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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1 / 2)

。除了“莱温斯基”是鸡之外,估计“轰炸白宫”是一种锅巴,因为二战时代因东京遭盟军空袭,重庆某菜馆曾推出过名噪一时的“轰炸东京”,即锅巴肉片,取其上桌时之轰然有声。

这件事情过去以后,最近我又在报纸上读到一文,说成都某乡土菜馆,有名菜叫做“火爆大使馆”,其“真相”则是川菜常见的“火爆肥肠”。以我的iq,尽管能立即猜中“莱温斯基”是鸡,但猪大肠何以跟“大使馆”拉上关系,却着实伤了一会儿脑筋。当然,一分钟后我还是有了答案,同时也有了一个结论:以愤怒的名义饮食,以滑稽的结果排泄。

中文当然是很好吃的,是天底下最美味的文字,古今中文食名亦不乏佳构,像“佛跳墙”或“女儿红”,这两个名字好就好在:第一、生动传神而且用典适度,既达意,又传情,有典故,有故事,不复杂,有动感,有颜色,有知性,有感性。

只有在追忆中,汉字才有慢慢滋生出美味的可能,而且是极其缥缈的,属于“色香味”之外的另一个感受系统,直接用来“配菜”,往往不能收效,反而大煞风景。好的菜名,应该在现实和浪漫、典故和直观以及书面与口语间取得一个平衡。比如,点菜的时候,你不总能这样说:好吧,就给我们来一份“锦绣河山”,接着,又不忘嘱咐店家,要把这“锦绣河山”弄得烂一点,淡一点,千万不要像上回那样咸得难以下咽。

袁枚在《随园食单》里专门提出了“戒耳餐”一说:“何谓耳餐餐耳餐者,务名之谓也。贪贵物之名,夸敬客之意,是以耳餐,非口餐也。”

华丽的词藻,过度的修辞,难道不也是一种“贵物之名”吗?

清汤炖出狮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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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头”是一道淮扬名菜。然而,不晓此事者若在餐牌上头一回见到“狮子头”这三个触目惊心的字,不管当时肚子有多饿,还是有可能被吓着的,当然,也并不完全是出于“吃他不起”的忧郁。我上学的时候,同宿舍有一个同学,某次于挑灯夜读之际,突然拍案惊奇:“哇,胡适这个人真的很厉害,你们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吗?是狮子头,吃狮子的头啊!”

那本书我看过,但已记不得书名了。胡博士生前于食事方面确有此种爱好。至于原因,我想大概与胡适先生和太太江冬秀女士的籍贯有关(安徽绩溪),尽管胡先生是在上海出生。今之所谓“淮扬菜”者,实际上是安徽人带到扬州去的一种富贵菜。由于运河漕运之故,在扬州这个东南兴盛之地一向聚集着大批腰缠万贯的安徽籍盐商,包括“狮子头”在内的淮扬大菜,就是徽商们在豪奢侈靡的风气下吃出来的。这正是:“东南歌舞几时休,清风明月属扬州,三分肥七分瘦,清汤炖出狮子头。”

当然盐商爱吃的菜并不一定会想当然地偏咸,就“干一行,爱一行”而言,“富贵”和“精致”才是淮扬菜的关键词。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狮子头”最具代表性地集中体现了淮扬菜的风格,即——选料严格,刀工精细,讲究火候,擅长焖炖,清淡入味,咸甜适中。《随园食单》里记录的那些菜式,部分就属淮扬系统。

籍贯之外,对于胡适与“狮子头”之间的渊源,还可以进行如下“大话”式的考证。胡适在北京的家里养过一只猫,名字就叫作狮子。此事有诗为证。一九四一年,胡先生写了一首悼亡诗,题为《狮子——悼志摩》:

狮子蜷伏在我的背后,软绵绵的他总不肯走。

我正要推他下去,忽然想起了死去的朋友。

一只我拍着打呼的猫,两滴眼泪湿了衣袖。

“狮子,你好好的睡罢,我也失掉了一个好朋友。”

(胡注:狮子是志摩住我家时最喜欢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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