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另外一些孩子具有完全不同的“行为规范”,这些孩子成长在冷漠、并且可能带有暴力倾向的家庭中,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相当疏远。因此,相比较起来,道德品质良好的孩子会特别引人注目。由于良好的道德品质已经成为他本性的一部分,因而别的价值观对他来说都是不可思议的,它们会搅乱他内心的安宁。他根据道德规范来对价值观进行选择,选择那些能给他带来内心安宁的价值观,而对那些破坏他内心安宁的价值观则坚决地加以舍弃。
在道德方面根基不牢的孩子就不是这样。这样的孩子成长在不讨论美德、不教育下一代学习良好品德的家庭里,他就像一艘既没有舵也没有锚的航船,驶进了他少年时代的中期,他在不确定的道德的海洋中漂流,受到命运中各种因素的摆布。由于缺乏一个可以用来作为标准的参考体系,他只能接受别人的价值观,或者随时朝着最便利地解决当时所遇到的问题的方向改变自己的价值观。这个孩子随着风浪漂泊进了道德相对主义的境地:是非不分,黑白难辨,对他来说,大多数解决问题的办法都笼罩着灰色的阴影,这个孩子会选择走一条阻力最小或者最为时髦的道路。由于缺乏道德根基稳固的父母进行引导和帮助,这样的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面临着重重的危险。
西尔斯经典语录
有个天天向前走的孩子,他只要第一眼看见某一个东西,他就变成了那个东西,在当天或当天某个时候那个东西就成了他的一部分,或者持续许多年或一个个世纪连绵不已。
西尔斯经典链接:各个成长阶段的道德培养
孩子的道德水平要经历多个发展阶段,然而,和生理发育不同的是,如果父母没有给予一定的帮助,孩子们的道德水平就不可能得到发展。为了使孩子成长为一个道德立场坚定的人,父母必须在孩子的每一个成长阶段都为他打下坚实的道德基础。
阶段一——婴儿期。婴儿还不具备道德判断的能力,然而,他们能够根据自身的感觉来判断是非。在妈妈的子宫里孕育了九个月之后,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宝宝渴望原先在妈妈肚子里时得到的孕育、照料能够依然持续下去。由于从来没有饿过肚子,因此宝宝就认为饥饿是不好的,饥饿让他感到痛苦。由于从来没有被人忽视过,因此宝宝觉得独自一人是不好的,孤独让他感到害怕。由于从来没有离开过妈妈的身边,因此宝宝知道没人理睬他是不好的。被妈妈抱在怀中,吮吸着妈妈的,得到妈妈的照料,这样的感觉才是正常的!宝宝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中心,而且培养起了一种对于“正常”的感受,这种感受成为了他的“规范”。
阶段二——学步期。到了18个月大的时候,孩子开始有了“异己”的意识。这时的孩子懂得了别人和他们一起分享着这个世界;别人也一样有自己的需要和权利。他生活于其间的家庭有着他必须学会的规则,不学会这些规则他就不能生存,这让他感到很沮丧。孩子在这时候还不具备分辨“是”与“非”的能力;他只是受到别人告诉他的原则的指引,而这些外在的原则与他要做自己想做的事的内在构成了冲突。这时候的孩子要是打了人,他还没有能力认识到这会对别人造成伤害。打人是不对的,因为父母是这样对他说的,或者是因为他打人之后挨过惩罚。由于父母向孩子表达过他们期望孩子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因而孩子就认识到听父母的话是他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
阶段三——学龄前(3~7岁)。道德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主要转折点发生在这一阶段:孩子开始将家庭的价值观转化为他自己的价值观,父母所重视的东西孩子也开始重视起来。一个6岁的孩子会这样对朋友说:“在我们的家庭里,我们是这样做的……”这些就是孩子的规范,一旦这些规范与孩子的本性融为了一体,孩子的行为就会受到这些内在规则的指导——当然,孩子内心的这些规则还需要父母经常性的提醒和强化。在这个阶段的后期,孩子们开始考虑自己的行为对别人会产生什么影响,开始懂得别人也有自己的权利和观点,开始体谅别人。3岁到7岁的孩子们期望比他们更聪明的人来监督、管理他们,他们懂得了“孩子”和“大人”这两种角色的不同,并希望从大人那里学会“成熟”。他们已经能够认识到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已经能够把握行为和后果之间的关系:如果我做了坏事,那么就会导致……的后果。与父母感情亲密的孩子会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现,因为他已经受到过父母几年的正面引导。而与父母感情疏远的孩子会根据这样的原则来行为处事:“只要不被抓到,我干什么都行。”
阶段四——7~10岁。孩子们开始怀疑父母和老师是否就是绝对正确的。也许孩子的这些监管者并不完全知道这一点。孩子们对那些处事公平、并且善于监管他们的大人会十分的尊敬。权威对孩子来说并不是一种威胁,而是孩子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孩子们相信自己必须听父母的话,而且学龄阶段的孩子认为如果自己的行为违反了规则的话,那么就应该被加以纠正。这种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强烈意识甚至会让一些孩子打别的孩子的小报告。
7~10岁的孩子有着强烈的公平意识,他们懂得规则的必要性,并且愿意参与规则的制订。他们开始认为孩子也应该有自己的想法,开始去挑选出那些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价值观——这个阶段的孩子凡事往往会想“那对我有什么好处”。父母可利用孩子的这种公平意识来促使孩子做到公平,从而给自己带来便利:“如果你答应帮我做家务的话,我就开车带你的小朋友们到公园去。”这种交易孩子是能够明白的。也正是在这个阶段,孩子们开始能够从内心里接受宗教的价值观,有些宗教观念对他们来说具有实际的意义,而有些则没有。
阶段五——13~14岁和青少年时期。这么大的孩子会努力地使自己讨人喜欢,他们很容易受到同伴的压力和价值观的影响。他们继续挑选哪些价值观是自己要接受的、哪些价值观是自己要舍弃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会摇摆不定,会尝试多种不同的价值体系,看看哪一种最适合自己。这样的孩子更有能力进行道德价值观的抽象推理,会逐渐地热衷于那些对社会有益的东西。这个阶段的孩子更多地把父母看做是提供意见的顾问,而不是强有力的权威人物。
从婴儿期一直到成年期,一个人所经历的道德发展首先是从自我(“这件事是对的,因为我感觉不错”)到他人(“这件事是对的,因为我们家里就是这么做的”),然后再到抽象的道德推理(“这件事是对的,因为它确实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