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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 2)

李小乐踢翻椅子站了起来,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最后扯住菲佣说:“电话呢,我要打电话!”

电话终于被接了起来,那边传来的声音冷静而自持:“是我,什么事?”

孟晖穿条松垮垮的大花裤衩,咬着棒棒冰,蹲在大开的冰箱门前发呆。

谭英冠掐断手机,推开厨房的门,默默站在他身后,看他光着的脊背,从脖子向下,瘦得不成人样。

孟晖已经回来大半个月,每天就懒洋洋地窝在房间里,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冲个澡,胡子都不愿意刮。一醒来就催着他签保险合同。还要他在签单前先弄张以假乱真的身份证来好跟公司交代身份。

这半个月他唯一干过的正事就是出门花五块钱把刚长出来的头发茬又给剃光了——自己剃容易破皮。

当时,谭英冠一看他的脑袋又变得光溜溜亮闪闪,就顺口问一句怎么喜欢光头了,他躺在沙发上闷声闷气说天太热了,心里烦得慌。

“烦了,闷了,憋屈无聊”这类话通常是孟某人要发脾气的前兆,所以谭英冠很知趣地没有再追问下去,而且很明智地先走一步。

半小时后守门的小弟惊慌失措来报告,那个卖保险的砸了先老大亲自组装的那台电视机,又摔了先老大很喜欢的烟灰缸……老大老大,怎么办啊!先老大在天之灵会不会生气?这样让别人住着好吗?

谭英冠冷静地安抚了一把小脸煞白的可怜马仔,立即叫人把所有的家具都换成厚重的,至少要四个人才能抬动的那种,电器也都换成耐摔打型——钱再多也不是这么糟践的。

孟晖做为一帮之主,本身其实有很多缺陷,但他唯一的优点是总能把缺点都变成与众不同的闪光点。比如不记人名对谁都称兄道弟,那是豪迈;不爱穿内裤或者穿拖鞋会客,那叫洒脱有个性;拒绝任何反对意见,哪怕是晚上吃什么,那叫杀伐果断有霸气;只吃软不吃硬,脾气暴躁还不能自制,经常当场发作给人难堪——在外人眼里又成了真性情。

最重要的是,他似乎有一种天生的魅力,叫人愿意为他生,为他死,为他肝脑涂地。

包括谭英冠在内。

“找吃的?”他问。

孟晖扭过头,嘴里还使劲吸着半截棒棒冰,随着他说话嘶啦嘶啦响:“这边凉快。”

谭英冠看了看温度表,室内20度7。

“你要的东西。”

谭英冠把一摞签了名的保单丢在餐桌上,又从皮夹子里掏出一张卡,“闷就出门逛逛,闲就给我干活去,老窝着干什么。”

孟晖招招手,谭英冠把假身份证轻飘飘地抛给他,他接住看了看,吐掉冰棒的塑料壳笑:“当然是等你放松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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