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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曾在一本书里这样描述过这样一种生物:
“这世上有一种人,其实是吸血鬼,不是用牙咬,是收你的精气神。一群人中有一个这种人,别人都会感到苍老,乏力,特别累,他却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健谈,红光满面。一个屋子住着一个这种人,花都养不活,屋外的草地一圈黄,树半扇枯,猫瘦,狗,蟑螂死于道,蚊子不进屋,他长寿,别人都折寿。”
――《和我们的女儿谈话》
真正写小说的人都知道有这种生物的存在,我从小并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种族,只是听有些老人讲过有这种生物,也没在意,我总是把那些好运都归结为自己的努力。随着长大,越来越怀疑自己能够“损人利己”。
首先令我生疑的是优秀的成绩,全家族的弟弟妹妹没一个成绩稍微好点的,最好的连个二本都没考上,家族遗传都到哪儿去了?由于电视剧看多了,我甚至一开始一度以为我是什么王公贵族的后代,寄养在平民百姓家,有朝一日会告之身世,后来懂了科学,我就坚决以为是基因变异,没有往心里去。
第一个受伤的女孩是我的初恋苏果,苏果中学时候还能位列全班二流高手水平,自从和我交往开始,惹了一堆麻烦事。高考只上了一个专科,一个英语四级考了两年没过,第三年请了枪手被抓,差点被学校开除,成绩不好毕不了业。而我则越来越顺,一个没读过几本书,只看武侠基本算是文盲的理科生,第一次露面就出版自己的长篇小说,哪怕不是写得很好,也算小半个奇迹。直到那天看到上面那段话的时候,我才像恍然大悟,终于搞清自己的种族,有一种找到归属的感觉。反思发现,这个种族大多数都是作家,这种功夫就类似“北冥神功”,吸人内力于无形。一般的作家就玩一点儿“移花接木”之类的把一个人的故事安在另一个人身上这样的招数,玩大一点就是“乾坤大挪移”。
我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包括我的父母,亲朋,好友,死党。我尽量掩饰自己的非人的一面,我走在大街上也害怕过别人认出我的来历。那种感觉如此之强,让我常常有一种站在舞台中心的感觉,一道光就从我头顶打下来,我不得不经常用颓废的样子来掩饰我非人的一面。我越来越迷恋黑夜,害怕阳光,我反复照过镜子,我的唇红齿白,看起来的确是个正常人,可一到晚上我又异常兴奋,我甚至发现我白天晚上长相都不一样。
2
飞机在北京国际机场降落的时候,我终于对这个城市有了一点亲切感。那是一个静谧的夜晚,大地展示了它最美丽的一面,城市的灯火像是一个巨大的机关,亮着灯的汽车像是水银一样在其间流动,我看到灯火璀璨得如同一块锦绣上绣着宝石的大地,总是以为“到了到了”,结果还只是郊区,我试图分辨二环三环,却总是找不到特别标志性的建筑。飞机降落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接下来的生活,以及如何对朋友解释我又回来的理由。同时我也一直在想为什么老男孩亦正亦邪,忽神忽魔。
我百思不得其解。
3
再次回到我的房间,居然有一种重回“故居”的感觉,每次房东催帐,我就会跟朋友咕哝,嘲笑这个北京老太太没有眼光。
“你们想,多年以后我出名了,这就是那谁谁的故居,这个老太太根本不用挣这点出租的小钱,直接保持原样,我那不羁的酒瓶,唏嘘的烟灰缸,凌乱的书,丫收门票就赚得盆满钵溢的了”。
不过房东还是没认出我是搞写作的,倒是社区的小脚侦察队因为奥运会要来了,密切监视陌生人,防止恐怖袭击。由于我宅在家里赶稿长期不出门,不修边幅,脸色憔悴,有天偶尔下楼去买方便面时,差点被老太太当成恐怖分子报告公安局。
房东是个北京老女人,我刚搬进去的时候,她忘记了把她要治病的虎骨放在冰箱里,被我当成垃圾扔掉了。后来她在小区里的垃圾桶里,问小区保安借了两个手套,把所有的垃圾都扒拉了出来,红红绿绿,五彩缤纷,应有尽有:吃剩的水果,半腐烂的饭菜,卫生纸,杜蕾斯避孕套等等,像一幅后现代的油画,最后终于找到了像鸡爪子一样的虎骨。确认那是虎骨的那一刻,我俩差一点就像申奥成功那样一边说“耶”一边跳起来拥抱。老女人弓着背翻垃圾的一幕深深刺激了我,指不定艺术家也就是在这垃圾世界里发掘那一点点美的。那种执着至今鼓励着我,每次我想放弃写作的时候,我就想起她能把垃圾扒成一幅后现代派的油画。
另外,我找了一个图书公司的朋友,他是我在网站时候认识的好朋友。这个朋友是和我在新浪内部的足球联赛认识的,他叫申英俊,他帮我们所在的野球队踢了一场球后认识了,总是号称参加过“飞利浦大超”联赛,每天叫嚣要给我点颜色看看。终于有一天我知道他的优势在哪儿了,我们都是晚上踢球,他换上球鞋后,随即宽衣解带,然后就不见了,我们开始以为是上厕所,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的肤色居然和黑夜水x交融,不认真看,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哪,从此我们球队多了个隐身人,经常在对方球员不注意的时候突然从黑暗里冲出来断球射门什么的,屡立奇功。
申英俊对图书方面的法律非常熟悉,他告诉我虽然我的合同明确写明,但对方也可以钻空子要求我们在市面上面买到有印数的书是盗版书,证明一个盗版的是盗版非常容易,但证明一本正版书是正版书,则有点难。所以,我们那天合谋想了个办法。
第二天,我让张圆圆在广东伪装我的书迷订了一套书,她打电话给出版社说她是我铁杆的书迷――她差点说成了球迷――然后要邮购十本我的处男作《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其实是取证。
我和北京的很多朋友都通了电话,让他们留意一下如果有月薪两万的工作大可致电我,不用担心条件是不是太低,他们都说梦游症又回北京了。
我也告诉了于小可我回北京了,我们的反装逼委员会可以开始筹备了,她约了我下次去看话剧,给我们的成立大会祭祀。我和一个工作时候认识的北京女孩闲聊,聊起北京妞儿的概况。她说,“你要指北京妞儿,不好说,我们北京妞儿各种分片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朝阳、海淀、东西城的妞儿各有特色。”
“我不知道,你都说说。”
“海淀妞儿成绩特好,西城的比较乱。”
“朝阳妞儿呢?”
“朝阳妞儿特别爱赶时髦,爱逛街购物,动不动还喜欢去看个话剧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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