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其他类型>进化!进化?:达尔文背后的战争> 第33章 猴子审判及平衡法案,关于科学与科学的意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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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猴子审判及平衡法案,关于科学与科学的意义 (2)(2 / 2)

美国政府自20世纪60年代后,因为与苏联之间的冷战需要,开始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科学教育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生物学教育也从中受益,巴特勒法案被取消了,进化论教学的地位自然得到了提高。

但神创论者的水平也在提高,并演化出了好几个派别,其中有一派名叫“科学创世论”派,这是由一批基督徒科学家组成的派别,以莫里斯(henrymorris)等人为首的一批科学家提出了“科学创世论”。他们以字面意思理解《圣经》,然后努力在科学上找证据加以支持。比如他们相信地球只有一万多年;化石是在大洪水时期形成的;人和恐龙曾共同行走在地球上等等,这些几乎显得愚昧可笑,根本不可能得到主流科学界的认可。但他们一本正经的研究却蒙骗了众多普通读者,得到了大量支持,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1981年3月13日,经过科学创世论者的努力,阿肯色参议院通过了“平衡对待创世科学与进化论”的议案,此即“平衡法案”;3月17日众议院也批准通过此法案,两天后经州长签署生效,并被命名为“590法案”。

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对此立即作出反应,他们着手准备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这同样也需要一位起诉人,通过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的精心安排,最后以小石城的一位牧师麦克里恩(billmclean)的名义起诉,因此本案又称“麦克里恩案”。

原告方拥有十名专家证人,其中包括生物学家、神学家、地质学家和历史学家,著名的古尔德便名列其中。他们从各自的专业领域为麦克里恩的论点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为了提高影响力,还拉上了当地五个教派负责人充当联合原告。

几乎与此同时,路易斯安娜州也通过了一个“平衡法案”类似的法案,但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没有精力在两条战线上同时开战,所以选择先对阿肯色州动手。

起诉的理由中提到,“590法案”违犯联邦宪法,违背了美国政教分离的原则,并且缺乏世俗的立法目的,明显地在支持和偏袒某一宗教派别。“创世科学”自认为科学,而实际不是。科学是一个非常具有专业性的领域,不是谁想来说几句话都可以的。科学家们受过专业的训练并且取得了专业的成就,他们当然才最具有在本专业领域内发言的资格。关于生命起源的问题也一样,最有发言权的不是政治家,也不是宗教界人士,当然更不是民众,而是科学家。

科学创世论也积极组织人力协助阿肯色州大律师对原告的指控一一进行了反驳。他们指出,“590法案”并没有支持或偏袒任何一个宗教派别。因为“创世科学”与“进化科学”的性质相同,都是关于生命起源科学模型,完全可以采用世俗的和非宗教的方式进行教学。这当然也不违背政教分离原则了。

可以看出,在“斯科普斯”案中,双方辩论的是进化论到底算不算科学。而在“麦克里恩案”中,转而争辩创世论是不是科学。如果不是科学,本着政教分离的原则,它不可以进入课本在学校讲授;如果是科学,当然就有资格和进化论一样,在学校里进行讲解。这正是双方律师辩论的焦点所在。至于进化论和创世论的具体内容,不是他们关心的对象。

1981年12月7日,联邦地区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审理。基于科学创世论采取的策略,争论的焦点也就在于判断“创世科学”到底是不是科学,或者根本就是一种宗教信仰。

1982年1月5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作出判决,宣布阿肯色州的“平衡法案”是支持宗教的非法尝试,显然在用超自然的存在创造人类的观点来支持宗教观点,并且科学创世论已被进化论者证明为神话,允许在课堂上讲解相关内容就等于是在课堂中讲授神话,这是对教育的负责任,应当取消。

科学界因此而非常兴奋。《科学》杂志不惜全文发表判决书,大力宣扬他们的此场胜利。科学界还料想,这一结果将给取消路易斯安娜州那个法案提供司法范例,取消另一个“平衡法案”当非难事。

但谁也没有想到,对路易斯安娜州的诉讼进程竟然一波三折,经历了比阿肯色州诉讼还要艰难的过程。

本来,科学创世论在路易斯安娜州的第一次诉讼中已经失败,判决结果也与阿肯色州相似。但科学创世论者不甘心就此罢手,他们说服路易斯安娜州的大律师上诉到第五巡回法庭,要求撤销原判。巡回法庭三人调查组经过审查后得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路易斯安娜州大律师仍然不服,进一步请求由巡回法庭的全部十五名成员重新听证此案。结果是,巡回法庭以八票对七票驳回了请求。

虽然科学创世论者再次败诉,但他们从这个八对七的微弱劣势中看到了希望。因此,他们决定把此案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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