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终于来了,等候了一夜的人们自动的站了起来,很多人都在看表……
虽然东方剧场这里貌似是大火拼的地点,但事实上却不是,它只是何平用来牵制两家公司在江湾路上,大部分的人手兵力,同时也是用来迷惑分局的警察。
真正的战斗却是,在森达大国的汽车修车厂里……
叶修善的第一个对手是个三十多岁的大汉,他不像别的流氓混混一样,嘴里爹妈鸡巴的骂个没完,而是一声不吭,提了把砍刀以逸待劳,对身旁惨烈的格斗视若无睹,只是用那双阴沉沉的眼睛死死盯着叶修善。
两人对视着兜了几个圈子。也许那大汉在琢磨,为什么对手摆出一个奇怪的姿态。
叶修善右手握刀,刀身下垂到左腋下,用刀背对着敌人,而刀锋却向着自己,几乎贴近了左面的肋骨。
那大汉怎么也想象不出,叶修善的这个姿势,到底有什么奥妙在里面,他已经失去琢磨的耐心,不耐烦的‘呀’的一声,挥动手里的刀,全力向叶修善左肋来个斜劈,叶修善身形未动,手中的刀迅速上扬,‘当’的一声,叶修善手中沉重的毒刀一下,把那大汉手里的砍刀切成了两段。
一个念头在那大汉的脑子里倏然闪过:坏了,自己完了!
他来不及多想,叶修善的刀锋从右至左,从上而下斜着抡出了一个90度的杀伤半径。
大汉的身子飞出两米开外,还怒视着叶修善。
叶修善嘴角挂着冷酷的笑容,这用刀一途,自己现在可以说是行家中的行家,花哨的刀法只是好看,不一定适用,越厉害的刀术往往越是简单。
一击必中,一击必杀!
坐在办公室里的一个森达公司的街面小大哥,刚推开门想往外冲,叶修善的刀锋一闪,那小子脑袋上就喷出了十几公分的血液。
一个混混从后面跳了出来,脚还没站稳,叶修善一刀下去,把他的右手连着手上的刀,都被砍断搭拉了下来。
那混混马上疼得抱着手臂嚎叫起来,叶修善又是一刀横着抡出,刀尖轻飘飘地从他的脖子上划过,准确地将颈动脉划断,鲜血从动脉血管的断处喷出。
白刃战就像体育竞技中的淘汰赛,不到五分钟时间,双方大部分的人都倒在地上,不停的呻吟着,幸存下来的都是些身手了得的高手。
骁勇异常的森达大国哥,顽强的坚持着,他在等待万云公司疯狗哥的支援,手上的一把藏刀也使得神出鬼没,几个秋林的小弟把他围在中间,他竟面无惧色,嗷嗷地叫着,左砍右刺,频频出击,几个小弟都被他刺倒。
叶修善远远的瞧见了,胸中是勃然大怒,拎着手里的刀就要冲上去,把他干掉。
何平哥扑过来拦住他,说道:“兄弟,这小子好歹和我都是江湾路的大哥!兄弟,看哥哥我来收拾他!”
何平哥满脸通红,血脉责张,两眼炯炯放光,这是一种突然遇见势均力敌的对手引起的兴奋,举刀扑向前去。
高手相搏,胜负只在毫厘之间,何平哥和森达大国哥转眼间已过了五六招,两人身上的衣服都被刀锋划得稀烂,鲜血把两人的身上都浸透了。
何平哥的左胁和胳膊都被森达大国手里的藏刀划开了几道口子,不过那森达大国也没占着什么便宜,他的肩膀和手臂也在淌血,尤其是脸上被大片刀的刀锋从左至右划开一道横口子,连鼻子都当啷了下来。
大片刀和藏刀相撞溅出火星,发出铿铿的金属撞击音。
叶修善单手提着,师傅段刃扬威江城的毒刀,在若无其事地观战,时刻警惕着,怕何平哥有个失手。
和尚刘天满身浴血,拎着个三尺来长的大马刀,也走了过来,见到何平哥在单条,马上吆喝着,那意思完全是他妈的看热闹来的。
何平哥一侧身躲开了对方的斜砍,身子扑倒在地,大片刀贴着地皮呈扇面掠过,森达大国突然惨叫一声,他正呈弓箭步的左脚,被锋利的砍刀齐脚腕砍断,顿时失去支撑点,一头栽倒在地上。何平哥闪电般翻腕就是一刀,森达大国的脖子上,多出了一条凄美的刀口。
随着森达大国哥的咯屁,这里的搏杀也结束了。
修车场里横七竖八地躺满了血淋淋的流氓混混,像是一个人间地狱一般。
一百多个森达的混混和一百多个秋林的流氓都倒在地上,有的还能出声呻吟,有的却已昏了过去,还有的已经简单的死去。
人的生命就是这样的脆弱,往往刚刚还在你面前嬉哈玩笑的人,转眼间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时间在一霎间凝固了,留下这些惨烈的如同雕塑一般的,流氓混混在生死边缘挣扎着的画面。
叶修善是第一次参加真正的搏杀,环视着尸体陈横、血流成河的画面,他没有感到任何的恐怖,却感觉自己很是兴奋,是对血液、对暴力,也是对收割别人生命的兴奋。
有些东西是天生的,但有些人却是生不逢时的,如果是在战火横飞的年代,叶修善这样的嗜血者,也许会成为天下闻名的将军。
但现在不是那个年代,所以注定,叶修善只能是个流氓,是个混混,一个刀口添血的流氓混混。
叶修善也越来越喜欢自己的这流氓混混的身份,因为……可以嗜血,可以收割别人的生命,回想着刚刚用手中的刀,快速的划过别人的喉咙的快感,叶修善不由添了添嘴唇,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