“死,葬之以礼”,父母去世的时候,以礼来办理丧葬事宜。譬如给父母备好棺椁,办丧事,我们现在很少用土葬,一般都是火葬,在殡仪馆举行追悼会。骨灰得到之后,供奉在适当的地方,等于过去挖一个墓地葬了父母,现在我们用骨灰盒。过去对于丧葬确实有一整套完备的礼,现在时代变迁,过去的很多做法,现在不再适宜,可是又没有制定出一套礼制,人们都各做各的,不知道怎么样去行这个丧礼和祭礼。
“祭之以礼”,父母死了以后,春秋祭祀以时思之。《孝经》里讲,按照每一年固定的时日来祭祀父母、追悼父母。这些礼急需恢复,它是表达人们对于父母、祖先的孝思,能尽孝思就能尽人伦,能够敦伦尽分,就能处理好家里的各种关系和社会上的各种关系,社会就能和谐。人人都能尽到本分,社会就能繁荣、安定。我们希望和谐社会,礼仪一定要恢复,要去研究、参考古礼的精神,制定一套适合现代的礼仪来推广、来教化,这件事由国家政府来主办会比较容易落实。
如果一个国家的礼制没有了,如孔子说礼崩乐坏,这个时代叫什么?叫乱世。当时孟孙等三家越权违礼,孔子非常痛心,常常有批评,譬如《论语》里讲季孙氏,“八佾舞于庭”,孔子说,“是可忍,孰不可忍”。八佾舞是天子用来祭祀的礼,鲁国是诸侯国,一个诸侯国的大夫怎么能用这种礼?僭礼僭得太离谱了,所以是忍无可忍。
孔子对孟懿子的这个回答,也是在点他,真正尽孝就不能违礼,他的父亲临走的时候教他学礼,所以不能做出违礼的事。也就是说,他应该把他的权交回给国君,一个大夫,怎么能站在国君之上,权力比国君的还大?这不符合礼。君为上,臣为下,这才是礼。
朱子又引胡氏,南宋初年胡寅,字明仲,他的话,“胡氏曰:‘人之欲孝其亲,心虽无穷,而分则有限。得为而不为,与不得为而为之,均于不孝。所谓以礼者,为其所得为者而已矣’”。胡氏的第一句讲得好。人想要孝其亲,对父母尽孝,这个孝心无穷,孝无终始。孝是理,理体过去无始,未来无终,竖穷三际,过去、现在、未来,横遍十方,超越一切时空,这是无穷。无穷的理体是什么?是我们的自性,也是宇宙的本体。我们行孝是顺着自性的性德,所以能回归自性,回归自性就能成为圣人。
“得为”与“不得为”两方面,孔子讲要以礼事亲,礼是告诉我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得为而不为,是应该做的不做;不得为而为之,不应该做的做了,都属于不孝,都属于违礼。胡氏讲,“所谓以礼者,为其所得为者而已矣”,这个解释有点片面,他说礼只是着重在所得为者而已,就是应该做的。《礼记》里记录了很多礼,都是教我们应该怎么做,所以他认为,无违就是一定要遵循着礼,遵循所定下来的这些条则去做,这是无违。“不得为”,就是不应该做的,我们不能做。如果是《礼记》里没有写的呢?我们用什么来判断,怎样叫无违?那我们应该用天理。
朱子讲的礼是理之节文。能写出来的叫理,没写出来的呢?还是天理。天理怎么判断?最简单的方式,用我们的良心,天理良心。人人都有良心,为什么有良心?因为天理无处不在。譬如事情来了,这个事情可能在礼里没记录、没说明。可是我们能马上判断,这个事情该做还是不该做,用什么判断?用自己的良心。这个良心的功能就叫明德,自性本来就有这样的能力,能够判定是非善恶。它的标准是符合自性的性德就是善,违背自性的性德就是不善。自性人皆有之,所以这个判断的能力人皆有之。
孟子讲,“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知道做坏事不好,当然也知道什么是坏事。但是如果我们的物欲等各种很重,良心也就被蒙蔽得很重,就会出现恶念恶行而不自知。这是因为烦恼、、习气太重,把我们的良心深深掩盖在下面,能力透不出来,这就很可悲。不知道自己在作恶,就是孟子讲的近于禽兽,自己迷得太深了。如果我们能够从格物下手,真正断除自己的、烦恼、习气,我们的良知良能,就会逐步显发出来,这就是格物致知,知是良知。我们能判断一件事的是非善恶,这是良知。礼是帮助我们格物致知,恢复良知,明其明德,回归自性的。所以不能够拘泥于那些条文,写下来的我们才遵守,没写下来的我们就恣意妄为,这本身就是违礼。礼是敬而已矣,不敬人、不敬事、不敬物,都叫违礼。
克己复礼孝亲无违
蕅益大师的《点睛注解》讲,“克己复礼,方能以礼事亲。违礼,即非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