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嗵!嗵!’
无数枪支的怒吼声响彻天际,步枪齐射声、机枪扫射声、手榴弹的爆炸声,交织奏响一曲地府的乐章,掩盖了之前马蹄的轰鸣声。一个个手榴弹在马队中间炸开,一支支勇2精准的射杀着那些挥舞着马刀的骑兵,一挺挺龙御编织的密集的火网毁灭着眼前的一切。
刚刚还一个个神气活现的骑兵此时都傻了眼,身边的战友一个一个倒下,爆炸声不绝于耳,霎时间沙尘飞扬,根本看不到敌人在什么地方。平日里在步兵面前总是趾高气昂的骑兵们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仅仅五分钟不到,两千多人的马队就人仰马翻。前面的士兵翻倒了,后面的刹不住车也被绊倒了,人马互相践踏着,很多帝国军的士兵没有死在新军的枪下却死在了自己的战马脚下。
两千人庞大的马队瞬时间乱成了一团,军官们此时也放弃了,率先奔逃起来。其他的士兵看见长官都逃了也都没了命的拉马撤退,这一下又是一阵骚乱,又有许多战马被绊倒,士兵从马背上翻倒下来被践踏而死。仅仅十分钟,这貌似庞大的骑兵冲锋就成了大溃退。
“妈妈的!这么他娘的不禁打!老子还没发动进攻呢!”商策将军帽重重的摔在地上说到。
“团长,别着急,你看,那边好像有动静。”副官手指着帝国军冲来的方向对商策说到。
商策立刻跃出战壕使劲向远处望去。只见尘土飞扬之后,远方的地平线上,一队队人马整齐的向新军的阵地开来。身边呼啸而过的骑兵丝毫没有扰乱他们的阵型,偶尔有些骑兵不受控制冲入步兵的方阵,立刻就被一排排明亮的刺刀顶了回去。慢慢的,这些被吓住的马匹都恢复了平静,开始在步兵后边进行休整。
商策明白,这一眼望不到边的,是帝国军冯国璋部的援军。粗略估计了一下,大概有两个旅,应该是冯国璋部的精英部队,而且后边必定还有更多的部队。
“小子们!枪上膛!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让他们有来无回!”
“杀!杀!杀!”
商策也带着狞笑操起了自己的枪,他太爱自己带出来的这帮兵了,他们都像他一样,越是艰难越是无畏,现在对面的帝国军在他们眼里,就是一块肥肉,恶狼团要出击了。
“师长,他们只有一个团的兵力,绝对拦不住我们,冯帅要我们迅速赶到高邮,援救吴佩孚,看来是没什么问题。”
“呵呵,先不要这么乐观,战报显示,这个团是李子旭亲率的一军的部队。想必敌一军的其他部队应该也在赶来。如果一时大意,说不定不等冯帅的部队赶来,咱们就和孙维方、吴佩孚一样了。”
“师长,这话说的,怎么可能,那两个家伙怎么能跟您相提并论!”
“行了,准备进攻吧。”
站在帝国军后方交谈的这两人就是帝国军冯国璋部三师师长陈曦和他的副师长。
刚刚换装,对于行伍出身又酷爱干净的陈曦来说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崭新的军服和配衔都让他很满意也很高兴。被擦拭的一尘不染的军靴,闪亮的佩刀,端正的军帽,让人感觉他更像是来巡游而不是打仗的。但是,陈曦有这个资本。
从小出身贫寒,七岁跟着父母逃难来到直隶,十三岁就加入了清廷军队的他,摸爬滚打了将近十年,就凭借着自己一身的武艺和聪明的头脑,成为第一批被分进武卫右军的官兵之一。之后更是获得了进入武备学堂学习的机会,这么多年下来屡立战功,更是使他平步青云。三十出头的年纪就成为了北洋军标统,改编之后更是成为了一师之长。只是年过而立,身体开始有些发胖,影响了他威武的形象。但是这可丝毫不影响他带兵打仗的能力,这次冯国璋部突入江苏,陈曦一直得不到表现的机会,现在可好,孙维方和吴佩孚都栽了大跟头,他总算有了露脸的机会,怎会轻易放过。
“传令各部,务必在半小时内击溃或全歼眼前之敌,但求速决,有拖延战事者军法从事!”
随着师长令下,帝国军陈曦部两个旅的官兵迅速开始向商策4团的阵地冲锋。此时,商策已经拖住帝国军将近半小时,高邮方面,对吴佩孚部的全歼还在进行。商策看着表,心中祈祷着,“妈的,老子这回要是折在这,希望老子的弟兄能多跑出去几个。”
似乎是在回应4团的咆哮,帝国军的士兵也嚎叫着冲向新军战壕,如果不细看,还真会以为是两伙野人在打仗呢。
“吼!”
“杀!”
两军官兵就这样接了火。商策与其他人不同,他总是放敌军到不能再近,几乎快要短兵相接的距离时他才下令开火。这样,两侧阵地的龙御3几乎是贴着人墙开火,一扫就是一大片,但是这样遭到敌人打击的机会也大大提升,所以4团的战损往往比较高。
帝国军凭借着人数上的优势,根本不在乎敌人的机枪扫到了多少战友,只知道一个劲的向前冲,因为他们的师长下了死命令,贻误战事是要军法从事的,与其回去被毙还不如倒在敌人的枪口下。但是,于是这样,4团恶狼团的本性就越明显。他们的刺刀永远在枪膛上,总是在近距离放不上几枪就和敌人展开肉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