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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没钱,别碰我(1 / 2)

1

伟述:

那晚回到出租房,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倩说,我明天就要走了,我们在一起已有三年了,从学校出来,我们一起到深圳打工。一年了,一切并不如我们当初憧憬与希望的那样,我们刚到这吃了很多的苦,换了很多份的工作。但是她从来没有说过半句怨言,总是安慰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现在我却要离开她,抛弃她。我也不想这样,可父亲出了车祸,手术费要10万块钱,对一个山区的家庭,对于我来说,10万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母亲在电话里哭着对我说,有人上门提亲,她比我大15岁,她愿意出所有的手术费,还可以供我读mba,叫我回去。

我终于还是和她说了,她没有说话,只是流着泪,帮我脱去衬衫,然后紧紧地抱着我,亲吻着我的肩膀,用牙齿死死地咬着,她的眼泪顺着她的牙齿,渗进我的肩膀,直到心里,咸的,很疼,心更疼。

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起床了,给自己留了点车费,剩下的一千块钱我放在桌上,写了张字条,告诉她,我走了,我对不起她,这一千块钱留着给她买上次她在商场看到的那件连衣裙,我知道她很喜欢,也答应过她,等以后有钱了一定买了送给她。关上门,我听见她在喊我,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绝望,那般的凄凉,我已连应她一声的勇气也没了,我走了,我负了她。

倩述:

那晚,伟回到家里,他一直坐在床边抽烟,我知道他是在为他父亲的手术费操心,本想去给他热下饭的,但是看着他这个样子,我就不忍心离开他,那怕是一小会。这个时候我只想安静地躺在他的怀里,陪着他。他推开了我,这让我很失措,他以前从来没这样对我过,即便是在我们最苦,最难熬的时候,他也会搂着我,给我讲故事,告诉我,那些成功人士,曾经也是如何如何的艰辛,只要不放弃,一定会成功的,明天,就明天一切都会好的。可现在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感到很害怕。

我知道他想对我说些什么,但又说不出口,我坐在他的边上,望着他,等着可我没想到他会告诉我,他要回去结婚了,去和一个大他15岁,没见过面的老女人结婚,就为了那10万块钱。在那一刻,我除了哭,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

我用发抖的双手,一颗一颗地解开他衬衫的纽扣,轻轻地抚摸着,吻着,咬着他的每一寸肌肤,我恨他,但我却找不出一个恨他的理由。我用力地抱着,咬着他的肩膀,直到我的身体开始颤抖,没有力气。我问他疼吗?他说不疼,可我明明看见那凹下去的印记是那么的深,正流着血,我冷冷地笑着,我要在他身上留下印记,我要让他永远记得我,让那个老女人知道,他是属于我的,谁都替代不了,永远。那一夜,是我们的最后一夜,最后一次,没有缠绵,没有呻吟,没有说爱,只有泪与心的颤动!

凌晨四点十三分,我看着他穿上衣服,我知道他要走了,要逃了,再也回不来了。我没有说话,没有去拉他,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我是多少的爱他,希望他留下,和我好好的过日子。可他还是走了,在桌子上留了些钱和一张字条,头也不回地关上门。看不见他人,我拼命地喊着,叫着他的名字,但是他没有理我。

我在床上躺了两天,或是更多的时间,我没起床,没吃饭,所有的一切在他关上门的那刻起,都已经死去,人却还活着,痛着,歇斯底里地哭着,到最后睁着眼睛,去流不下一滴泪。看着空荡荡房间,他留给我的只有这一个月160块钱的出租房,他的几件衣服,一张床,一台电风扇,还有那最后一夜的分手费,对!我数了,整数,一千!他太抬举我了,我值这个数吗?恩!是的还有一张字条,不过等我找的它时,它已被电风扇吹到卫生间,湿了,看不清楚写了些什么,不过这已不重要了,一切都结束了。掀开锅,那晚给他留的面,已经发馊。终于明白,任何的事物都会变质的,包括那该死的爱情!

