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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埋下祸根(1 / 2)

前,我住在远离城区的下街,那边尽管不怎么繁华,但风景不错,西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海鸟经常会落在窗台上。

买下那套80平米的二手房,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装修的钱都是借的,至今还欠我大哥一万多。

住了几年,李晶晶嫌那边离工作单位远,我们就在电视台附近跟人换了一套50平米的小房。

没搬家之前,生活是那么美好,几乎可以用鸟语花香这个词来形容。

那时候的李晶晶小鸟一样欢快,花儿一样美丽,下了班就往家里跑,就像家里藏着一个宝贝。她经常在撒娇的时候对我说,老公,我没有心思上班了,满脑子全是你,刚上班就盼望着下班,盼望着跟你抱在一起。我很惬意,心说,你是盼望着跟我“那个”吧?

换了房子,李晶晶又不乐意了,嫌房子小,光线暗,又不隔音,夫妻“健身生活”大打折扣。

我听从她的建议,找了几个民工来家搞“建设”。

因为她的要求太苛刻,民工们受不了,拿到一半的钱以后,卷了装修材料跑了,连我家的电视机和冰箱都捎走了。

李晶晶去报案,等到年底也没有消息。过年那天,她望着空荡荡的屋子,对着墙脚发狠:“强盗,小偷,贼,别让我抓着,抓着你,姑奶奶杀了你。”我知道这事儿没法劝她,就说,你杀得了人家吗?你一个女人,人家是男的。李晶晶咬紧牙关,狠狠地抓着我的手,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冷飕飕的:“我可以杀他的老婆孩子!”样子就像梅超风在练九阴白骨爪。我的手疼,心也毛糙,出了一身冷汗,第一次感觉到了女人的可怕。从那天开始,我的心里就有了阴影……李晶晶跟我的性格相差太大,太悬殊。婚姻初始就这样,总有一天会瓦解。

有时候我会绝望地想,与一个自我又霸道的聪明女人结婚,还不如找个多情愚钝的姑娘来姘居。

由相爱走向婚姻,最初是快乐的,但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比如我,从失望到烦躁再到痛苦,从此,我的生活不再纯粹。

那天的冷汗似乎在我的心里扎下了根,不时冒出来骚扰一下我的生活,让我感到绝望。

现在我又有了那种感觉,尽管没出冷汗,但恐惧,身上冷飕飕的。她强奸了谁?

临近下班的时候,我好歹拨通了刘朝九的手机,问他在哪儿,他说在我家喝酒。听声音,这家伙又喝大了。

我说声“在家等我”,刚想挂电话,一个女人似的尖嗓子在电话那头响了起来:“二哥呀,猜猜我是谁?”

不用猜我也知道这是甄七,社会上的朋友没有这么称呼我的。

甄七这小子的长相绝对惊险,飞沙走石,鬼斧神工,还有造假的嫌疑,如果让他参加明星模仿秀,不用上台,那个唱“小小鸟”成名的赵传肯定会被人当成是假的。我有些纳闷,这小子半晌不夜的去我家干什么,难道也是为李晶晶的事情?

“二哥你快回来吧,”果然,没等我开口,甄七就在那边咋呼上了,“嫂子出大事儿啦!强奸啊,我操,真他妈的猛烈……我等你整整一个下午了,给你打电话,刘哥不让,说你已经知道了,死活让我陪他喝酒……你知道不,嫂子和大伟两个把龙二他老婆给‘那个’了,两个人都‘绳’进去啦。捅破天了哎,这下子黑道白道齐动员,嫂子就是不死也得去层皮!天下奇闻啊这是,女人强奸女人……”

这通罗嗦把我搞得头晕,我打断他道:“你们少喝点儿,一会儿我回去。”

出门找了个背人的地方给李晶晶她妈打了一个电话,跟她说我下午我要去接小柱子来我这边住几天。

李晶晶她妈在那边哭,我听不清楚她说了些什么,只听见一句:“你不能接孩子,他妈妈出事儿了,我们身边不能没有他。”

挂了电话,我心想,害什么怕呀,我又不是立马就要抢儿子过来。

我打定了主意,如果李晶晶真的进了监狱,我无论如何也要把儿子接到我这边来,他不能没了妈妈又见不着爸爸。

其实去年我就想把小柱子的抚养权弄到我这边来,因为李晶晶太忙,忙着摇动自己那枝即将枯萎的红杏。

那天下午,我走在下班的路上,手机响了,因为上面显示的号码不熟悉,我怀疑是对方打错了电话,不想接。可是那边很固执,一遍又一遍地打。我突然就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尽管搞不清楚自己预感到了什么,但我的心突然就揪了起来。按下接听键,我听见了小柱子的声音:“爸爸,我找不着家了……”我的头发一下子就扎煞了起来:“你在哪里?”“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小柱子终于忍不住,哇哇地哭了起来,“爸爸,我害怕,我走了很远,我从来也没来过这个地方……”我大声喊:“你把电话给你身边的人!”

