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安慰我,又不能显得太明显。不过这些他都能轻而易举地做到。我别无选择,只有从头说起。
我说起王玉走后我给他写的第一封信。我说我其实并没有哭,这么说只是以一种方式告诉他发生的事。我说我没有哭过,更没有和王玉相对而泣——这有多么丢脸!想不到事隔多年我竟有机会洗刷自己。“是啊,我也很奇怪。”朱浩说。他的意思是我的哭泣比和王玉睡觉更不可思议。不论他当时是怎么想的,至少现在是这个意思。和王玉睡觉不仅可以思议,而且是题中应有之意呢。
朱浩婉转地告诉我:他和王玉的关系早在他离婚以前就结束了,与其通信不过是一种惯性。后来她来济南找他,他完全没有感觉。我呢?也有一番肺腑之言,憋了这么多年,都快沤烂了。朱浩并不打断我,也不表现出特别注意的样子。他知道我现在很敏感,而且脆弱到不堪一击的地步。我对他讲了全经过,除了床上的那些部分和细节。我说本来这件事是不会发生的,正因为太相信它不会发生,因而放松了警惕。再加上巧合,那封错误的电报,以致我酿成了大错。
练达的朱浩并没有在理论上与我争辩是非、论说长短。他开始讲海南的生活,讲他的故事。他说老方,有一阵也抛妻别子地去了海南。他和朱浩呆过很长一段时间,经营工厂、办公司。这些,我都有所耳闻。成功与失败,其中的甘苦不是朱浩今天要说的。
他今天要说的与女人有关,大致的模式也是两个男人以及他们之间共同的爱好。朱浩说经常地(也就是说此类事发生过不止一次)他和老方会带两位小姐回来,然后分别领进自己的房间。事毕出来,有时候老方又会钻到朱浩的房间里去。这样的事很平常,也很正常。还有一次是去外地出差,他们各自领了一个在同一间房子里。虽说灭了灯,但声音动静还是听得到的。朱浩讲得很具体,时间、地点,以及那家发廊的名字、小姐的姓氏。朱浩暗示说他们进行了交换。他倒没有说起过俩人领一位小姐的例子,倒不是因为过于典型,而是,那意味着舍不得花钱,即吝啬,后者的罪过在朱浩看来显然要大于乱交。
我得学会了解朱浩这些年来的处世原则和价值观,只有那样我才不会拘泥于王玉的问题而难以自拔。我感动于朱浩的好意,同时又很怀疑他所提倡的方式是为安慰我而临时捏造的。他和老方的事是真的,这我相信。但钻入别人房间的是老方,而不是他朱浩啊?若是他朱浩觉得那么做有多么地光彩,为什么不也和老方一样呢?朱浩是一个细心的人,大约从我的表情中看出了疑问,所以才讲了那个出差的故事,还暗示他和老方之间进行了交换。就我多年对朱浩的了解,我相信交换的事是没有的,是朱浩为安抚我而特意编造的。他又不愿撒谎,所以说得不清不楚。他的极至不过是和老方在同一间房子里,中间什么也没有隔,黑灯瞎火,有一些响动,这就是全部了。即使是在朱浩新式道德观的衡量下,我和王玉的事也不是那么露脸的。我知道朱洁尽了力,并不惜把自己昔日情人比做妓女。这些,全都是为了我。我没有表示不同意。因为,王玉是朱浩的王玉。
哦,朝霞
凌晨四点,我骑车带王玉前往码头。虽说我一夜没睡,此刻却像刚刚醒来一样地清醒。我真愿意一切都不曾发生过,只是我在一个早上把一个人送往码头。这个人还是原来的那个,有原来的生活和背景,原来的情人,而那个情人决不是我。最好我也并不认识他。
我不仅不认识她的情人,甚至也不必认识她本人。我只想一个人在这样的早晨骑车,前往码头和江边。我要从茫茫黑夜里一直骑到空气新鲜的黎明。我要骑到黎明里去,看见天光渐渐明亮。骑过昏睡暧昧的城市,骑过躯体以及那些垃圾。我要和早起的贩夫走卒们在一起,与他们在一条路上同行。我将看见那些坚持晨练的人,奔向路边花坛和公园。按一定顺序,年长者起得更早。我上路的时候也正是八十岁以上的老人上路的时候。
其后,我将与七十和六十的老人迎面相遇。而二十岁以下的学生,他们出来的时候太阳也已经出来了。
多么美妙啊!我以前为什么就没有想到?我有的是时间、精力和足够的好奇。甚至,我也有闹钟。我为什么就不能早起?与星辰明月为伴,并看着它们偏移西去。良辰美景总是和我相互错过,为什么我就不能停下来细心体察一番呢?我发誓,以后一定要那样做一次,而不是像今天这样有任务在身。两个人,我把另一个送到江边去。我在想把她送走以后的回程就已经非常接近纯粹了。我把她送走,把她扔下,那唯一妨碍我的东西。
而现在她就像一只口袋歪倒在自行车的后架上。她的手揽过来,搂住我的腰,脸的一侧贴着我的后背。一会儿她昏沉睡去,身体的重量就变得令人担忧了。我的龙头上挂着她的包,不时碰着我蹬车的膝盖。经过五个十字路口后我已是大汗淋漓、浑身乏力。
后来我们经过一个夜间施工的建筑工地,照明灯的强光直晃我的眼睛。
车轮在沥青路上颠簸着,绕过窨井和砖块。在第六个十字路口我们停了下来,稍歇片刻,再吃早饭。
不知道王玉的感觉如何,反正我是饿了。我是看见馄饨挑子上的灯光才决定停车的。
它就摆在马路中间,低矮的小桌边居然有一个食客。
我锁了车,领王玉去两寸宽的条凳上坐下。我要了一碗三鲜面,给王玉要了一碗馄饨。我们的还没有做好,旁边的食客已经吃完了。他问卖馄饨的多少钱?卖馄饨的说十块,十块钱一碗,我和王玉都吃了一惊。看来我们是遇见宰客的了。这时我才注意到卖馄饨的,的确是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人物:黑脸膛、大胡子,一身颤悠悠的肥膘。他手持铁勺,让对方给钱。那人看上去也是一个赶火车或坐轮船的,一只手提皮箱靠在脚边,西装革履,操着笨拙的南方普通话。他直嚷今天出门遇见鬼了。
这碗面条的价钱很关键。如果他给了十块,我们的面条馄饨也不能少给。我后悔事先没有问卖馄饨的价钱。那南方人显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