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蛮思,做事都有些畏畏缩缩。其实这也都不怪他,一个没什么钱也没一丝权的人,又拿什么来嚣张跋扈呢?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对于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唯有仰望而已。
上一世他过得窝心,隐世的思想,也可以用另外一个词来替代的——逃避!既然今世有此奇迹,自己拥有强横的武力,又何必折磨自己呢?就算是受了中庸的影响,但还有一种思想是影响至深的——侠!
这样的思想,流传了千百年,早已深入国人的心底。“所谓言必行,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千里诵义者也。荀悦曰,立气齐,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蛮思还记得,这是上一世的一个有名的人写的。时代需要英雄,英雄推动时代。至于是谁创造谁,就是见仁见智的看法了。
当时代有危难的时候,便是侠客们出现的时刻。付出最大的大侠,那就成了英雄。但蛮思更欣赏的却不是如此,这样的人都太苦。“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才是他所爱的,快意恩仇而已。
蛮思从来无意于英雄,如果可能的话,他更宁愿做个无名小卒。但天下事又怎能尽如人意,该来的迟早还是会来的。那传自紫龙的记忆,虽然是有着太多的东西,但也不能囊括。时代毕竟都在发展,那老家伙的事也不知到底是何年何月的。但他也有种预感,这一世他不平凡。
既然如此,又怕什么麻烦呢?东正教,哼,跟光明神沾上关系的,有多少好东西?他们可是想要有光的地方,就要钉上十字架的呀!不就几个护殿骑士,打了就打了,你能怎么样?
终于在天快黑的时候,蛮思来到了芝洛城。由于刚刚耽误了一点时间,他也是紧赶了几步才到达的。四周围是个什么光景,由于天黑已有些看不分明了,但依稀可看出那外围的一片小树林。更远处则是空阔得很,应该是田野了。
小城并不很小,虽然只有区区二三十万人,但这个时代最高的房子据说也就三层高,所以这么几户人家依旧占了不少地方。都是平房,而且每一家都不算小,这样一来这地方自然就出来了。哎,这才几十万而已,那几千万的大城也不知是个什么样子?
尽管已经是夜晚了,但小城依旧很热闹。不同于乡下的人们那样与日同息,城里人都喜欢过夜生活。酒吧,舞厅甚至是妓院,是男人们的最爱。女人们也会互相走访,炫耀下情人刚买的裙子珠宝,说些女人间的私密事。总之夜晚的他们是不会寂寞的。
随便找了家客店住了下来,洗了个澡,把一路的尘埃都洗掉,感觉清爽很多了。这毕竟是盛夏天,火热的太阳还是让蛮思流了不少汗。唯一一点让蛮思不爽的是,这一世的食物都做的实在不怎么样,倒是让一向嘴刁的蛮思感到十分郁闷。这几日里,时常想的是要不要在这一世开个饭店,把博大精深的中华美食传到这异世。
但是蛮思也是很现实的,开饭店也得以后说,现在还是将就点好。这边也和前世的西方一样,主食是面包,但有钱的话也是能有米饭的。蛮思当然不缺钱,要的自然是米饭。在蛮思看来,那个才是真的精粮。菜吗,反正也不好,也就不挑剔了。
饭是在大厅里吃的,蛮思一直都喜欢这样的气氛。对于那些所谓的贵族,吃个饭还要摆那么长的桌子,蛮思向来是嗤之以鼻的。他不习惯在大酒店搞个包厢,两三个人在默默享用;而是喜欢这样具有人气的地方。曾经有人因为这样讽刺他粗鄙,但蛮思也回讽了他虚荣。
蛮思坐的是一个靠窗的位置,光线不是很好,但实现确实不差,可以看到整个大厅。
有人的地方自然有热闹,大嘴巴的人无论什么地方都会有。而听故事的人也永远不会少,无论在什么时代哪个世界。而此时大厅里也是人声鼎沸,大多数也是像蛮思这样出门在外的人。
一个瘦小个子的男人是最活跃的,只见他口若悬河,可以说是左右逢源,谁叫他的故事吸引人呢?听得津津有味的人们,还会时不时请他喝上杯麦酒,而他也显然酒量不错,几杯酒下肚,说得更起劲了。这样的人,如果不去做吟游诗人,实在是一大浪费啊!
他说的依旧是大陆上的英雄故事,蛮思有传承的记忆,也大都识得,但此刻听他讲来也不觉枯闷。而大厅的众人更是听得有味道,这个时代的人们也和前世一样,崇拜英雄。当然他也不可能都说这些,还是会加上些奇趣见闻。
“听说了吗?最近我们这附近来了一只魔兽……”说的故事多了,他也知道吊人口味。只见他不慌不忙地呷了一口酒,就美美地坐着不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