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莲灯后传-第二十五回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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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回(2 / 2)

梅鹿仙听完,嚎啕大哭:“师傅!我错了!饶了我吧!”仙翁又笑笑,“既然知错,我又何必穷究?你所犯之事,也只有你、我和鹤仙子知,我们都不说就是了,做你该做的去事吧。”此后,梅鹿仙虽常到火焰山,却未再踏足鹿灵洞。

再说母鹿精自从送别了梅鹿仙后,就数着日子等他回来。几个月过去了,没等来;几年过去了,也未等到;转眼竟过去了十多年,还是不见个影。母鹿精想起往前恩爱,估计相公被师傅怎么处罚了,该不会是灭了吧?那就是关禁闭面壁思过了?怀胎十余年的母鹿精生下了女儿鹿蓉。

时间一晃,鹿蓉已成了五十来岁孩子――人与仙、神、魔、妖不同,鹿蓉五十来岁了,也就相当于人类五岁多的样子吧。红孩儿当年在火焰山炼了三百多年三昧真火,本事已了不得,自身本真样貌和习性偏好,还是个小孩儿,连封号都带着个“婴”字――圣婴大王。

几百里外的一狼妖听闻鹿灵洞有一美貌的少妇鹿精,便来探窥,摸清了底细,这少妇大概是位寡妇,于是就和小妖们一起动手,将她母女和鹿侍从鹿侍女一起劫回了本洞。母鹿精临死之前,想起梅鹿精的话,抱着一丝希望,在鹿蓉的左脚跟打了朵蓝梅花印。她又假意答应了狼妖,取得了信任,然后安排一鹿侍女连夜带着女儿逃出了狼口。待狼妖发现母鹿精在糊弄他时,恼羞成怒,即带着小妖们四处追捕鹿蓉。

鹿侍女四处藏避,正好碰到羊嬷嬷,连忙求救。羊嬷嬷击退了几个小妖,力敌狼妖,最终不是对手,被闻讯赶来的罗刹女拨剑相助,几下手脚赶走了狼妖。罗刹女把鹿蓉带回火云洞,此时她身为人母未久,膝下有一子红孩儿;看着这小鹿精煞是可爱乖巧,便把鹿蓉当女儿一样抚养了起来,并和红孩儿一起练功习武。

梅鹿仙这般所为,有的看官或会恨得咬牙切齿,也有的或会觉得无可厚非。而梅鹿仙日后是不是就为了修仙,而将鹿蓉母女俩完全忘却了呢?请看下一章:噬心成妖。

我的作品和最可爱的孩子

今早(5月22日)收到读者“少年问题”给了我一句这样的书评:“贝多芬说成名的艺术家反为盛名所拘束,所以他们最早的作品往往是最好的,我认为您的作品将会是最好的作品!”

好久没收到读者的书评了。之前的书评,大多都给予了肯定。面对“少年问题”如此“高贵”的评语,我一时目瞪口呆,喜不自禁,眼中都湿润了。我乐于接受这句评价,并不是说我没有自知之名。实在是,自己所写的,自己也明白。

写完一部书,感觉就象自己生出的孩子,是世上最可爱的。

有一个寓言故事:孔雀妈妈生了个小孔雀,美丽聪明。百鸟都说这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孩子了。孔雀妈妈得意非常。有一天,她想乌鸦妈妈帮忙捎带一块肉给在幼儿园的小孔雀。本来,她直说就是了;可不,她却说:“乌鸦妈妈,麻烦你把这块肉带去幼儿园给最可爱的孩子吧。”乌鸦妈妈来到幼儿园,面对一大群孩子,左看看右看看,比较来比较去,最后觉得自己的乌鸦崽子最可爱,就把肉送到他嘴里了。

因此,“少年问题”读者给予我这么高的评价,我竟然坦然接受了。

其实,对于文学作品来说,很难说哪部最好。就象如今,有不少人认为金庸的武侠作品,其艺术、思想等境界达到了一个巅峰,甚至超越了《红楼梦》。不少读者纷纷响应赞同。但也有不少文学家对此嗤之以鼻。金庸老先生也很有自知之名,自评说在武侠类作品中可称为出类拔粹,但不敢和《红楼梦》相比。

“少年问题”说得比较简单,到底这是他所看到的最好的作品呢?还是和网上的所有作品相比较;还是范围再扩大一点。应该是前者吧,这样说就比较客观,其他人自然不能有何异议。但也只能说这是他最喜欢的作品,所以认为最好。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喜好,有所倾向。要为此争出个排名座次来,只能引来一场骂战,也实在没什么必要。因此,世上没有最好的作品。

嗯,这样理解的话,我心里也很坦然了。也只能说“少年问题”是我的知音读者。我和他可能在性格、性情、情感、价值观等方面,有着许多共通点,因此能产生共鸣。

谢谢“少年问题”,谢谢各位读者,谢谢大家给予的书评。望不吝笔墨再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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