02

枫述:

第一次见到倩是在深圳一个小镇的慢摇吧里,其实我是很讨厌去那种乱轰轰的地方,特别是里面的灯光闪的我头昏!有时候被朋友连拉带拽的,没办法硬着头皮去里面坐会!感谢上帝,感谢张生,很庆幸那次我去,让我见到了倩。她独自一个人坐着,上身穿了件白色小吊带,下面配了条普通的牛仔裤,在灯光摇曳的慢摇吧里,我看到她美丽的脸,是那么的超凡脱俗!朋友告诉我,她每天晚上都会来的,而且都是一个人,从不和其他人说话,自己一个人喝酒,抽烟,象是在等人。还特别嘱咐我说,这种女人千万别碰,扎手。

刚开始我是出于好奇,又或是其他别的什么原因,第二天晚上我又去了那个慢摇吧,确实如朋友说的那样,她也在。我一向也是很反感女人抽烟喝酒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喜欢上了她抽烟的样子,到底她是经历了怎样的故事,才让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又或是她生来就是如此的冷艳,在那烟雾裹着与酒精麻痹下有着一颗怎样的心?我在想我应该怎样去接近她,不得不说我是这个世界少数聪明的男人,就在那短短的几秒种里,我竟然想到了借火这一搭讪的借口,我以最快的速度,去吧台买了包烟,走到她面前,向她借打火机,她把打火机递给我,没有看我,点上烟,抽了一口,呛得我直咳嗽,没想到这东西这么的难抽。转过脸,我看见她望着我笑。这一笑绝对胜过那“一骑红尘妃子笑”,不过我没唐玄宗唐老人家那样大动干戈,累死无数差官,驿马才换得杨贵妃的笑,我只需轻轻地抽口烟。很自然我有了无聊的话题,很自然地我坐到了她的边上,就这样,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每天晚上下班,我就会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到慢摇吧里,陪她喝酒,抽烟,谈天气,我好几次试着谈及她的感情,但她总是刻意的回避。

快过年了,记得那天晚上她和我都喝多了,也是那一次,她拉着我的手说送她回家,酒能乱性,这是谁说的,简直就是至理名言,更关键的是它还能壮胆。到她家里,把她扶到床上,我的手开始不规矩起来,她迷糊中推开了我的手大声地说,别碰她,把我吓的,象个犯错的小孩,呆呆地坐在床边。过了会她摊开手,望着我说:“给我一千块钱,就...”。我猛地站了起来,我虽然不是英俊非凡,但至少也仪表堂堂,我怎么会花钱让女人陪我做那么龌龊的事情。看着床上躺着的她,脑子里一下蹦出了所有最恶毒的语言,我这半年来,tmd竟然爱上了这婊子!不得不说我是个标准的贱货,虽然脑子那样的想,但还是伸手往口袋里掏钱包

凌晨3点50分,她把我叫醒,并把我赶出了她家。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大概有两天的时间,我没去那个慢摇吧,没去找她,虽然她的手机号码我已经在心里默念了很多遍。我一次次告诫自己别去想她,对她来说那只是一场生意,但我还是阻止不了对她的思念。终于明白什么是狐狸精,什么是鬼迷心窍。第三天晚上,我实在无法忍受思念的煎熬,敲开她家的门

我们这样的关系大概又保持了一年多,每次,晚上我都是屁颠屁颠地去她家,放下一千块钱,在凌晨四点前又灰溜灰溜地被她赶出。我曾一度怀疑是不是凌晨四点后,也有哪个贱男人如我这般。所以有好几次,我都在她家楼下蹲到天亮,想看看那男人到底是一副什么德性!但事实证明:我没事儿吃饱了撑的瞎琢磨。

那晚我正要穿衣服走人,一年多了,我已学会了不用她叫,在四点之前自己就能醒来,然后自觉地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对我说:“枫,一号的时候记得来找我”要知道从认识到那时,两年多了,她从来没单字叫过我的名字,甚至我的全名都没叫过,也没有主动的叫我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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