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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好像感觉不到痛,手脚并用往过爬,胸口那颗心脏一会儿像是在疯狂跳动,一会儿又像是随着冰冷的血液凝固。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苏靖飞低哑的声音响起,听起来遥远极了:“钟明镜……”

那个半身都浸在潭水中的人,紧闭着双眼,一张脸惨白得没有半分血色。

他正是钟明镜。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那句“大功告成”,我忽然想加一句“亲个嘴啊”,简直中毒了OTZ

明天见(或许见不了,进入考试周的渣作者随时可能断更)

☆、第九十九回再回首

坦白来讲,当十三郎得知钟明镜早对自己有意,并且因着自己的“死”而备受折磨时,除去那份怜惜与愧疚,他心中不是没有一丝隐晦的喜悦的。

童年不幸、少年飘零,十三郎在遇到钟明镜以前,还从未感受过被人用这样深重的感情对待的滋味。

理所应当的,他在报以同样热烈的感情以外,也很自然地生出了几分前所未有的得意与满足。

原来不是所有人都不在意他,原来也有人看到了他的好。

原来,他也是有好处的。不然,为何钟明镜对他这样情深义重?

自然,这些内心的隐秘不足为外人道,哪怕是十三郎自己,也很少去触及。毕竟,没有几个人愿意这样理智地审视自己、批判自己。

回想当初的相遇,在最开始的时候,于十三郎而言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

日子太无聊,而他难得地遇到了有趣的人,于是投身进去,待到这份有趣在时间的消磨下变为无趣,他就抽身而出。

这样的事情,十三郎做过无数遍。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栽在一个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少年郎身上。

诚然,这人比他要大上几岁,但十三郎最初却是看不上钟明镜的。

妇人之仁、优柔寡断,惊马闹市横冲直撞,他就该一掌劈死那匹疯马,何必顾及马车里的人的死活?

——那马的主人既然闹市纵马,死了也是活该。

若不是那张脸实在好看,十三郎是不会提出要对方请自己吃饭这样的要求的。然而这一顿饭,却让十三郎了钟明镜,了这个胸无城府、单纯热忱的年轻人。

如果说钟明镜那张脸仅仅只是让十三郎注目,那么这个人干净温暖的笑容,则足以让十三郎留恋。

然而,这也正是十三郎毅然决然与钟明镜分开的缘由。

他是江湖人,像没有根的浮萍一样无依无靠。十三郎清醒而又理智地知道,像他这样的人,最不需要的就是类似于留恋这样软弱的感情。

他十三郎过得虽不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但无可非议的是,他过了今天没明天。

什么今朝有酒今朝醉?再多华丽辞藻粉饰之下,剥开的也不过是那颗没有依靠的心、和没有寄托的未来。

所以他要走,走得远远的。十三郎注定一生孤独无依,这是他从小就知道的,早已习惯,不需要别人的怜惜,也不需要与别人分享。

如果不是聚英论剑,十三郎也许会这样孑然一身地过一辈子。

然而在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十三郎再次见到了钟明镜。

时隔多日,这个少年却像是丝毫没变,偶尔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手足无措,让他青涩得像个孩子。

然而拿起剑,一切却又不一样了。

那天,十三郎清晰地感到了胸口的热血在沸腾,他看着那个少年展露着独有的惊才绝艳,矫若游龙、惊若翩鸿。

那把剑在他手中像是有了生命,凌厉,却不咄咄逼人;冷冽,却不决绝无情。

这样的矛盾,却又这样的统一。十三郎承认,自己被钟明镜迷住了。

然而这样的迷恋却与爱恋无关,就像喜欢书的人看到了经典古籍、喜欢剑的人看到了神兵利器。

十三郎无法抑制地产生了想要将钟明镜据为己有的念头,于是他横插一脚强拉着他比武,借着之前细细观察对方的剑术与不足,不算是轻而易举,但也并不艰难地打败了他。

钟明镜眼中的惊讶与敬佩让十三郎几乎飘飘然了,他愈发想要这个人的目光注视在自己身上。

所以,在得知钟明镜有麻烦后,十三郎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插了一脚。他最爱麻烦,而这个麻烦又与钟明镜有关,简直不能更美妙。

如果十三郎想要讨一个人的欢心,那真是再容易不过了,他虽然没有真心,但对于人心却早就洞察。十三郎最是知道如何迎合他人的喜好,更何况是钟明镜这样的呆瓜。

很快,钟明镜就对他卸下了戒心,十三郎一面寻着线索助他寻人,一面不动声色地张开一张网,牢牢网住这个甚至毫无知觉的猎物。

一切就如预想中的那样,钟明镜与十三郎成了亲密好友。在凤凰客栈养伤的那段日子,既是钟明镜对十三郎暗生情愫的契机,也是十三郎察觉自己真心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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