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起身,整理了一下手里的文件,说:“按照《华夏刑事诉讼法》第312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上《华夏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王芳补充道:“吕梁对叶晓琳实施抢劫强奸等不法侵害,所以属于正当防卫,对方当事人死亡,虽然免除刑事责任,但是对叶晓琳的伤害却是难以想象的,我方申请用吕梁的个人财产对叶晓琳进行赔偿。”
审判长起身,敲击了法槌,说:“现在休庭30分钟,我与几位审判员商议一下再做决定。”
几位法官走后,法庭乱作一团,有几位正义直言的人在后面叫喊:“正当防卫还有什么值得商议,是不是有什么内幕?”
“对啊对啊,会不会有什么内幕啊?”
半个小时很快过去,几位法官从休息室中走出来坐好,审判长再次敲击了法槌,宣布:“正当防卫成立,由于被告人死亡,宣布其免除刑事责任,由被告家属对吕梁的个人财产进行处理,并用其财产赔偿原告8万华夏币。原告和被告有无异议?”
王芳询问了叶晓琳后表示无异议,埃德蒙从一名法官的眼神中得到了讯息,也示意无异议。
审判长说:“既然双方均同意判决,那么我宣布本次刑事诉讼结束,休庭。”
“8万够干什么的啊?是不是有内幕?兄弟。”刚刚休庭30分钟时正义直言的那位侧过身子问另一位正义直言的人。
“这你就不懂了吧,原告是女性,总不能把自己被强奸的事闹得满城皆知吧,被告家庭殷实,关系很多,肯定也提前和法庭这边打好了招呼,能赔偿8万已经是皆大欢喜了。”被问的那个人回应说。
“原来是这样,还是兄弟你懂得多。”
看着这位小迷弟崇拜的眼光,又开始分析:“其实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吕家只不过派一个外国的律师走个过程,私下里肯定已经赔偿了不少钱,毕竟吕家家大业大、财大气粗,为了维护公司形象也不能把这个事情闹大。”
“大哥,您分析的太有道理了吧,也就是说这场官司原告是一定会取得胜利的,只不过被告不想把事情闹大,默许老外沉默,让他当个跳梁小丑呗。”
“差不多,吕梁都成年了,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父母都不需要赔偿。反观现在吕家那么积极的赔偿,寻求谅解,还找了一个华夏语都说不标准的老外故意输掉官司,只是为了不让原告将事情闹得人人皆知。”
法庭休庭之后,众人皆散场。
毫无悬念的结局,可毕竟对方动用了关系,提前和法官打了招呼,将赔偿压到了最低。叶晓琳最终得到了8万华夏币的赔偿款。拿到这笔钱后,支付了王芳10%的律师费共计8000元华夏币,之后便很长一段时间将自己锁在家里,不见任何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名穿着黑色连衣裙,脚踩高跟鞋的女性,撩着海带卷样式的发型走出理发店,她左手胳膊上挂着lv包包,没错,她就是叶晓琳,抢劫强奸案的受害人。如今的她已经搬离了那个南部的老旧小区,重新租了新的房子。
回想着自己之前的人生,什么努力学习,什么好好工作,在利益面前,人性、尊严又算得了什么?
“姐姐,行行好,行行好,您行行好,赏点钱吧,我快饿死了,求求您行行好吧。”这个人的乞求声让思绪万千的叶晓琳回到了现实中。
那人大约十七八的样子,衣冠整洁,双膝跪地,两只手贴在叶晓琳右脚的两侧,并没有抬头。文文静静的还是个女生,叶晓琳最受不了乞讨要饭的人,理都没理,抬腿就要走开,谁料乞讨的人扒拉着叶晓琳的脚踝。
此时此刻,叶晓琳气不打一处来,竟然教训起了乞讨的女生:“你一二十岁有手有脚的什么不能干?刷盘子、洗碗、扫大街什么赚不了钱?干嘛非要在这里要饭?”说着说着,自己右脚稍一用力,就甩开了那个乞讨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