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兰已经无法掩饰自己的内心恐惧,连面色都变成灰白色。看来,这一点击中了她的要害。然而,在稍稍停顿了一会儿之后,她继续强辩道:
“即使如此,你们也无法肯定他是在我家吃的鳗鱼。鳗鱼又不是我家的专利,鬼才知道他是在哪儿吃的鳗鱼呢!”
明老师不禁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他收敛了笑容,声色俱厉地说道:
“倘若我告诉你,刑侦实验室对周志远胃中尚未消化的鳗鱼块以及你家冰箱中的鳗鱼段已经进行了鉴定,两者具有相同的dna。你又将如何解释呢?”
周慧兰顿时吓得骨软筋酥,瘫坐在椅子上,她的心理防线已经全线崩溃。她留下了悔恨的眼泪,终于承认了一切。大家惊奇地发现,整个过程竟然完全如同子明老师预先推测的那样。然而,她的悔恨并非是出于愧疚,而是悔恨自己思虑不周,在犯罪过程中留下了漏洞。
明老师与赵铁柱一起走出了审讯室。赵铁柱疑惑不解地问道:
“那鳗鱼块什么时候做过dna鉴定呢?”
“对于这种蛇蝎心肠的凶险之徒,我们不必太过于拘泥。她不是已经全都承认了吗?这就叫做: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不久,从省城传来消息:吴纪平已经归案。
方玉林做梦也不曾想到,案情竟然会发生如此惊人的变化!他原以为保姆林桂英母子才是杀害周志远的凶嫌,谁又能猜到杀人犯竟然是他自己的养女!而一切全都是为了钱!正如红楼梦中所言:机关算尽太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
可是现在,老友的巨额财产将要由谁来继承呢?
由于在老友保险箱中的那份遗嘱是伪造的,因此,林桂英无权继承遗产。
虽然前些时候周志远曾经向方玉林表露过这样的意思:在他百年之后,他的所有古瓷将要捐献给临渝市博物馆。可是,这样的谈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遗嘱继承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那么,周志远的话能否作为口头遗嘱呢?
根据继承法,口头遗嘱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之下,比如:战争、火灾、地震、病危等等情况下采取的一种方式,而且必须同时有两名证人。既然上述条件并不具备,周志远捐献古瓷的意愿也就不能视为有效。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理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两个序列,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那么,现在周志远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呢?
周慧兰作为养女,具有与亲生女儿相同的法律地位。可是由于她涉嫌谋杀,从而理应被剥夺继承权。
方玉林想起,老友曾经说过,他还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在四川某地,由于关系疏远,又多年没有来往,所以具体地址也不太清楚。倘若能够找到此人,他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理应有权继承周志远的遗产。方玉林打算远赴四川亲自寻访。既然老友托梦给自己,自己就必须负责到底。况且,那儿附近的三星堆文化是自己仰慕已久的,这次正好去好好看看。
倘若找不到那人,或者是那人已经死亡,那么周志远的所有遗产就必须捐献给全社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