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为什么选择开一家花店……
小学五年级,母亲去世了。
可能是空气中挥之不去的煤絮,可能是数九寒天的霜冷,可能是支教学校的繁忙……总之,生于南方的母亲在一个秋冬交际的普通日子,去世了。
孩子们有时可以变得很残忍。他们撕裂蝴蝶的翅膀,扯断蚂蚱的大腿,在塑料瓶里烧死不知名的虫……
五年级开始直到高考那天,小镇校园也是冰冷的,冰冷得有点儿残酷。
美丽而纤弱,她总令人相形见绌,由此格格不入。
只能拼命念书。
还好父亲无声坚守着家,他在电厂一年到头的工作。每个周六,将她放在自行车龙头上,送她去省城上大提琴课。车后座上是大提琴。不太方便的乐器。她妈妈喜欢。
从音乐老师家出来,父亲会在临街一处小饭馆,要两个炒菜,一素一荤,多少年没变。父女俩吃完,披着夜幕回家。
这个南方男人一生没有续弦,酒却喝得越来越多,越来越烈。
高中,是许多人的噩梦。
她也有许多逃不开的事。男生追求她,女生嫉妒她。
那天被人用小刀划破了脸颊,是不是最后一根稻草?
父亲的工厂急电学校,肝炎复发,已经停工半月有余,赶紧回家看看。
高三这天的黄昏,空荡无人的宿舍,她起身,一下踏站在窗台上。
“小雪!这么黑,怎么不开灯啊!——”施鸳影推门而入,又溜进学校来找她。
顺手摸开灯,施鸳影几步过去,将她拉下窗沿。
“看什么呢!多危险!——什么东西掉下去了?”施鸳影将买好的两人份盒饭丢在桌上,巴住窗,俯身向高高的六楼下打望。
“没有什么。”她笑,用长发遮住脸上的伤痕,说:“买的什么?……”
施鸳影抑制不住欢笑:“当然是胡老头家的炒饭!……欸!告诉你!我今天涨工资了,我叫胡老头媳妇,给我们一人加了一个鸡腿!——”
施鸳影上到高二就不上了,用她自己的话说,算了,不是什么好学校,也不是读书的料,肯定考不上大学。家里不止施鸳影一个孩子,看开了,托了叔叔的关系,来到省城一家国有五金厂当办事员。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铁饭碗端着,不能说滋润得冒油水,却是稳定和安心的。
学生时代对施鸳影来说,很早就结束了,那时施鸳影还是一个挺结实的小姑娘,与现在的修长窈窕截然不同。发育早,个头比同龄人高,她从小的口头禅就是:“你们不许欺负程芦雪!——”
内地生全额奖学金。
远行那天,施鸳影在凌晨一点的站台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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