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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孟晖说,“你他妈当初到处宣扬老子惨死要血债血偿,借机干掉了一堆人。现在骨灰都洒了三年多了,我还回来干什么?诈尸啊。”

“打听得还真清楚。”谭英冠道,“我都以为这几年你在装昏了。”

“哦,我找了个工作。”孟晖眼馋地看着他手里的酒瓶,心里盘算了一下目前两人的力量差距,今非昔比,遗憾地放弃了武力夺取的打算。他懒洋洋地喝了口鲜奶,就皱眉连杯子一起扔了。“你知道的吧。”

谭英冠用听天方夜谭的语气诚恳道:“我刚接到你出院的消息,还真不知道你这么快就找了个工作……你……你找了什么工作?”他的意思很清楚很明白,孟晖现在连个身份都没有,更别说文凭和学历,能找到什么工作呢。

孟晖的脸上重新出现了兴致勃勃的神色,喜新厌旧是他的一贯特色:“我现在是销售员,你要还拿老子当大哥,就该支持老子的新事业。”

谭英冠沉默了半天:“……你卖什么?”

前孟老大得意洋洋道:“卖保险。给弟兄们一人买一份怎么样?依我看,意外伤害险赔偿额度挺高的,往后残了废了翘辫子了老婆孩子也多份保障。全靠我们自己养也不是个办法么。”

谭英冠满脑袋神兽地看着自己的结拜大哥,出于对他本性的了解——他说出来的话你绝不能回不字——最后才说:“给中高层买吧,小兄弟们要是都买,估摸保险公司都得赔破产。”

乐乐是个聪明又合格的小情人,知道有些事情只能看和听,绝不能出声。

谭英冠这个新饭票和孟晖很不同,即不会心血来潮就叫人送一堆奢侈品,也不会因为半点不如意就大发脾气。他永远温柔得体,不冷漠也不多情,因为他的注意力从来不在这些事上。

除了吃的喝的穿的都是最好的,李小乐还攒了一笔省着点可以花一辈子的钱。

所以,对于外面纷纷扬扬的传闻,其实他完全可以不那么在意的——毕竟孟晖在的时候,外面可是还有十七八个别人。

但是,谭英冠是个很克制的人。能够控制欲望的人才能成就大事,乐乐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这么认为,现在还是这么认为——他的世界里不存在扶贫济弱或者突发奇想——这些词用在孟老大身上还勉强凑合——重点是这样的人绝不会无缘无故收留一个陌生人。

那么,那个被养在孟晖别墅里的男人是谁?据说长得并不好看,甚至瘦得有点吓人。脾气倒是够大,短短几天已经摔坏了一堆东西。

乐乐取下面膜,摸了摸自己光滑像蛋白的脸,仔细回忆那短暂的一面之缘。

摔了一堆东西。他慢慢摸着自己的下巴,那里长了一颗痘,不仔细看不出来……他拧开遮瑕膏出神:脾气大,爱摔东西,住在孟晖最喜欢的一栋别墅。

他的眼神表示他认得自己……他肆无忌惮踹青竹帮老大的门,他把持枪的小弟当空气一样拨开,他只勾了勾手指,英冠就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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