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刚邀请我嫖娼去,我还真想去,打骨头缝里想去。但是,我想起了我的做人原则,我的做人原则是:说什么也不能去嫖娼。于是我对德刚说:“咱们俩虽然是穿完开裆裤以后才认识的,但是认识我以后你见过我嫖娼吗?”我来北京是十三岁那年,已经到青春期了,然后才认识的德刚,中学同班同学同桌过。
德刚说:“你让我好好想想……”他喝多了,想事情时已经“摇头尾巴晃”,想了片刻,他说:“认识你之前,你还穿开裆裤呢,鸡巴都不会硬……不过,咱俩同桌过吧?”
我说:“同过。”
德刚说:“咱俩还打过架吧?”
我说:“打过。”我们打的这一架论证了古人“不打不相识”的正确性。
德刚问:“咱俩一块儿打过别人吧?”
我说:“无数次了。”
德刚问:“咱俩一块儿挨打过吧?”
我惭愧:“更无数次了。”
德刚问:“咱俩在一起喝过酒吧?”
我答:“太无数次了!”
德刚问:“咱俩一块嫖过娼吗?”
我在惯性作用下说:“没有记忆了——”但马上醒悟:“什么叫没有记忆了,根本就没有过!”
德刚不紧不慢,继续问:“考试,你抄过我英语吧?”
我说:“抄过。”但马上反驳:“我还帮你写过情书呢!”
德刚说:“咱俩在一起,什么坏事都一块儿干过!“
我确认:“嗯,好事做尽,坏事做绝!恰同学少年,挥斥方遒。”
德刚笑了,说:“咱俩是够‘球’的,尤其是长大以后……”
我问:“此话怎讲?”
德刚说:“咱们俩在一起什么都干过了,我走到任何地方都敢说你和我是最好的朋友。但是,咱们俩还有一件事没一起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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