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探根求源,还转换了话头,可他明明一再嘱咐过我,这件事对他很重要,我实在闹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我打算完全相信郑先生,相信他的每一句话,只要是他说,我都信。我在个人情感上始终与我的主人站在一起。我一面煮咖啡,一面把此事抛诸脑后。我把煮好的咖啡端到大厅。郑先生坐在沙发里等着,小崔也从楼上下来了。
“小崔,你给林医生打电话,他怎么说?”郑先生问。
“他说马上就来。”小崔说。
“林医生要来,是因为老太太吗?”我问。
“不是。”郑先生浅浅一笑。“我找他商议别的事情。”
“郑先生,”小崔问。“真的准备开聚会吗?”
“不错,你们觉得奇怪吧?”
“我是觉得奇怪。”答话的是林医生,他闻讯赶来了。“泽峰,什么时候做的决定?”
“就今天,——林医生,这事就劳烦你帮我张罗了。”郑先生说。
老王从背后拍拍小崔的肩膀,我和小崔是站在一起的,我们仨退到一旁。老王问小崔,郑先生是不是真的答应那些人了?小崔说真答应了。问及原因,小崔说,起先,郑先生也未予理会,其后豁然想起什么,就应允了。
“你们三个在嘀嘀咕咕什么呢?”郑先生大声问我们。
我们停止交谈,一起聚到郑先生的身旁。
“我是不会随便做一件事的。”郑先生说。“关于聚会的事,有人当着我的面,已经提过好几次了,过去我权当没听见,那是因为过去没有这个必要。现在不同了,——知道什么叫浪费生命吗?——人生一世,我要好好享受享受生活。”
林医生插话说道,前一阵子,他也遇到这种情况,好些旧友得悉郑先生已然回来,都想来拜访,但总是接不到邀请。他们都说,郑老先生去世后,别墅的待客方式都截然相反了。他每次都被他们弄得很尴尬。郑先生问他都有哪些人,他说了一两个名字。
“好吧,”郑先生发话道。“下星期是‘五一’节,让他们都来吧!——还有谁?”
林医生回忆一下,又说了几个名字。
“行,都来吧!”郑先生说。“我刚喝完肖菁的喜酒,我想回请一下。其他人你看着办吧!”
“聚几天?”
“聚七天吧,我要好好享受这一周。”
“去年,汪老板送他女儿出国读书,”小崔说。“请了十二位客人,不时不候,聚了八天。”
“你去啦?”郑先生问。
“去了。郑先生,那时你不在这里,我很无聊,就去了。”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我对富人家的聚会排场一无所知,接后数天,真是叫我大开眼界。林医生从一家五星级酒店请来四名大厨及八名助手,他们负责烹制宴会菜肴。隔天,又从家政公司请来六名庆宴服务人员,他们负责聚会前的准备工作以及聚会时的服务工作,这些人员全被安置在楼下的空房间。我明显感到,自从他们到来后,这里的气氛立刻热闹得够戗,到处都可以看见他们忙上忙下的身影。两天下来,楼上楼下,彻里彻外,他们都大动干戈清扫过了。这里本来就收拾得井井有条,现在倍觉华壁生辉。我从过道经过的时候,发现脚下的细毡地毯,换成了石榴红花色地毯。两旁往日关门紧锁、空无住客的卧房,都一扇扇打开来,窗户也一样。久乏人住的房间,平素都不铺设地毯,现在都铺上了,连书房和楼梯也不例外。别墅处处鲜花怒放,姹紫嫣红,大厅、客厅、饭厅、书房、走廊、过道、楼梯、包括各个卧房,目光所到之处,随便哪个不起眼的角落,都可触到繁盛的花苑,在碧叶丛中争奇斗艳,整幢楼房上上下下都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氛围之中。
“五一”节前两日,有俩小保姆来访。她们十八、九岁模样,一个叫小玉,一个叫小兰,同是替自己的主人给老太太送礼品来的。正赶上郑先生外出,不在家。她俩把礼品送到老太太的房间。她们一个送的是人参,一个送的是鹿茸,这些礼品贵重是够贵重的了,但是不是适合病人食用,送礼的人似乎不以为意。不巧的是,林医生也没在,她俩问我林医生什么时候到,我说大概半小时后才会到。她们这里瞧瞧,那里看看,消磨了一阵子,可能是在等林医生吧。不久她们就出去了。尔后,我到楼下给老太太倒水,恰逢她俩趴在楼梯平台的一扇窗口边上,小玉兴奋地说:
“多气派的大房子啊!还有两天聚会就要开始了,真希望那天快点到呀!宋小姐专门为聚会订做了一套礼服呢!——啊,多漂亮啊!裙子一直拖到脚根,从上到下都是红色的,她的身材又那么苗条,穿起来就跟仙女一样。”
“那有什么!裴小姐的红裙子有好几打呢,都是名牌。”小兰说。“不过裴小姐说,这次她要穿黑颜色的。黑色不是人人穿起来都好看的,你懂吗?要有气质,肤色也要好。”
“要说肤色,裴小姐哪儿比得上宋上姐?裴小姐白得像根蜡烛,宋小姐那才叫健康呢!白里透红的,我要是有她一半的肤色,我就高兴死了。”
“臭美!郑先生一定会邀请她了吗?”
