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达罗提出了一个最具攻击性的论点。他指出,科学理论一旦被认为是正确的,科学共同体就会一致承认并接受。所以,在真理面前,只有一个科学界。而宗教则不然,他们有不同的信仰,每一宗派都认为自己的信仰才是正确的。只是美国就有五百多个宗派。那么,谁才真正有资格代表所有的宗派呢?而且,有的宗教人士公开表态支持进化论。那么,布莱恩以宗教的名义提起的诉讼就是无效的,他不能代表普遍的宗教界的观点。
布莱恩的控告要点则是:第一,进化论缺乏科学的实证;第二,把进化论教给学生妨碍了他们对宗教的信仰和对社会价值的认识;第三,信奉《圣经》的大多数人应该掌握公立学校的教学内容。对布莱恩而言,科学家信不信进化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公众有权决定学校应该教什么。
布莱恩再一次拿出了科学哲学这一武器,他从根本上否认进化论是科学理论,因为科学理论要求有实验事实可以重复验证。并且当与实验事实不符时,它可以被证伪。比如牛顿力学,相对论和热力学的诸多定律,都是如此。可是进化论描述的是亿万年才能发生的事情,在目前人类科技水平下,根本没有可能重复这一过程。所以进化论不能被证伪,也不能被证明,只能算作是一个科学假说,而不是科学理论。
布莱恩更多的考虑是关于道德方面的,他指责进化论鼓吹“优胜劣汰”和“弱肉强食”及“适者生存”等思想,对社会伦理和道德层面有严重的负面影响,进化论出现以来的世界历史是活生生的例子。布莱恩甚至痛心疾首控诉说,如果没有进化论,可能就没有纳粹屠杀犹太人的心安理得。
法庭上,达罗与布莱恩展开了针锋相对的交叉盘问,相信《圣经》的布莱恩被达罗步步紧逼,窘态毕现,完全失去了一个政治家应有的风范。被新闻报道描述为与达罗在智力上不堪一比的可怜的醉汉。
在盘问中,达罗问布莱恩:“《圣经》明说创世初只有亚当和夏娃一家,那他们的儿子该隐的妻子又是谁家的女儿?”
盲信《圣经》的布莱恩从没想到过这种问题,他只好承认不知道。
达罗又问:“在五千年前,中国有多少人?”
对此布莱恩当然无法回答,因为中国人的历史似乎越出了《圣经》所说的时间范围,但他又没办法开除中国人的球籍。
达罗知道时间问题是《圣经》的软肋,因为根据当时的科学研究,地球的年龄已远超《圣经》所介绍的四千年历史了。为此,达罗逼问布莱恩:“您是说地球的年龄只有四千年吗?”
布莱恩明知这是一个陷阱,他只好否认:“不,我认为它要比那古老得多。”
达罗再问:“您认为地球是在六天内被造出来的吗?”
这次布莱恩也打了一个花枪,他回答说:“《圣经》上所说的一天,并不是现在的24小时的一天。”
达罗抓住这一点,继续问布莱恩:“那么,一天的早晨和晚上,对您来说是什么意思呢?”
对此布莱恩拒绝作正面回答,只是一再强调那不是指24小时的一天,并且不愿对此再做出解释。在达罗的一再追问下,布莱恩不得不用近乎无赖的手法回答道:“我认为上帝用六天或六年,或者六百万年,甚至是六千万年来制造地球,都是一样的容易,至于哪一个数字更有意义,我认为并不重要。”
达罗的最终提请陪审团裁决:进化论是事关社会进步与人类幸福的科学理论,而《创世纪》则一半是赞美诗,一半是寓言,是一部分人对世界作出的宗教解释,不能用《圣经》的权威来控制学校中的科学教育。
而布莱恩在辩论总结中充分发挥了他的演讲才能。他向陪审团指出,科学是一股巨大的力量,但它不是一位道德教师。本案是一场激烈的战斗,一方以科学的名义反对基督教信仰;另一方则希望通过立法来捍卫他们的信仰。陪审团必须在上帝和邪神之间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