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一定不会让那个懵懂内向的少女因过于担心被拒绝,不允许、有风险,而表现出与自己真实情感完全相反的看法和行为啊。
中学时曾暗恋隔壁班校草,怕人说轻浮,只敢偷偷打量。小说常用眉目传情写男女间传达柔情蜜意,可现实中害羞胆小的女生遇见心上人,只会垂下眼帘,戴冷漠面具掩饰。
那时男生哪里会懂女生表面越漠视爱得越热烈的小心思。
真真是闷骚极了,明明内心惊如雷,偏偏故作表面平如水。
眼下的我,不希望自己再犯当年的错误。
是的,有能力可以大胆热烈地爱一个人时,我想抓紧那个人的手。
“不过,”想起某件事,我举起一只手,“有件事情,我……想提前交代下。”
他皱皱眉:“濮如心,我对你的,过往情史,不感兴趣,如果你是,想说这个,我想你,未免低估我。”
“我倒是想有啊,不过还没编好,下次编好了再讲给你听,“我白他一眼,“其实我想说的是……我,这里,”指指左嘴角,“之前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就曾帮我擦过嘴角上的食物残渣,还记得吧?”
“记得,”他不明所以地点点头,“所以?”
“所以,那个,我是想说,并不是我吃相难看,而是……而是我的脸有点残疾,面部左半边神经曾经受损。虽说不影响生活,可不论吃什么,食物碎屑就会粘在嘴角而不自知……”
这种感觉真不好,像嫌疑犯老老实实跟法官交代罪行,一面又存着侥幸心理,希望自己可以免予处罚。
他还是迷惑不解:“所以,你希望,我怎么做呢?”
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所以,”我继续结结巴巴地解释,“很抱歉之前没有告知。现在你知道了,如果……如果你比较在意这个的话,其实,呃,我们两个,呃……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一秒。
二秒
三秒。
空气仿佛凝结,我低着头。
余光中看到他拍着胸脯,一副严重受惊的样子:“吓死我了,以为你想,门当户对,要把我,搞成跟你一样,才肯跟我交往。那样的话,真是为难。你也知道,我是,靠脸吃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