“那当然!宋小姐说,郑先生知道她出门旅行,才没邀请她的。只要我们把礼物送到府上来,就一定会得到邀请。倒是你们裴小姐,怕是送了礼物,郑先生也不邀请她呢!”
“乱说!郑先生是因为裴小姐出差了,才没请她的。现在裴小姐已经回来了,请还来不及呢!”小兰讽刺道。“宋小姐还不是昨天看到裴小姐买礼物,才跟着买的?人家怎么做,她也怎么做,尽是学人家,讨厌死了!也难怪,裴小姐大专毕业,她才念了个小中专!”
“那才是她的优越呢!”小玉说。“郑先生是硕士学位,什么大专中专的,在他眼里还不都是一个样?”
“那你就把郑先生看错了。我有一次听汪太太说,郑先生喜欢的是有头脑、有能力的女生。裴小姐是公司的部门经理,宋小姐除了逛商店,可没见她干出什么来。”
“一个皮包公司,三只猫两只狗的,有啥好神气?宋小姐那才叫福气呢!”小玉羡慕地说。“她哥哥是做大生意的,她父母都视她为掌上明珠。我听宋伯父说,要是宋小姐结婚,她的嫁妆够她吃一辈子了呢!”
“她家是不是那么有钱,现在好多人都在怀疑呢!”
“有什么好怀疑的?我是他们家的保姆,我还不知道吗?看看他们家的装修,多豪华呀!两套相邻的房子打通,有四厅八室四卫呢!哪像你们裴小姐,宋小姐说,她的学历是请人代考的,还不知是真是假呢!”
小兰不屑一顾,撅起嘴唇,说:
“裴伯父是个大干部,裴小姐的学历能假吗?裴小姐的实力,连郑先生也承认。别的不说,单说裴小姐自己的银行存款,很多人都猜测有七位数呢!”
“少来!她真那么有钱,干嘛每个月只给你三百块钱?真吝啬!”
“你不也是三百块钱吗?”小兰鼻孔里“哼”一声。“我侍候的是三个人,你侍候的是一大家子人。就说买菜做饭洗衣服这三件事,你的工作量就是我的几倍,做都做癫了。我每天晚上九点钟,就什么活都干完了。裴小姐工作忙,差不多天天都有饭局,她每次赴宴回家,都给我打包。什么好吃的我没吃过?就连那些大饭店里的大厨师做的菜,我也吃过。而且,裴小姐每个月都出差,裴伯父和裴伯母又常常外出旅游,有时候一个月都不回来。那时候,他们家就是我的家,任由我支配,不知多自在!”
“自己一个人孤零零,你还说好玩?”小玉说。“什么好吃不好吃的,我才不稀罕呢!我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就行了,宋小姐可送了我不少。她的衣服多得都数不过来,每件衣服都只穿一两次,就不要了,跟新的一样。我现在的衣服,有一半都是宋小姐给的呢!”
“你把她说得那么好,为什么她追了郑先生三年,郑先生也没答应她?”
“你要这么说,那裴小姐追了郑先生五年,郑先生也没搭理她呀?”
“宋小姐第三者插足,不然的话,裴小姐早就和郑先生是一对儿了。”
“才怪!他们还没结婚,宋小姐怎么就成第三者了?裴小姐只不过比宋小姐早认识郑先生两年。要我说呀,裴小姐才是第三者呢!”
“你懂不懂什么叫第三者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我怎么不懂?”小玉扬了扬眉梢,说。“宋小姐和郑先生就是天生的一对!去年杜小姐的生日派对,宋小姐和郑先生都去了。饭后,他俩在阳台谈了很久,就他们两个人,许多客人都看到了。你还说郑先生不是喜欢宋小姐?”
“真是的!他跟她说话,就是喜欢她啦?”
