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刚瞪大眼睛:“真的啊?”很不相信的样子,也许他以为我要说看见前妻“偷人”了呢。我前妻在德刚的眼里,一直也是很传统的女性。
我笑道:“你紧张什么啊?是不是你也喜欢上她了?”为什么我这样问呢?因为他和他现在的这个妻子搞对象的时候,我很喜欢他的对象,而他百般挑剔,差点姻缘散尽,但我力主他们结婚,公开的理由是:这个女孩对你爸爸妈妈好,而且是学医的出身,而父母总有老的时候、多灾多病的时候,作为孝子你必须首选。后来德刚娶她做老婆了,而我呢,总感觉对不起他老婆,因为他太花了。唉,感情上的东西,太千丝万缕了,剪不断,理还乱;是别有人间,真实哪边才现?后来我才总结出一句话:我喜欢的女人,不一定要做我的女人,只要经常能见到就满足了。
德刚孩子似的笑了,说:“不喜欢,我还劝你们复婚吗?再说了,哈哈,我最好的哥儿们都要戴绿帽子了,我能不紧张吗……”
我问:“哎,哥儿们,你说,女人要是在外面干了‘那事’,咱们能看出来不能?有什么方法没有?”我发现“心里话”这个东西,很像悬在高处蓄势待发的水,势蓄到一定程度,想不发都是不可能的。
德刚说:“有啊,我教你一招儿。这个女同志啊皮肤都比较嫩,容易淤血,只要你把她衣服全脱光了,看见她身上有被亲过、咬过的印,红一块紫一块的或者成片成片的,那就是干过‘那事’了,不是你干的就是被人干的!没跑。”
我撇嘴,说:“万一那男野人也深谙此道呢?比如我,比如你,不留痕迹怎么办?哈哈。你这招儿不适用。再说了,我是在商店里看见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怎么扒她衣服啊?”
我好像默认了我和他是一对儿流氓。他也没反驳,而是故意气我:“等你们晚上睡觉的时候扒呀!”
我订正:“我说的是离婚以后!”
德刚说:“那就没辙了,除非你当时看见了,当时就跟她复婚,哈哈。”
我说:“我不想复婚。”
德刚问:“那你说说,你那天见到媳妇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是什么感觉?也许她就要嫁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