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舅舅一家在那不久之后也来到这个小镇上,人们说他刚从印度回来,是个很远的地方。后来他和珀西用了一整个夏天在地图上研究那块形状像是三角铁(珀西说那更像是肝脏)的地方。在中学的生物课上,史蒂夫教授向他们展示了一种锡莱特圆翅银灰蝶,那种蝴蝶在黑色的蝶翼上有着火焰的红色,像是夕阳倒映在恒河上,抑或是信徒供奉的红色教袍,这颜色让他们深深沉迷。
印象里莫里斯舅舅和那个遥远神秘的东方国家一样热情而健朗,第一次见面他就用有力的臂膀将埃德加从地上捞起来,稳稳地让他坐在自己的肩上,这动作惹得他的妈妈一阵大叫,接着又大笑起来。埃德加在他们交谈里回过头,看见了身后的男孩,他几乎有着和莫里斯舅舅一样的金棕色卷发,纤细瘦弱的四肢像是桦树的枝子,尽管印度之行也让他的皮肤晒黑了不少,可远远比不上他父亲身上健康的,泛着油光的古铜色。直到被放在地上后他们才终于说上一句话,埃德加挺喜欢他,尤其在知道他的口袋里还有一只金龟子标本后。他从自己亚麻布的裤兜里掏出虫子放在埃德加的手心,甲壳虫的背面散发着金绿色的,幽静的夏日的光芒。
埃德加将重心从左脚移到右脚,换了个姿势倚靠在门框上。穆格在阳光下露出柔软肚皮,惬意地翻了个身。
男孩正在收拾屋子,准确地说是堆由各种衣物组成的布料怪物,简直是每个母亲会在自己青春期儿子的房间里发现的绝望噩梦:裤脚和袖子勾搭成奸,袜子掉落在世界两端,还有背心,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男孩把这堆藤蔓似的多维度怪物一股脑地抱起来,移到一旁的沙发上,感谢上帝,那里的衣物已经让沙发完全隐形。空余的床的一部分,就是埃德加未来的领地。
他竟然有点儿高兴,他将和珀西睡在一起,和小时候一样。
男孩们之间没有太多的话,毕竟这是时隔七年后他们再一次相见,他和珀西都变了很多,以至于他竟然完全没有在一开始的时候认出他来。埃德加不禁再一次打量面前的男孩——纯粹的男孩,记忆里他们差不多大,但比起埃德加他还是矮了半个头,而且骨骼纤细,也许只有经年累月的强度锻炼才能使身上的肌肉看起来像那么回事。
他完全继承了母亲的全部,和莫里斯舅舅相比,他们只有一双眼睛闪耀着同样的光芒。
埃德加将视线从墙上的昆虫标本移开,方形衣柜上摆放着一架帆船,应该是莫里斯舅舅经过直布罗陀时留给他们的纪念品,埃德加手里也有一只,被他的妈妈放在一楼的玻璃展示柜里,每当重要的日子总会把它们拿出来掸掸灰。
他们已经足足有五分钟没有说话了,七年的间隔足以让对话的发生变得艰难而陌生。这一点上也许成为一个成年人会让场面缓和许多,可他们谁都还没有那份淡定和从容。
夏日的风吹拂过窗边,男孩身上的宽松衬衫像气球一样膨胀起来,光线中青涩的身体同样的纤细单薄,像是未成熟的雕像。
“你还会在床底下藏烟草盒子吗?”
埃德加倚在门框上,金色的阳光把他晒成了一只懒懒散散的棕色柴郡猫。
珀西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随手拿起窗台上放着的两瓶汽水,朝埃德加抛了一瓶子,埃德加没看清那是什么,本能伸手抓住,握了一掌心的冰凉熨帖。
玻璃珠子在瓶底里发出清脆的滚动声响。
“我以为你们最后去了直布罗陀,或者更远的地方。莫里斯舅舅还好吗?”
