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旧事-第18章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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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1 / 2)

悲剧喜剧荒唐剧,把你剥个精光光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作市这一天,芙蓉街固然活动着一大批“忙人”,但同时,也活动着许多“嬉人”、“犷人”和少数“歹人”。由于这些人的出没,芙蓉街不时演绎了许多或喜或悲或荒唐的故事。

喜者,主要是指有人发酒疯。只要你留心各酒店、栈房,再到街上及附近的路廊去转转,一天中你总少不了会发现几个发酒疯的人。这些人个别的是老面孔,但更多的不知其来路。他们有个共同特点,就是无所事事,或参与赌博,或寻花问柳,或纯粹找人“讲白搭”(聊天),但由于失手、失意、失脸、失话等原因,就借酒生疯。他们发酒疯,有的真,有的假,有的真真假假,很难说清楚。其中有的发起酒疯,乱窜乱笑乱唱,并常常猛地转过身子,唬着鬼脸冲向你,把你吓出一身冷汗。当然,这很好玩,特别是听他们唱歌,那才叫唱“哥”呢,三句话里,肯定有一个“哥”字,而“哥”字后头肯定拖着一个“妹”字。你想想,人都喝得东倒西歪了,嘴里还唱着什么“哥”呀“妹”呀,这不可笑吗?

所谓悲者,主要是指打贼、打群架。

在芙蓉,贼的叫法很多,有叫“小偷”的,有叫“三只手”的,有叫“拐子”的,有叫“扒手”的,等等。贼是世界上最可恨的人,当地人一致认为,打贼白打,谁打得越凶谁越英雄,就是打死人了也没罪。所以,一旦街上某处抓住了贼,整个芙蓉街就沸翻盈天了!“打死他!”“打死他!”你即使身在远处,也能听到那一片疯狂的喊打声。其结果自然是很悲惨的,往往那个倒霉的贼,最后只剩下一口气,口吐白沫,全身血肉模糊,像死狗一般被人拖至溪滩或荒野给扔了。从小,我爱看打贼,回回帮着喊打,看得很过瘾。但有一回,我看过后心里却十分害怕。那次,被抓住的贼,20岁冒头,长得白白净净,操温岭口音,像个城底人,他在一片喊打声中,全身被剥得只剩下一条短裤,由于他长得太白了,太好看了,在场的人,包括一些姑娘媳妇,忽然齐齐喊叫:“把他的裤头(即短裤)也脱了!把他的裤头也脱了!”那个贼闻声突然嚎啕大哭,一挣扎,坐倒在地,他扭动身子四处乱磕头,一边用双手紧紧捂住裤子,但他最终还是让人给脱了个精光,那羞处暴露得清清楚楚,以至引起一阵阵哄笑……

芙蓉市日(6)

打群架,在芙蓉街并不鲜见,那更是一大悲剧。打群架的往往是山里人,他们都有各自的栈房,栈房是他们的落脚处、联络处,是他们同姓或同村人的大本营,一旦发生争斗,栈房里的人便会倾巢而出,并且总会有人跑到各处喊叫,组织人马杀向现场。他们大部分是文盲,地方观念、宗族观念强烈,打起架来,手中往往以扁担、串担或挡柱为武器,尽管临阵时双方总是虚张声势,高声呐喊而很少交手,但一旦局势失控,那就闯了大祸,其结果往往是血流满地,特别是失势一方,伤员更是不计其数。值得指出的是,大凡打群架的,始作俑者大部分是那些“嬉人”、“犷人”和“歹人”,而这些人在争斗过程中表现最为激进,往往打前阵,他们最难劝阻,最难调解,并且一旦占了上风,在谈判桌上,总是忘不了要挟对方,提出让对方摆多少多少桌酒,买多少多少条香烟,以作了结。

(bsp;除了悲喜剧,芙蓉市日还会闹出荒唐剧。所谓荒唐剧,那自然是指男女之事了。男女之事,芙蓉人是讳莫如深的,但偏偏有人干出好事来,又偏偏让人给逮了个正着!这就塌了天。最可怜的是女方,头发被铰去,众目睽睽之下,不光女人们用鞋子抽她的头,用指甲挖她的脸,骂她是“破鞋”,骂她是“婊子”,男人们还肆意地在她身上乱抓乱掐,更用脚狠狠地踢她的下身和大腿。更残酷的是,作丈夫的忽然觉得心疼,中途跑出来抢人,但“客肯牙郎不肯”,在场的男男女女索性逮住一双,噼哩啪啦,一并狠狠地打,并破口大骂:“打死你这个乌龟!打死你这个婊子!打死你们沉茅坑!”这种荒唐剧最终都是由男方的亲友出面赔礼谢罪,并狠狠地收拾了一顿当事人,才在人们的一片唾骂声和耻笑声中徐徐落幕。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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