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雌鸟是不甘心总做一个怨妇的,它必须设法尽量留住身边这个花心大少。因为总是一个人喂养剩下来的小鸟,危险实在是太大,倒不是怕西门庆前来骚扰,而是对蛇和夜枭之类的杀手放心不下。为此,雌鸟采取的策略是,它们总是等着把所有的蛋产完以后再一道孵化。这样,所有的鸟儿基本上可以同时出生,它的那个坏蛋老公就不好轻易离去了。因为雄鸟必须确认自己的部分孩子可以独立,所以只能留下来多住一段时间,与雌鸟共同哺育子女。
雌鸟的这种心机,绝不比人类的半老徐娘们涂脂抺粉以苦苦留住良人的心机逊色半点。
这种聪明的心机并不是动物的专利,那个众所周知的根瘤菌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永远老老实实地待在植物的根尖组织中和植物相依为命。可是,只要根瘤菌怠工,固氮能力有所下降,植物就会停止对其供氧,严重影响根瘤菌的生活质量。
前面提到的蜜蜂社会,实际上也处处存在摩擦。工蜂也会偷偷试着自己产卵,虽然它们的卵都没有受精而且只能长成瘦小的雄蜂,但那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啊,所以他们会借工作的机会假公济私,在蜂巢中用自己的孩子替换蜂后的孩子并加以精心照看。蜂后对此也没有不闻不问,它常常巡视蜂巢,一旦发现此种情况,会立即把工蜂的卵吃掉。蜂后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它无法洞察一切破坏行为。但蜂后自有对策,它尽量与不同的雄蜂交配,产下不同基因型的后代,让它们彼此监视对方,它们会无情地吃掉彼此的卵,这样蜂后不费吹灰之力就有力地控制了全局。经过这样折腾,工蜂产下的卵的成活率只有区区不到百分之一。
但是,在故意制造事端的同时,蜂后也面临着和工蜂之间的摩擦会升级和失控的危险。为此,它会采取一切手段,以激素抑制工蜂的卵巢发育,或者把工蜂搞成残疾,甚至让它染病致死。其独裁的手段花样之多手法之狠毒,并不比人类的大独裁者们有丝毫逊色。
蚂蚁社会里钩心斗角的竞争则更是复杂。如果要加以详细叙述,几乎可以写成一部昆虫版的《水浒传》。不过在表面上看起来,蚂蚁与蜜蜂的社会仍然是和谐的楷模,它们分工明确,等级森严,大家都在尽心尽力地忙碌着,共同营造着自己理想的天堂。
其实,这种一边合作一边竞争是自然界的普遍法则。达尔文的不足之处在于过度强调竞争,所以他对合作现象非常担心。不过那不是达尔文的错误,在当时的科学条件下,遗传的机制和复杂性都没有被很好地认识,自然难以从科学的角度去加以解释。
我们在为生物界普遍存在的利他行为欢欣鼓舞的同时,也不必为无处不在的自私目的而绝望。威尔逊认为,自人类文明发生以来,虽然人类社会的文化进化速度和作用远远超过基因进化的速度和作用。但基因进化对人类行为的进化有着重要影响,基因的差异导致社会行为的差异。基因进化与文化进化之间存在着协同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基因与文化协同进化”理论,正是这种协同关系决定着人类利他行为的进化与传承。基因虽然在试图控制人类的文化,但道金斯相信,人类是唯一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摆脱基因的控制的物种,我们之所以成为“人”,可能正是因为我们在不断拥有这种能力。
如果说达尔文对利他现象采取了回避态度的话,那他对物种大爆发和大灭绝现象,则简直是有点手足无措了。而寒武纪物种大爆发也一直作为神创论者手中永恒的利器,对进化论发起连番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