“他只跟她一个人说话,对其他人都爱理不理的,不是喜欢她是什么?”
“那是她死缠着郑先生,裴小姐才不会那么厚脸皮呢。你们宋小姐还不知道吧?去年夏天,裴小姐出差去广州,还到郑先生广州的宅子作过客,他们俩在广州玩了好几天呢!”
“骗谁呢!”
“骗你是小狗!宋小姐准是还没见过郑先生在广州的房子吧?”
“宋小姐才不会去查郑先生的财产呢!谁都知道,郑先生是我们这里的巨富,可宋小姐从来没去打听过他的财产,她看重的是郑先生的人。”
“虚伪!她打听了会告诉你吗?”
“那裴小姐打听了会告诉你罗?”
“不跟你说了。我跟你说话,那叫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哼。”小玉撇了撇嘴说。
这一席话,我是不经意间听到的。听罢,顿觉一枚酸楚的果子,掉进了我的心潭。这是一种莫可名状的况味。我蓦地想到,一个富有的男人,想结婚是没有困难的,特别是像郑先生这样的单身汉,有一两个追求者,也是入情入理的。可是,由于至今还不知道的原因,郑先生未有结婚。他已然过了谈情说爱的年龄,为什么不结婚呢?我把这件事想了很久,还是得不到答案。
林医生到来后,小玉和小兰向他阐明来意,还主动提出留下来帮忙。林医生谢绝了。不过,她们果然接到了请柬,乐陶陶地离开了。
在这段紧锣密鼓的日子里,郑先生同我的友情日益笃深,他对我的态度一日比一日和蔼,一日比一日可亲。我们每多呆一天,互相了解就更深一些;我每多看他一眼,心底就渴望多靠拢他一点。我们多数晚上都是一起度过的,有时候我们海阔天空谈到了子夜。郑先生的兴致像熊熊燃烧的篝火,他热情奔放,敞怀大笑,以雄浑的体魄尽情地畅谈,仿佛不知道疲倦似的。我总觉得他有许多话想对我说,他找我去陪他,也是为了让我听他倾诉。诚然,他喜欢人家听他倾诉,倾诉对他有好处,倾诉可以消释他心中的愤懑和烦躁,纾解他的抑郁症。我认为,他之前心扉紧闭,是因为他的心灵有伤痛,这伤痛深藏在他心底,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我能感知得到,所以,他情感的闸门乐意为我开启,愿意向我渲泄他的不幸、他的情感。
近月来,我已经习惯每天见到郑先生了。别墅里住有这样一位主人,我觉得比任何时候都有安全感。郑先生不是个难以相处的人;相反,他是个可以亲近的人。他身上有许多迥异于别人的闪光之处,他庄严高贵,心境淡泊,不显山露水,但他胸膛里藏着一颗高尚的心;他容易激怒,但性情刚正,并无恶意,假如理解这一点,就不会对他有偏见了。我对他事事佩服。对我而言,他具有磁石般的诱惑力,当我靠近他的时候,我就像铁片遇到磁石,不可抵挡地被他吸引。我分明感到,跟他一起很舒心,很恬适。他让我无拘无束,像独处一室那样天然谐美。有一次他对我说,他喜欢我对他怀有这种感情,我们的关系这么亲密,这么融洽,他对其他人都不再感兴趣了——他已经不需要别的朋友了。我平生未听过有什么话比他这话更亲切、更深情,更勾魂消魄,我几近觉得,他的光辉压过了所有人的光芒,我的心已然容不下另一个人了,在遇见他之后,以前的日子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越是了解他,就越眷恋他,仿佛我对他的依慕与生俱来。但我很谨慎地把这种依慕掩饰了起来,并且谨慎到不让他感觉出来。我时时刻刻告诫自己,不能让我对他的爱慕,在我工作及生活的各种言行中流露出来。可是,我们很容易依恋那些让我们感觉亲切的东西。不管我怎样约束自己,不管我怎样努力,终归还是没有办法,我的意志战胜不了我的情感,我无法把心从他那儿收回,无法使自己与他疏远。相反,一种真实的感觉,一种真实的感受,使我一天比一天更加依恋他。特别是有几个晚上,当他准许我离开他,而又抓住我的手,这样与我告别:“谢谢你,植莉。没有你,这夜会很难熬。”此时此刻,我的灵魂无处可逃,我深深切切地感到,一种强有力的感情,正在一点一点地占据我的心。对于未来,我没有什么愿望,只希望每年的夏天,都能这样同他一起度过,有他每天晚上在这儿,我什么也不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