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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审判(1 / 2)

早早的,河洲市初级人民法院里就坐满了听审群众。

审判长起身,下面群众一同起身,他轻轻地敲击了法槌,宣布开庭,众人坐下。

“河洲市初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依照《华夏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今天公开审理原告叶晓琳与被告吕梁,现在开庭,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叶晓琳起身说:“我是叶晓琳,性别女,23岁,籍贯是河洲市金银区。”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她的表情很淡然,果然时间可以带走一些东西。

王芳紧接着起身,面对着主审人员陈述道:“我是王芳,是原告叶晓琳的辩护律师。”

被告人吕梁死亡缺席,空着位置。

旁边坐着一名异国样貌的男性,对着法官鞠了一躬后,面朝观审团,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华夏语,一字一字的蹦出来:“沃食艾德梦,沃食天竺国人,崇当被搞人吕梁的编护吕氏。(我是埃德蒙,我是天竺国人,充当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王芳心里暗想:真的是河洲四大家族,手笔就是大,请来了外国的律师。

审判长询问当事人:

“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叶晓琳:“无异议。”

“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埃德蒙:“无异议。”(无异议)

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审判长宣布:

“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紧接着审判长又宣布:“法庭调查开始!请当事人陈述”

叶晓琳起身,说:“我当时在房间里睡觉,就听到了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吕梁冲了进来,拿了把刀,对我动手动脚的,后我企图逃跑,他强迫我进厨房,强暴了我。”

王芳补充:“从嫌疑人口袋中的一条钢丝并且门锁有被撬动的痕迹可知嫌疑人撬门进入当事人家中行窃或者抢劫,手中一把刀证明有抢劫的意图。再由现场照片和dna取证,证明被告人吕梁正在实行强奸,证据充分。”

被告人吕梁死亡,无反驳。

被告方代理人埃德蒙起身,自信满满的说到:“深判长,沃饭对院搞的陈叔。”(审判长,我反对原告的陈述)

众人十分惊讶,包括王芳和叶晓琳,证据链确凿,板上钉钉的事,都不知道这个天竺国人在负隅顽抗什么,还是说他掌握了什么关键性的证据?

他接着说:“沃方挡事人的确对叶女时左除了不挡腥味,可是,原搞人明线时防卫过档,沃队对方的整局存在一一。”(我方当事人的确对叶女士做出了不当行为,可是原告人明显是防卫过当,我对对方的证据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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