一个女人接过了电话,说,这个背着大书包的小男孩在这条路上转悠好长时间了,是她让他进来打电话的。然后说了她那儿的地址。我连句感谢话都忘记说了,喊声“让他在那儿等着”,飞身跳到马路中间拦车。找到那个地方,我远远地看见一个孩子孤单地站在路口,冷风掀起他的红领巾,他就像一棵在寒风中战栗的小树。我扑过去搂住他,心都要碎了……我不敢想象他继续走下去会遇到什么情况。

回到家,我没命地拨打李晶晶的手机,她不接,手机那头传来的音乐让我的肺都要炸了: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

我带小柱子出去吃了饭,回家的路上接到了李晶晶的电话,她好像喝醉了,卷着舌头大喊孩子不见了。

愤怒的感觉堵住了我的嗓子眼,我说不出话来,让小柱子接电话,小柱子把前面发生的事情对她说了,最后流着眼泪说,妈妈你只顾得去见那个叔叔,都好几天没来接我了。李晶晶在那边哭,让我听电话。我接过电话,脑子里飞蝇一样盘桓着婚姻里的那些细碎的画面,呼吸的声音就像一条垂死的狗……本来有很多话要对她说,可是那一刻我突然失去兴致,只说了这么一句:“把小柱子给我吧。”

李晶晶哭得声嘶力竭,嘴里含着汤圆似的唠叨着什么,大意是她已经没有家了,不能再没有孩子。

下班的路上,我不断地遇见各色女人,有风情万种眼角含春的少女,有腰杆笔挺目不斜视的少妇,有身材臃肿积肉乱抖的悍妇,她们一一走过,码在传送带上似的。经过肉联厂,厂门一侧新刷了一行标语:狠抓实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我们的屠宰事业。一品味,感觉后脑勺的头发都竖起来了。这帮孙子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呀。可是又不知道这句话究竟错在哪里,弄得心情十分糟糕。

快要走到我住的小区时,我接了一个短信,是舒梅的,问我晚上在家不,她要过去帮我收拾收拾屋子。

我犹豫了一下,回信说,晚上我妈要去,咱们八字还没有一撇,这时候跟老人家见面不合适。

这个谎撒得连我自己都感到心慌,我妈想儿媳妇都快要想成神经病了……

短信刚发出去,舒梅就来了电话,当头一声娇喝:“那你还说想我?”

我悬空着心,敷衍道:“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舒梅哼了一声,“啪”地挂了电话。

我的心里有些不爽,呵,这脾气跟李晶晶也差不到哪儿去,一时感觉前景渺茫。

刚揣起手机,铃声又起,还是舒梅:“老公,我想你。”

我一哆嗦,心中泛起一丝甜蜜,她竟然喊我老公,我们一共才见过三次面呢。看来小女子也在思春呢……想说什么,嗓子发痒,咕咚咽了一口干唾沫,把自己吓了一跳。其实这样也挺浪漫的。浪漫是一种感觉,具体是什么,很模糊。是雨中漫步?是雪夜拥吻?不全是,如果两个人彼此倾心,什么事情都可以浪漫,听一句“老公”和“老婆”也是浪漫的。否则,即使两个人到月亮上亲嘴,也感觉不到浪漫。

在心里想好一句“老婆,我也想你”,想要开口时,那边已经挂了电话,搞得我连同胸口都痒得厉害。

舒梅的模样跟李晶晶有些相像。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的脑子有些错乱,怀疑我的前任丈母娘给我藏了一个小姨子。

李晶晶就像一朵花,从盛开到萎败,我一天天见证,八年婚姻下来,我迷糊了,甚至都记不清楚她的模样了。

我知道,当两个人四目以对,只惦记着互相伤害的时候,婚姻已经没有继续下去的意义了。

那时候,我情愿李晶晶是我家墙头上的那枝红杏,爱往哪出就往哪出,反正老子的院子里已经没有了你的位置。估计李晶晶当时的心态跟我一样。就像一对恩爱夫妻齐心协力挖金子,最后挖到的是一堆白骨,对望一眼匆匆埋上,尽管都没说什么,但从此那堆白骨就在心里扎下了根,占据主要位置的不是金子,而是一个令人恐惧的阴影。绿帽子尽管颜色不咋的,但是很环保,有时候我这样安慰自己。

我常常在剖析自己的种种不良习惯之后,无奈地想,既然婚姻已经成立,就该半睁眼半闭眼地维持下去,天下没有完美的人,如果眼睁得太久,恐怕连上帝身上都能挑得出毛病。连半夜里树上蹲着的猫头鹰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不也照常活得轻快?可是当我确信自己真的被“绿化”了的时候,还是感到不忿:李晶晶,你真好意思的啊,就算是一个窝里的两条狗,必要的时候也得互相摇摇尾巴,这日子才能过得熨帖,你不但不摇尾巴,还引来一条野狗抢食,哪有这个道理?

