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楼一挥手,慢条斯林地说:“既然你这么说,那你挑些小件的,不起眼的。手套围巾我们都买好了,和你现在用的颜色一样。你爸爸喜欢用皮手套,防水,手指也不拘束,给他带回去。等下我们到了百货公司,你找个更衣间,把身上的衬衣换下来,西装也是,外套一披全遮住了。另几件衬衣你带走,你现在这个包能塞下。衬衣看不出来,能全带走就带走,带不走也是一样,把旧的留下来。钢笔你和嘉卉一人一只,是程伯伯和我送给你们的礼物。你们长大了,都是读书人,是要有一只笔。这笔不扎眼,日常可以拿来用。将来嘉卉如果还想着考大学,就带它去,算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还有。”明楼顿了一顿,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手表,“我看见你的表——你知道它的来历吗?不管知道不知道,你要好好用它。你爸爸以前一直喜欢表,也不晓得他现在手上还有没有能用的了。这只表你塞口袋里,不要给别人看见,带回去,收好,万一将来有什么事,送给懂行的人,说不定能派得上一点用处。”
维夏真的是呆住了,喉咙里像是堵了棉花,怔怔看着他,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明诚这时插进话来:“要到了。维夏,你爸爸鞋码变了没有?还是41?”
“40……”维夏呆呆地、下意识地答。
“你能不能穿这个码?”
“……能。”
时间紧,明诚找地方停车,让明楼带维夏直接去买鞋。维夏从不知道天底下的鞋子竟有这么多的式样和种类,更被满屋子的香水气味呛得连打喷嚏。他挑花了眼,而自己的英文词汇在这里几乎派不上用场,到后来,还是明楼拿的主意。
东西挑好了他要去付钱。明诚一把拦住他,这时维夏才发觉,自己一个年富力强的大小伙子,居然没有办法从他手里挣脱开来。他着了急,可所有的力量都像泥牛入海一样,在明诚面前一点都派不上用场,他无法,只能近于央求地看着他,轻轻地冲他喊:“程伯伯……”
“傻小子,别犟,快去把衣服和鞋子换上。”明诚在他耳边轻声说,“我们和你爸爸,远在还没有你的时候就认识了,我们是同气连枝一般的。这个词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