“你可以亲自问他,上个月他还在印度尼西亚,和他的新女朋友一起。”
珀西轻松一跃坐上窗台,晃荡着细腿。
“你们没有一起旅行?”
“除非我能够在这里读完中学,”他撇撇嘴,“找份工作,赚够上路的旅费。”
他说他最想去的地方是埃及,因为他的父亲讨厌干燥的地方,埃及显然是一个理想的目的地。
埃德加觉得埃及有些远,但也不赖。他坐上窗台和珀西肩挨着肩,近得可以闻见衣襟上的香草气味,这是班奈特的洗衣皂独有的味道,埃德加说不上来那是什么样的气味。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他的心头,他看着珀西,他们不约而同打开了瓶盖,用力按压,直到听见嘭的一声。
楼下果然传来了班奈特的警告:男孩们,可别打碎东西。
空气中已经传来馅饼的焦香,那味道令人垂涎欲滴,可他们谁也不着急。香草的气味不依不饶,从男孩的身上若隐若无地传来。埃德加拾起桌上被遗忘的一颗巧克力,拆开金箔外衣,融化的巧克力浆液在阳光下折射金色的斑点,他的舌尖满是白兰地的酒香气味。
窗外,明晃晃的六月阳光散发出前所未有的温柔色泽,风吹起轻飘飘的床单,埃德加看见藏在床底的骆驼牌香烟,金色的骆驼行走在金字塔和棕榈树间,“——来自1913。”烟盒自我介绍道。
男孩晃着手里的日本汽水,玻璃珠沿着瓶壁滚动,无数气泡自瓶底上升,摇旗呐喊。
第3章
他们几乎整日都在一起,他们的床笫仅咫尺之隔,上面堆满了画报,稿子,衣服还有袜子,属于埃德加的房间的一侧被他贴上了自己的邮票海报,他随身带的几本异国小说被珀西借去几张,后来,整个房间都贴满了乱涂乱画的诗歌和邮票。
此时离真正的假期尚有些时日,珀西还需每日去镇上的学校上课,埃德加平日里无所事事,珀西有一辆自己的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埃德加不太喜欢那台吱吱呀呀的老物什,但实在无聊时他会骑着那辆老自行车去镇上的热闹地方。这镇子还保留着他出生时的情状:街道,酒坊,教堂,镇中心的广场上矗立着一尊将军像喷泉,那是小镇鲜有的历史人物,传说里他曾带领国王的军队征服北方的民族,已经没人能说出那是哪一位国王,而将军像座下的喷泉依然准时涌流。
在每天下午两点之后,将军像旁总是散落着野鸽一样的居民,无所事事,凭白兰地酒和燕麦面包打开话题,每个人都有百八十件事可以聊。当班奈特的身体还健康时,她每天会采下自己花园里的新鲜成果,拿到广场上来,和路人还有野鸽们聊上一整天。
后来他想办法溜进了珀西的学校,他把珀西的自行车停在一株开得茂盛的山楂树下,利用树枝的天然木梯翻越墙壁,然后落进一个松软的沙坑里。
珀西是高年级的学生,唱诗班的成员,和埃德加相比,他简直是学校毕业图鉴里排在前三页的标本级别好学生。
事实上他的确在毕业图鉴里见过十二岁的珀西,他还带着牙套,不过已经显露出作为一个漂亮家伙的潜质。很久之后他曾尝试在亲吻中去寻找他齿间修整的痕迹,金属块在齿背留下的点点凹槽,他想舔过那几处浅浅的印记,随即被珀西喘息着咬住他作乱的舌头。
那些在大教室的课堂允许埃德加堂而皇之地溜进去,他在最后一排给自己找了个好位子,有阳光,没有很多人。戴眼镜的胖教授隔着大半个教室上哲学课,逻辑与论辩成为无形而空旷的回音。
埃德加偶尔会想起自己弃于不顾的那个有海港的城市,灯火之城,灯塔建立在长长的舌形礁岸上。他会想起结束任务回家时父亲制服上沾着海水的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