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red说:“是Ex。她不喜欢咖啡店这样的地方,觉得丢脸。”
林心问:“她是哪里人?”
“也是马来西亚华人。我们Background很像。她家以前也做咖啡店。”
“那她还看不起?!”
Alfred笑笑说:“她是个hightaste的女孩子。衣服、鞋子、包包、jewelry,都喜欢Brand。”。
林心听了不以为然:“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这些呢?我也喜欢。”
“Herproblem是onlyied这些东西。我们一起去伦敦,Guess第一天她Spend六小时做什么?”
林心摇头。
“在Harrodsshopping!”
“我去伦敦,也花了不少时间在那家店里。”
“可你不会Shoppingonly吧。”
“当然不会!好容易去一趟,那多亏呀。我还去了TowerofLondon,TheBritishMuseum,WestminsterCathedral……拍了好多照片。对了,还有221BBakerStreet……”
“221BBakerStreet?”
“Sherloes呀。我从小的偶像!说真的,一个星期在伦敦根本不够,都是走马看花。比如NottingHill,我一共才待了不到半小时,就喝了杯咖啡。”
“我们在伦敦一个星期,Anita-----我Ex-----天天去shopping。”
“那有点toomuch。不过她一定很漂亮吧。”
“很漂亮。有一点点像林志玲,Tall!”Alfred用手比了比。
“真可惜!干嘛分手呢。就因为人家爱shopping?”
Alfred摇摇头说:“当然不是。TheKeyReason是我们可以讲的很少。她喜欢的那些女人的东西,我havenoi。我Suggest我们一起参加个Club,像高尔夫,像Toastmasters,这样可以有共同的东西谈。可是她都不喜欢。”
林心静静地听着他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