我曾试图找出那条野狗,暴打一顿,然后将他跟李晶晶捆在一起,赤身裸体,押赴长街,控诉过后愤然离去,让过往行人的唾沫星子将他们淹死。后来一想,把一顶明晃晃的绿帽子亮在众人面前,确实有损尊严,何况此事又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相悖,索性忍气吞声做了武大郎。对此,我有自己的一套歪理:公狗在和母狗交配的时候,即便是棍棒加身,也要完成“工作”,哪怕冒着生命危险;男人在跟女人的时候就不一样了,一点点敲门声就可以让男人性趣全无。因为动物只满足本能,而人类充满理性,我就很有理性。

现在想来,其实当初我并没有那样理性,那样大度,那样超然,毕竟武大郎也不是铁打的。

从我怀疑李晶晶有外遇的那天开始,我们就很少吵架,彼此感觉有点儿陌生。不过在外人看来,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要恩爱,家里没有任何不雅的声音,一切显得井井有条。有一次我在厨房炒菜,听见她在外面压着嗓子打电话,我不“理性”了,把抽油烟机的声音开大,耳朵贴在门上。李晶晶似乎觉察到了,比地下工作者还会伪装,高声指责对方对老公不负责任,老公在外面喝酒,那是因为她在家里表现得不够温柔。说着,轻轻拉开了厨房的门。我有些尴尬,冲她笑了笑,她也笑,在我看来,这笑容丑陋无比。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告诫自己,无所谓,无所谓,老婆有心出轨,你就是把她拴在裤腰上也白搭,戳穿了反而不好,那样会加快离婚的步伐,暂时我还不想那样。但是,我还是不想糊涂着过下去,开始留心她的行踪,偷看她的短信,狗一样地嗅她换下来的衣服,希望能够嗅出男人的味道,心情极度复杂。

我在恨自己太懦弱的同时又盼望着她的后面真的有个男人,那样我可以横下心来跟她离婚。

我想离婚,又不想因为离婚而对孩子造成伤害,但是离婚这个念头时刻在我的脑子里转悠,我怀疑自己已经接近了痴呆的状态。

现在想来,当年发誓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过是一句屁话,人还没老,我们就形同陌路了。

就像一首歌里唱的:就在一转眼,发现你的脸,已经陌生不会再像从前。

一路下来的感觉很有趣,从忧虑到愤怒再到释然又到窃喜,甚至在拿到那本绿色的证书时,我竟然在心里嘿嘿,不砸烂旧世界,怎能建立新世界?赛跑之前还得先换身行头呢。红本子停,绿本子行,我李大柱即将扬鞭催马,隆重上路,直奔崭新的生活。

听说我“解放”了,刘朝九前来“吊丧”,红着眼圈说,你会遭报应的,那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你竟然撒了手。

见我无动于衷,刘朝九动了感情,眼泪鼻涕一起流,最后拂袖翘靴踉跄下楼,一路狂奔,阳光里就像一只飞翔的屎壳郎。

严格地说,李晶晶是我通过刘朝九才接触到的。

那年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员,二十六岁,腰身挺拔,朝气蓬勃。模样尽管不敢跟刘德华比,但绝对比周润发阳光,甚至还带有一点梁朝伟的忧郁。那时候,刘朝九是电视台广告科的科长,二十三岁的李晶晶坐在他对桌。我去电视台联系广告的事情,同时认识了他们。

在我跟李晶晶结婚这件事情上,刘朝九出力不少,当然,刘科长抽了我不下一百条烟。

婚礼那天,刘朝九先是祝福我在温柔乡里“大柱”越磨越大,然后抱着我的膀子说:“兄弟,你艳福不浅啊……”言罢,仰面朝天,四肢乱颤,长叹一声,“我是恨不相逢未娶时啊……王莲芝啊王莲芝,你害人不浅——”一张驴脸憋得又红又紫,状如万箭穿心。

其实,那时候的王莲芝还没变成黄脸婆,尽管脸得长得有点婴儿肥,但身材不错,前凸后撅,皮是皮肉是肉的,用卖肉的话说,这叫白皮五花。可是刘朝九不以为然,说王莲芝是木乃伊的后代,把人整肾虚了她也毫无生动之气。还是舒梅好,看一眼就能达到某种高潮。

刚结婚的时候,刘朝九经常去我家串门。

我发现刘科长是个真君子,跟李晶晶说话全是上下级的口吻,貌似没有欺朋友妻的打算。

也许是为了避嫌,第二年刘朝九就让李晶晶转去了别的科室,去我家的次数也少了,偶尔去也从不跟李晶晶说多余的话,只是跟我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我离婚以后,他找我频繁了些,喝多了就感叹造化弄人,替李晶晶感到惋惜,因为她当初没有嫁他,他们才是配套的。

据说那些日子李晶晶的工作总出错,被领导批评过几次之后想辞职。

作为老领导,刘朝九找她谈话,说着说着,热乎了,两个人就去酒馆喝酒。出来的时候,刘朝九顶着一脸啤酒沫子,据说是被李晶晶给泼的,估计是这小子想沾便宜的缘故。时隔一年,两个贱人又联系上了,经常凑到一起喝酒,只是刘朝九的脸上再也没有啤酒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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