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还很乖,老妈的话我从来不敢不听。所以只好跟小秀约好每天更早起床,我先骑车走,在河坝下面等她。我从来不觉得当时是在恋爱,她似乎已经是我娶回家的婆娘,我只是在用一个男人的臂膀光荣地守护着她。
过去的日子永远都是好日子,因为再也找不回来了。初二暑假的时候她辍学了,和一个外乡的表姐结伴要奔南方打工去。我是听二婶说的,小秀根本就不想告诉我。当时我正在吃饭,二婶说这事儿的时候阴恻恻的,摆明了是故意说给我听的。“啪”的一声碗掉在地上,我发疯了一样冲出去,骑上车子就往外狂奔。老妈吓坏了,想拦却来不及了。
顶着火一样的日头一口气骑到县客运站,二十多公里下来已经汗出如雨,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我却丝毫不觉得累。远远看见去省里的客车刚刚出站,透过污浊的车窗,分明有那张令我魂牵梦萦的脸庞,可是那车竟已向反方向驶去。
十字路口的红灯给了我最后一个机会,极速中捏车闸让我横着飞了出去,滚在那辆长客的车轮旁,满车人都在看我,包括她。四目相对,四行泪水同时滴下,我只期望那一刹那能凝固成冰,任凭岁月的风刀霜剑将我们削割成两块对视着的化石,虽舍去了生命,却换来了永恒。
红灯迅速变成了绿灯,那破旧丑陋的客车像极了一头浑身腥气的食人怪兽,吞下了我的初恋扬长而去。长街上车来车往,人影飘忽,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趴在街心放声痛哭……
后来我考上了县高中,求学生涯紧张而枯燥。家里当时有20多亩地,但我从没务过农活,因为老妈不让。她原本是村里有名的庄稼好手,靠天吃饭、地里刨食辛劳了半辈子,却连买半斤肉都要下几次狠心,所以她绝不许我走她这条路。村里很多和我一起长大的孩子都出去打工了,读到高中的只有我。这不是压力,却比压力更让我如负泰山。
当时住宿在学校,寒暑假我很少回家。在县城里找份临时工作并不难,但找到的往往是最底层、最廉价的体力活。我曾经跟一个工程队到外市的山区开山挖石头,每次一百多斤的大石块用大镐凿成囫囵个,双手抱着走五十米装车,一个来回我能赚三块五毛钱。一个月下来脖子、肩膀都被晒得脱皮,但是脱下衣服就能看见青筋虬结的肌肉。每当想起那段日子,我心里没有一丝苦涩,更没有所谓逆境磨砺的坚韧,我只是怀念当时那个年轻而健康的身体。
小秀一走四五年,中间偶尔回来过几次我都错过了。我们没有任何联系方式,连信也不通一封,我现在也怀疑当时大概已经忘了她吧?
大学第一个寒假回家时,二婶又提起了小秀的事儿。小秀去年已经回来了,并且嫁给了邻村一个养兔专业户,还生了对儿双胞胎女儿。当时我的心疼了一下,只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