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二年,綦江县破获了以蔡国民、龚昌民为首的,旨在推翻共产党的青年党组织。青年党人员以永新地区为主。参加人员不少,一般群众居多,也有少量干部涉及。清溪河一个推船的船工封的什么区长,我们公社的文书因其舅子参加了青年党受牵连被清除回农村。头子蔡国民被判死刑,龚昌民被判死缓。后又有什么梅花党、其它什么党的。反正在毛泽东时代,不怕政策那样严厉、高压,人们被控制得那样紧,活动范围被控制得那样小,在小小的一个綦江县,铤而走险的人组织反对共产党的组织几年又出现一起。改革开放后,政策那样宽松、柔和,人们愿说什么就说什么,活动空间那样大,也是二十多年了,我们綦江再没听说有反革命组织出现了,再没有人要推翻共产党了。
看来饥饿会使人铤而走险,暴政会逼人反抗造反。毛泽东及那一代人不正是利用这一社会矛盾使革命成功的吗?
在一九六二年冬至一九六六年四月,所进行的整个“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期间,一九六三年九月开始到1964年初,又开展清帐目、清仓库、清财产、清工分的“小四清”运动。这个运动主要对象是基层干部。据后来的綦江县志记载,全县三百三十一个大队统计:有四千七百多名干部犯有贪污和投机倒把行为。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那时干部中普遍存在贪污、腐败,以权进行投机倒把。只不过人数比例很大,金额数量较小。但这决不是这时的干部们不贪,心不大,而是当时整个社会太穷。据《綦江文史资料》记载:到一九七五年末,全县信用社仅有股金51.3万元,各项存款1647万元,其中个人储蓄169万元,各项贷款157万元。百多两百人的生产队,一年产值才万多两万元,人均几十百来元。而且就是看到的那点粮食,根本没有什么现金。一个生产队又有生产队长、付队长、会计、现金保管、粮食保管、计分员、还有大队干部一大堆官,他们贪污到的金额当然有限,但决不能说那时的干部是清廉的。
那个时代除了农业生产就是政治运动,人们根本不办社会上的什么事,也很少有大的社会交往,身上也没有钱,也不可能进行行贿受贿。要想得到关照(如想当干部、调出去当工人),悄悄送个鸡,送几十个蛋,送块腊肉,送斤酒之类的普遍存在,也是当时唯一能办到的。
那时选人,用人,才能放在次要位置,有时可以说完全不讲才能,而主要是看出身成份,看穷不穷和凭领导的印象,也就是说的所谓表现。出身成份是生就的、先天的,表现就完全靠领导的嘴说了。
干部们一方面可能在一个又一个运动中被批判、斗争、被打倒。另一方面又有很大的权力,平时不受民主监督的制约。一般干部都可以叫民兵抓人,捆人,打人。那时口头上讲的是法,实际上不讲依什么法,完全是行政命令,领导说的就是法。上级领导就代表党和国家对下级行使一切权力。完全是人说了算,法是淡薄的,或者说是混乱的,更是服从政治的。上级叫下级做什么,下级就必须无原则服从。干部叫社员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如把谁定为坏人,你就只能低头认罪,不能申辩。如你要申辩、说什么,就说你不老实,不认罪,想翻案。就会被更残酷的捆绑,打,斗一顿,直至你认“罪”。如谁站出来为你说句公道话,他就会背觉悟不高、与坏人划不清界线,站在阶级敌人一边的罪名,惹火烧身。所以那个时代冤案、假案很多。改革开放后,虽然大多都评了反,但一个人的一生就被那个时代毁了。
那个时期,对干部的贪污、腐化、受贿等,不是用一种日常机制来制约。对人的处理,主要不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量刑,而是用政治运动,用急风暴雨的方式批判,斗争一阵。宣传上说是整思想,是帮助你,是挽救你,实际上是整人,整肉体,动不动就是捆打跪斗,游街示众。用这个运动发动起来的一批人员换下上个运动起来的一批旧的。每个运动都要死人,经不起风浪、折磨而自杀的每个运动都有。
永新商店的会计邓国权在小四清运动中跳河自杀。永新兽医站站长赵忠余在大四清运动中跳楼自杀。医院的贺吉桃也是在大四清运动期间上吊自杀。永新收购站的杜万祥已是在一个运动中服农药自杀……。
干部随便耍威风,我记得有这样一件事。那时我家住在离区公所不远的西牙坡旁的草房里,门正对着西牙坡大路。那天上午,当时的区委书记张其中从区公所出来,站在大路上叫张勇。张勇当时是我们新农大队的大队干部。叫答应后,因张勇住的房子距大路有百多两百米距离,张其中就大声吩咐张勇什么事。此时有一个青年人正走在张其中前面几十米的大路上,此人可能也较调皮,他不认识张其中,不知他是区委书记。他在前面就随便应了声“听到了”。这还得了,张其中就认为顶撞了他,就叫我们生产队的人把他截住,并叫找挑大粪桶来,罚他在我们生产队担一天粪。中午饭都没给他吃,到下午要黑了才放他回去。此人好象是几里路外升平乡的人。
1964年五月,城镇进行了一个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实际上是想压缩城镇人口,把街上没有工作的青年人迁到农村当农民。
运动宣传的是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实际上搞的是成户下乡。说的是动员,实际上是强制。永新街上走了五家半,都是成份不好的,四户地主,一家有历史问题。从綦江、重庆也撵下来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