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住在一个临时租的房子里,在一个叫安福新村的小区里,住5楼,三室一厅的,1200一个月,三人平摊,厨房、浴室、卫生间应有的东西几乎一应俱全。有一点家的感觉,我们觉得才有底气出去闯。
我们花了两天的时间,把房间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打扫了一通,连柜子橱子内部的每个角落都没放过。我们三人头上扎着毛巾,披着破布,跟三个农民起义的民兵似的,真拿当是自己家一般的对待。
我们自嘲将来真混不出个样子,做个家庭男也是个挺不错的选择。
我们在客厅里添置了一台21寸的彩电,从旧货市场买的,样子倒是新的。
买的时候,店老板极其认真地对我们说,这电视真是松下的。我们一看电视机下方,真印着“panasonic”。
我们比较欣慰地咂吧着嘴对老板称赞说:“字母没印错,果然是下工夫了!”
老板摸了摸电视机,态度诚恳地说:“那当然,我能骗你们学生么!”
我们心想,坏了,这老板把我们当学生看了,怪不得把我们当三###似的忽悠呢。
我拍了拍马超的肩膀,装得跟一道上混的人似的,朝他连抛了几个眉眼,说:“大哥,我看还是别买了吧,咱们不需要电视,咱们不缺文化。还不如省些钱去“欢乐谷”乐乐呢,那才是精神与身体上同乐啊!”
马超体格健魄,身材魁梧,脸上依旧有几颗青春痘依依不舍地停留在他脸上,仿佛要与马超的青春同生死共存亡。用韩杰的话说,马超天生就有一股匪气。差一点就成气宇轩昂风度翩翩的花花公子了,也差一点就成为凶神恶煞暴戾无道的土匪。折中,求个平均,马超就是翻版的任达华。而这个比方,也让马超颇为满意,至少假如将来实在混得不咋地,奔香港去拍三级片还是有人要的。
马超真把自己当成道上混的大哥了,朝我摆了摆手,而后面无表情地对我说:“你怎么这么庸俗呢,多看看新闻,你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人不能活在无知中,那样是可悲的!”
训完我,又转过头对老板说:“您说句公道话吧,多少钱能卖吧,咱们干脆点。”
老板看马超穿得吊儿郎当,牛仔裤破得都快衣不遮体了,觉得这小子大概真是个混子。我见势立马从兜里掏出包南京烟,递给马超,又给他点上。马超潇洒地吐了口烟,而后用手指了指身上的耐克t恤衫,说:“你说我身上这耐克是真的么?”
老板人看起来也是一个厚道的人,端详了一会,有些不确定地说:“应该是真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