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九如坐起来,背靠枕头飞快地将小说浏览了一遍。小说文笔流畅,讲述的是一个腐败的市委副书记在观看一场文艺演出时与一位美丽的女舞蹈演员邂逅,双双坠入爱河,却被一个多事的摄影记者发现。摄影记者开始跟踪他们,并拍下许多他们幽会的照片向市委副书记勒索。市委副书记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不惜买凶杀人灭口。摄影记者死里逃生,将一堆照片寄到了省纪检委……
看过小说后,丰九如好久没有说话,过了好一阵儿才自言自语道:“巧,太巧了,能有这么巧合的故事?不对,这是什么人写的?”蓝婷见丰九如眉头紧蹙,忙安慰他说:“你别担心,不过是篇小说嘛,文人乱嚼舌头,别理它。”丰九如面色凝重地说:“小说倒是不假,我只是在想,这个人怎么会编出这么一段离奇的故事?我怀疑这不仅仅是一种巧合。”蓝婷说:“你也太多心了,你看,这篇小说的后面有脱稿日期,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呢。”丰九如连忙又认真看看,见果然和蓝婷说的一样,这才长长吁一口气说:“唉!真是杯弓蛇影,看来是我多心了。”
丰九如搂着蓝婷躺了一会儿后,突然又坐起来说:“不行,我总觉得这事有些不对劲儿。小蓝,你看看作者叫什么名字,明天让吕仲元给我查查,看他是干什么的?在哪儿工作?我倒想见识一下这个有先见之明的家伙。”蓝婷连忙翻开刊物,手指点着作者的名字说:“梦羽,这个人叫梦羽。看样子用的是笔名,她应该是个女的。”丰九如轻声念叨着:“梦羽?梦羽?”他把这个名字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第三章赌注(1)
云小兰第一次走出大山是在她七岁那年,那时的北原极为普通,最高的楼房只有四层,最漂亮的外饰物是白色的水刷石或暗红色的干粘石。只有几条主要街道铺了柏油,路面不宽,路旁的排水沟没有水泥盖板。路灯间隔的很远,也不够亮,像一盏盏熏黄了灯罩的马灯吊在半空忽悠悠地荡着。白天,几十根高耸云天的烟囱浓烟滚滚,煞是壮观。晚上,街上行人稀少,冷冷清清。云小兰在北原只住了一个晚上,奶奶病重父亲到市里抓药顺便把她也带去了。
山里的孩子只熟悉大山,大山之外的东西对云小兰充满了神奇。虽然北原是座小城市,但在云小兰心中已经是梦幻般的天堂了。于是,这座城市的轮廓便深深地刻印在云小兰童年的记忆里,成了她梦想的开端。
云小兰第二次走出大山是在她20岁那年,那时她已经出脱成全乡最漂亮的姑娘了。那是秋天,并且是个前所未有过的丰收的秋天。家里试种的新品种土豆获得了大丰收,丰收带给人的有喜悦也有忧愁,土豆丰收了来收购的人却少了,窖里放不下屋里堆不下,父亲只好套起毛驴车带上云小兰到北原城里去卖。
阔别了十几年后,北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云小兰记忆中那座烟雾朦胧的城市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繁华热闹的都市。楼房高了、马路宽了、路灯亮了,到处都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牌,到处都是新开张的商店。像男人的女人剪着比村里的后生头发还短的短发,像女人的男人却留着比村里的姑娘头发还长的长发。这一切的新奇都让云小兰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她去了另外一个国度。刹那间,她忘却了生她养她的大山,忘却了那片寂静的田野,毫不犹豫地爱上了这座沸腾的城市。
云小兰最反感的便是城市的交通警察了,她也奇怪,为什么越是马路宽阔的地方越是不让毛驴车通过,这实在有些不合情理。当然,她还讨厌城里人的精明,除了喋喋不休的讨价还价,人也挑剔,买土豆要光溜的,个头一般大的,好像大小不一样味道就不一样了,看上去顺眼就好吃了似的。中午,趁着市场没人,云小兰对父亲说她想上街看看,父亲给了她三块钱,她便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好久的小鸟一样放飞了。
云小兰没有想到外面的世界竟是如此地精彩,她的心中荡起澎湃的激情,她要擦亮眼睛,把这座陌生的城市看得更清晰。她找到一处十字路口,站在红白相间的栏杆后面,手托下巴用新奇而热烈的目光观望着。她看到的满眼都是城市的美丽、新奇和繁华,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大山的宁静、寂寞和寥廓。
云小兰细心地把城市与大山做着比较。她是山的女儿,对于山像对母亲一样熟悉,所以她只感受过山的亲切而未发现过山的奇美。大山的安静是城里人喜欢的,大山的孤独是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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