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眷与恋
我勇敢,你宿命
我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你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
蓝的天,蓝的海,难为了,难为了我和你
什么天地啊,四季啊,昼夜啊
什么海天一色,地狱天堂,暮鼓晨钟
alwaystogetherforeverapart
睡不着的夜,醒不来的早晨
春天的花如何得知秋天的果,今天的不堪如何原谅昨日的昏盲
飞鸟如何去爱,怎么会爱上水里的鱼
飞鸟和鱼
我把原作里的我与你倒了个。小懒,我就是那偶一停驻的飞鸟,你就是那永远不敢离开小水塘的鱼。所以我飞走了。还有后来的小雾,尽管你们爱得那么刻骨铭心,可是,飞鸟和鱼的结局不会改变……
许多年后,小懒跟我坐在酒吧里回忆往事,他说:“春儿,你是第一个那么看透我的人。”
三十岁的他清俊依旧,添了成熟魅力,却更黑更瘦。酒吧七彩的光投射在他黝黑的面容上,他盯着手中的烟,喃喃说,“懦弱,懦弱……”他对着我苦笑一声,又露出与当年一样的迷离眼神,“你真是一针见血。我的确太懦弱了……”
1998年秋天,冰箱名正言顺地伴在了他身边。
夏夕后来总结说:阿达,他没有选择你是对的。你们的性格相差太远,你跟他不合适。你如果为了他回家乡,在那个经济不发达的小城里,你很快就会后悔。爱情消磨掉之后便是无止休的争吵。所以,停留在这个阶段,做一辈子死党,是你跟他最好的结局。你知道么,一个一辈子的死党,比恋人还难得啊……
1998年夏天是我人生中最后一个暑假。那个暑假我终于咬牙买了呼机,为了方便马上要面临的找工作。是小懒帮我办的,为我找了个特价套餐,300块的数字呼机,包三个月费用。那个黑乎乎的玩意儿,我一直用到了2000年夏天。
我在家只待了十几天,八月初就离开去妖妖家。妖妖那时候已经知道她的名额被人顶替,进法院无望。她的师兄在筹备婚礼,碟仙对她的预言没有一点准确性。为了安慰她,也为了逃避我无论怎么努力都逃不出的失落心情,我在炎炎夏日里登上了去妖妖家的火车。
妖妖家在一个富裕的小城,我以前就去过好几次。看到妖妖和她哥哥在出站口翘首期盼,我的心情一下子转好。妖妖家在临江的一套顶楼大房子里,上下两层,没太多家具,空荡荡地浪费大片空间。她父母一直在另一个城市开工厂,家里只有他们兄妹俩。这也是我喜欢去她家的原因,没人约束。
在妖妖家的那些日子,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三个人一起去买菜。兄妹俩不会做饭,一日三餐都由我操刀。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经常需要做饭给父母吃,所以厨艺不错。
妖妖的哥哥比我们大一岁,我叫他妖哥。他抗议过,不过无效。一米八的纤瘦个子,架副眼镜,看着斯文,却不爱读书。父母逼着高复了两年,读上一家没有名气的专科学校,跟妖妖同时毕业。妖妖没能去成法院,便打算九月份去上海外语学院读英文,然后去澳大利亚念企业管理。妖哥根本就没打算找工作,一天到晚在家混着。父母有钱,就有这好处。
我跟着他们兄妹混吃混住。妖哥经常有朋友来玩,一起打牌打游戏,很是热闹。几天后妖妖说想跳舞,晚上妖哥叫了个哥们,带着我们来到一家舞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