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时钟指向七点十五分,酒上来了,头盘也已经实用完毕。关于西餐,虽然是电视里见过,但是总归没有亲身感受到。
我不懂怎么吃,学着曾立果的样子,从最外边把餐具拿起来用,想来,那样子肯定是有些笨拙。
“以前没吃过?”曾立果看着我,眼中是温柔的笑意,没有一点讽刺的意思。
“嗯,这么正式,还是第一次!”我点点头。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就选了我,以他的条件,估计多的是美女想要投进他的怀抱去。
耳边,传来悠扬的小提琴声,我不懂欣赏,不过听上去应该很浪漫就对了。一大束鲜花放到了我面前:“沈懿……可以这么称呼你吗?”他依然笑着问。
我一愣,耳根因为错愕而有些微微发烫:“哦……你已经可以了!”都已经叫了,莫非我还拒绝吗?
“沈懿,做我女朋友好不好?”他给我递上那束粉色玫瑰。
粉色玫瑰的花语是:浪漫。
今天的一切都已经够浪漫了,和着玫瑰足以匹配。
可是我更错愕,一切来得太快,让我措手不及。
菜才吃了头盘而已呢,酒还没喝下一杯!
“要不,你先收了我的鲜花,再看看是不是答应?”曾立果好脾气地笑一笑,似乎并不急着要我的答案。
“哦……”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是蠢极了,像只呆头鹅。
“叮……”包里的手机半点报时,已经七点半了,主食才上来。有了前面一出,昂贵的上等的beluga鱼子酱吃在嘴里都没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