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的夜色柔和,一转眼的工夫就黑透了半边天,林译盘算着步行到工作单位不过三十分钟,这对于他来说不过是锻炼身体,他喜欢的是自己一个人在黑夜里行走。
花了大半个钟头来到了城市另一头的花园小区门口,这里是城市里大多数干部级人物居住的小区,商店林林总总的遍布在周围,乍一眼看去,要仔细辨认才知道是某某干休所,而那里就是林译大费周章才找到的一份保安工作。
“这里常招新人!”
进到小区的第一天林译去接替工作,前任一开口就对说,明显是话中有话。林译浅浅的露出笑靥,沉默不语。
“听说你是当兵转业的!”
“是的。”
“什么兵种?”
“……”林译看了一眼说话的男人黑白相间的头发,低头回答,“是步兵,当了九年的步兵。”
“小伙子,你不错,好好干!”男人看了仔细打量了一眼林译,估摸着一个当兵九年的人必定是毫无关系才会沦落到这个小地方当守门的,于是戒心顿减,笑语,不经意的摇头,说话间监督他们交接工作的经理走开了,男人微微的撇过了头,低垂着对林译耳语,“小伙子,这里的工作艰苦,你要三思呀!”
“怎么说?”
林译问,仍旧挺立着身躯。
“我告诉你,着实是为了你好,你可千万别再到外面说去,我一介平民惹不起。……这里面住着的人哪一个你惹得起,他们吃喝拉撒都靠父母,白天不见人影,只有晚上才能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见到踪迹,经常半夜烂醉如泥的砸门,你要是慢了一刻,这帮老佛爷要是不开心,你的脑袋就得开瓢了。小伙子,你好自为之吧!”
男人说完在林译的肩膀上重重的拍了一下,试图是在试探林译的力量,觉得这小伙子单薄的身体似乎不太禁得起这样折腾,男人摇着头走出的小区大门。
林译工作也有大半个月了,这份工作似乎很适合喜欢清静的他,每天的工作就是简单的巡查和站岗,所谓的巡查和站岗当然没有军队那么严格,不过就是身穿一身退役的绿军装,在十分钟就能走完的小区里来回的走个三五个回合,而站岗更加的散漫,只要坐在小区门口登记来往的宾客,简单如此,林译也已经知足。
深夜,林译把上班前买来纸和笔摊在桌面,想给一个月没见面的军营兄弟写信,内心起伏的千言万语却在提笔前突然平复,纵使有多少难言之隐他也不会把这些心情写成文字,而现在,他的心绪比语言更复杂,表达不过是一个空洞的词语而已。
脑子装得满满的全都是记忆里他和妹妹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的,每当思想混乱,心绪难平的时候,林译就觉得脑袋想一个充气气球,开始发胀,似乎能听见大脑里一丝一丝的被撑大的声誉,身体也开始变得飘浮,疼痛感却渐渐加重。
于是,林译放下了手中的笔,习惯性的抱住了脑袋。
重复简单是不简单,忍耐平凡是不平凡。
林译的生活就是在平凡而简单的一天中跃向另一天,周而复始,来而往矣,即没有任何的起伏,也毫无纠结。每回自己稍有情绪起伏,大都是在程烟儿好话坏话的讥讽下产生的化学作用,他确实拿这个女孩毫无办法。
程烟儿在一个星期之后就搬回到家中,她心里也不是滋味,从那回家以后林译上班都是半夜,她知道林译这是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好的环境学习,睡眠,更多是他们都不适应同一个房间里有另一个人的呼吸。不久,程烟儿心里也释然许多,也许在林译看来,能不在家也是一种解脱和清静。
林自强在家,两人相敬如宾,程芸在家,两人不温不火,无大人在家,两人形同陌路。
“烟儿,怎么最近都不听你提起小雨,她现在怎么样了?”程芸放下叠好的衣服,特地走到女儿身边。
“我怎么知道,她过得怎么样那得问她自己,我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吗?”程烟儿假装漫不经心,盯着书本里的眼睛却涣散开来,忘记了刚才读到哪里。
“你们是很好的朋友,也许有些话不会对父母说的,她都会告诉你,小雨这个孩子心事重,不像你,好养,我不用操那么多的心,你照样活蹦乱跳的,她不一样,整天病怏怏的还勉强对人笑,这孩子让人操心,难受,你们是很好的朋友,不管怎么样你都应该多关心一下她。”程芸看着自己女儿发呆。
“朋友?”
程烟儿恍然间觉得这个词既陌生又熟悉,她从来都觉得自己和陆苏雨不是朋友,却又无话不说,不是亲人,可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像藤和墙,生长的痕迹都留在了对方的身体里。虽然一直以来她都不喜欢有钱人,不喜欢看到有钱人家的富家千金任性娇惯的姿态,可是这些都陆苏雨身上似乎都没怎么体现,所以她也不是那么恨得起来。
“你这又怎么了,这些年来人家小雨对咱家做得还不够吗?其他的不说,你心底最清楚了,我们家的两个店铺,你老实说,就凭咱家这破家底,老板会好心把店铺顶给我们?店铺的事你不承认也就算了,人家小雨也算是个孝顺女儿了,前些年说自己赚了钱,要拿钱给你爸,虽说你爸没收,但是人家那么小的年纪就懂得了为父母操心,她所做的事情都比那海底的珍珠都还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