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离婚潮愈演愈烈的原因,当然不仅仅是男女之间相对变化的失衡,还在于商品社会里,无论是金钱的秘密,还是人的需要,都得到了“尽善尽美”的挖掘。如果一个人稍稍正视现实,他便会发现,寻求物质的保护和支持已成为时代的信仰。
在所有的族类中,人依赖他人或他物的时间和程度远远超过其它动物,没钱的人依赖有钱的人,有钱的人依赖更多的钱。更多的钱需要更多的人去花。这种“生物链”缺一不可。
女人a说:“做得好不如嫁得好”,女人b什么也不说,干脆直接去傍大款。a可能瞧不起b,却冷不防(其实防也防不了,因为你防不胜防)被b打了个措手不及,“围城”内外,就不可避免发生一场又一场激烈的厮杀,其结局可能是b取代a。问题是,硝烟未散,b很可能又依稀看到c的出现了……这个金钱打成的“生物链”真可谓环环紧扣啊,容不得人有半点喘气的悠然。
而“傍”金钱的男人,一旦离开所依赖之物,失去安全感。马上就萎缩了,甚至面对最亲近的人也不敢表白自己;而一旦拥有更多的金钱,又感到自己无所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滔滔不绝。这种男人对傍自己的女人的需要,骨子里是为了使其“傍”金钱的心理不致过于倾斜而已——“瞧,我是金钱的奴隶,可也有人是我的奴隶啊!”
就这些男人女人来说,婚姻已泾渭分明地分裂为不同的成分——性爱方面、金钱方面、社交方面、工作方面,等等。
每个方面都有不同的人。是他这一方面或她那一方面更好的,但永远不会有一个在各方面都最好的人,男人便“顺理成章”地借助一群女人,女人也就“理直气壮”地借助一群男人。
因种种利害关系而暂时结合,同样会因种种利害关系而迅速分开。
尽管,这样那样的问题造成了第三次离婚浪潮的愈演愈烈,第三次离婚浪潮又带来了这样那样新的问题,但我们应该看到,它表现了社会转型时期人的观念的转型,是一种社会进步。历来的许多现象表明(比如,奴隶制社会就没有离婚现象,封建社会的妇女就没有离婚的权利),男女之间的关系是衡量社会文化水平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之一,十分明显地反映着“自然界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具有的人的本性”(马克思语)。
在过渡型社会形态中,婚姻男女在人生际遇的丰富性与情感历程的多样性面前,不可能不面临诱惑。我们生活的稳定性连贯性正在被不断跳跃的“场景化”所取代,不同的外部事物刺激出同一个人身上不同的人性内容,现代人内心已无恒定的宁静。婚姻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激活,显然促进了人们的进取心,男人和女人走到一起,不再仅仅是为了生存,为了寻求某种可靠的安全感,已有更多更重要的东西有待他们去追求。
据婚姻法学研究会权威人士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婚姻法》的出台指日可待,并将更名为《婚姻家庭法》,条文从原37条扩大到2oo多条。《婚姻家庭法》在夫妻关系上将增加“互相忠诚”一条,强调夫妻双方互相忠诚的义务。
对于离婚,将判决离婚条件由“感情确已破裂”改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制定一个婚姻破裂的标准,并将婚外恋与第三者置于违法地位。
《婚姻家庭法》颁布以后,将降低还是增加离婚率?会不会引起第四次离婚浪潮?
让我们拭目以待。
静悄悄的革命笔者在酝酿写作此书的过程中,采访到一家三代真实而又传奇的爱情婚姻故事,很典型地说明了三次离婚浪潮的波澜起伏。
我们首先从第一代的官之麟说起。
1951年2月6日,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收到一份离婚诉状,诉状的呈递人竟是本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1937年震旦大学政法系肄业生官之麟。
当时,人们对中高层干部的离婚再婚现象已有所耳闻目睹,但这一个案还是引起了知情者极大的兴趣。按照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离婚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为共和国首批大法官之一,官之麟对于离婚之难心中当然有数,在基层人民政府的数次调解之后,他为什么还如此执着呢?
官之麟之妻刘月琴,湖南省白石铺镇人,杂货店主之女,9岁那年,与小她3岁的官之麟订了一桩娃娃亲。因幼年丧母,月琴自小精明能干,柜前台后,家里家外,让她梳理得井井有条。
官之麟一度被视为白石铺地面的神童:5岁,能背《论语》,7岁,能解乐府。1o岁,父亲便把他送到衡州府读书。
16岁那年春天,官之麟突然收到父亲的来信,催促他回家与月琴完婚。他一时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就他已接受的教育和所读的西洋小说的影响而言,要他娶一个“三从四德”的乡下姑娘,显然不大情愿,但在中国旧式社会,违抗父命简直是大逆不道,如果我行我素的话,则意味着与家庭彻底决裂。为了不使年过半百的父亲为他这个独生子伤心,伤心的官之麟谢绝了几位学友同赴上海求学的邀请,起程回乡,准备看情况再说。
在摇摇晃晃的二等车厢里,官之麟的大脑极力搜索刘月琴留给他的印象,遗憾的是如同看一部模糊的黑白默片,他怎么也想不起她的音容笑貌,倒是有一件小事铭刻在记忆中:官之麟辞亲到衡州府上学之前,由父亲引领去看了一回“媳妇”。“小俩口”在院子里喁喁细语,月琴突然要他闭上眼睛,接着迅疾把一粒剥好的糖塞进他的嘴里,小之麟没有准备,一咕噜就咽了下去,压根儿不知是什么滋味,然而许多年后,他仍觉得那味道挺美。
也许,正是这一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