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香浓的果酒,有点像葡萄酒,但要甘醇得多。红彤彤的酒,鲜美的冷虾,还有一盘熟透的牛肉,一碟盐水花生,这就是蛮思的午餐,百十个金币的午餐。
两个个明显是流浪艺人的落魄汉子,就在饭店的门口左侧不远摆弄了起来。一个看起来像个音乐家,此刻正很用心的弹奏着自己的摩尔琴(类似于吉他的乐器),一边低吟着有些忧伤的旋律;另一个看样子是个画家,捧着一本有些泛黄的本子,用一只粗制的炭笔静静的在画着。他们都很投入,似乎对外界都失去了感知。摆在前面的破旧帽子里躺着几个旧的铜币,那是他们的酬劳。一群四五岁的孩子,围着他们唱着闹着。
蛮思静静的看着,他无意去改变什么,对于一个看客来说,没有什么是真正重要的。但他也不禁黯然,这样的人他以前也是见过的,都是为了活着呀!坐了一回,他决定出去走走,毕竟这是他遇见的第一个大城市。
走出了几步,想了想,又摸出了两枚银币,轻轻的放入了那顶破旧的帽子里。艺术是值得尊敬的,这是他给自己的理由。
说句实在话,来到这个城市,他确实不知该从哪里逛起。不过,首先应该是先做套衣服吧!
这样的城市,服装店自然是不少,甚至于还有那遥远的天青帝国的样式。那和唐装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了,蛮思决定定做的就是这样的,一次三套。贵是一定的,三套衣服,花了几千金币。要是在前世,蛮思也会感叹自己简直是个败家子呀!
吃也是蛮思的一大乐趣。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基本上吃遍了城里有名的小吃。当然,同样享受的,还有那只毛茸茸的小白。
三天了,蛮思到了这里已经三天了。还有一天就可以去观潮了,错过了这次,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来了。而蛮思也打算好了,观完大潮就出发,向下一个地方挺进。
蛮思在静静的想着事情。“笃笃笃”,这么晚了谁还有事?其实也不算很晚,只是蛮思越来越爱早睡了。
“蛮思先生,不好意思打扰你。有位先生找您?”这是酒店的侍应,在蛮思的数个金币攻势下,对蛮思加倍热情。
“找我?”蛮思也觉奇怪,他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半年了,但认识的人确实不多,会是谁呢?
“麻烦你叫他进来吧。”虽然不知道是谁,但也不好意思叫别人就等呀。
“哦,好的。”说完恭敬的退出去了。
接着,便见一个健硕的老人走了进来。灰白的头发,脸上有些许皱纹,但一双眼睛很有神。
“请问,您就是蛮思先生吗?”态度很好。
“嗯,我就是。不知……”不明白对方的来意,干脆就让对方自己说。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约翰,约翰帕金森,是肯迪斯大公的幕僚。这次冒昧前来,是想请蛮思先生赴宴的。大公问得有一勇士消除数量庞大的魔兽魂骨和皮子,想和先生结交一番。”说完递上来一张大红的请帖。
“肯迪斯?大公?赴宴?结交?”自己好像并没有多大的能耐,能劳得动一方诸侯的请贴吧?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