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致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的工作人员,据介绍,目前全国范围尚没有定期披露不良招聘公司的制度。北京市劳动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劳动部门主要是通过将正规的投诉渠道如投诉电话等通过新闻媒体披露给公众,让大家遇到问题及时举报。记者通过登陆各地的劳动社会保障网发现,目前受理投诉多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为主,即使是开通网上投诉的网站,却只有投诉页面,看不到别人投诉的内容,即找不到官方网站上的“黑名单”。记者就“黑名单”网络中出现的北京投诉致电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上举报无法核实,需要带齐相关证据现场投诉。
2月27日,通过网络采访了“求职黑名单”的创办者“小霖”。这位“站长”坦言,因为自己工作较忙,所以说举报目前处于自然状态,他所能做的只是利用空余时间整理一下。当问他是否对网友的举报进行筛选、核实。他反问:“核实,你觉得我一个人有能力办得到吗?”
问他主办这个求职打假黑名单是否有“越位”之嫌时,他答道:“有,但那又如何,如果有人管的话人家跑这来做什么?”
目前在上海一家制造业公司工作的“小霖”告诉记者,因为求职遇骗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太普遍了,自己刚毕业时也遇上过不正规的公司,比如招聘时说不加班,结果去了才知道是强迫加班且不给加班费,说好的工资到了发的时候少个几百元等。他坦言:“毕业那会不敢多问,怕没人要。”在这种背景下,去年9月他发现还没人做这类网站,而且挺有社会价值,就自掏腰包利用业余时间做出了这个“黑名单”网站,提供一个平台给求职中遭遇不顺的人。
“小霖”称这个网站现在“没有收入一分钱”,但他并不在意,因为每天二三千的点击率和20多万的总点击率让他感到了社会价值。
对于“黑名单”的认定,小霖认为,自己只是提供平台,没有精力也很难去核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劳动学研究者认为,“黑名单”最好由政府认定,否则,如果有人想借此对别人进行攻击或泄愤,会被利用的。
“黑名单”的法律隐忧
尽管“黑名单”上绝大多数举报的内容是招聘当中的骗术,但还是偶尔可见以下这种指名到姓的渲泄:“boss名字是xx,是个极垃圾的人。拖欠员工工资,有诈骗其它同行业公司的一堆记录。大家万万别上当。这位老板现已被公安通缉……”
“老板粗俗,名字叫“xx”,以前在电台作节目主持的,出名的“过河拆桥”的大赖皮,不要脸到极点,不过此人却是一‘流氓长相’!”
“老板xxx,其实就一骗子公司,烂人一个,长得又老又丑还自称美女。”此类的泄愤信息一旦失真,可能带来麻烦。
就此询问站长“小霖”,他表示这类贴子一经发现马上删除。对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他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表示等“来了再说”。
对于这类泄愤举报,受采者们尽管都认为应该更规范些,但表示还是可以接受,用郑顺添的话说是“大家都有基本的判断。”
再次登陆“黑名单”时注意到,网页上多了如下的声明:“请网友们发布信息的时候注意措辞!谢谢合作。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这个平台才能正常的运作下去。对于发布恶意言论者,我们暂时只能给予谴责。”
北京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贾俊玲教授不主张民间主办这种“黑名单”网站,虽然如果这个网站不以赢利为目的的话可能并不违法,但因为解决劳动争议有正规的机构,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受骗者完全可以采用正常的渠道来解决问题。贾教授认为,虽然在渠道、办法和监管上目前可能还有要改进的地方,但个人办“黑名单”网站,如果出现争议或纠纷,网站缺乏相应的职责与权利。同时,民间的网站面临着信任问题,作为平台,如果正规的新闻媒体能承担这种发布功能可信度更高些,也更合适。
一些学者对黑名单网站的信任度与潜在的侵权问题表示担忧。有学指出,如果有应聘者仅凭自己的感觉或者道听途说就举报招聘单位进黑名单,这些虚假信息就容易侵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2005年12月14日公布的《2004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4年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77个,全年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5万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747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