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界龙翔录-第109~110章_ 御宅屋自由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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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110章(1 / 2)

第109章联欢热情奔放的游牧民族尽显能歌善舞的本色,悠扬的马头琴声、欢快的马儿舞、百灵鸟般的歌喉、勇猛善战的摔跤比赛,一次又一次地将篝火联欢推向高潮。

我们互相推杯换盏,相互祝福和倾诉着。就在我和灵儿准备再次敬天马老爹的酒时,驰烈笑着在驰雨的耳边说了几句话,驰雨红着小脸儿看了我们一眼,然后站起身来走向了场地中央。我知道驰雨即将献舞了。

驰雨的动作仿佛是草原上的精灵在翩翩起舞,娇小玲珑的身段展示着各种匪夷所思的舞姿,随着令人心潮澎湃的鼓点儿、乐曲,驰雨的“草原凤临”之舞演绎得堪称完美!灵儿在我的怀中为她大声的喝彩着,放纵的畅饮着,红扑扑的脸蛋儿在篝火的映照下更加迷人。

当驰雨的舞蹈结束后,众人爆发出热烈而持久的掌声。

“我们的云雀终于长大了,这支舞可以说是最为完美的一次!”族长天虎老爹笑眯眯地夸赞道。

“嗯,小妹这次跳得比以往的每一次都好,仿佛为舞蹈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是什么原因让小妹有如此出色的表现呢?”驰烈促狭地笑问道。

驰雨那会说话的大眼睛忽然向我这方向瞟来,旋即小脸儿一红,飞一般跑到老族长那里再不抬起头了。众人都看到了驰雨的神情,纷纷哈哈大笑起来,有几个老一些的族人连连举起酒杯向我示意,整的我哭笑不得,只好回敬干杯着。

“大哥,你也演个节目如何?”驰烈在一旁推着我小声说道,“尝闻名动天下的梦帅文武双全、才艺无双!今夜就让我们开开眼界如何?”

“是啊,夫君也来一个!”灵儿也腻声细语地催促着。

“好吧,值此夜色,众位朋友,就让我为你们高歌一曲以助雅兴!”我见无法推辞,只好硬着头皮厚脸上台。

我向众人满敬了一杯奶酒后,清了清嗓子,遥望着清澈无垠的夜空,心神又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夜晚。一首《蓝色的蒙古高原》飘出我那沙哑的歌喉……

望不尽连绵的山川,蒙古包像飞落的大雁,勒勒车赶着太阳游荡在天边,敖包美丽的神话守护着草原。

啊,我蓝色的蒙古高原,你给了我希望,从远古走到今天,你就是不灭的信念,把我的爱献给你,把我的祝福留给你,祝福留给你……

轻轻牵走记忆的长线,漂泊的白云唤起我眷恋,梦里常出现故乡的容颜,阿爸亲切的背影仿佛在眼前……

歌声随着轻风传荡开来,余音袅袅,情动如潮。灵儿痴痴地望着我,浓烈的情感仿佛要将我熔化一般。天马族的众人许久没有声音,耳边只有篝火的燃烧声和远方隐约的狼啸……

“哦~~~我是否可以回坐了?”望着他们呆呆的样子,我讷讷地说了一句。

“大哥!你歌声中的蒙古高原倒底在哪里啊?你是蒙古族人吗?”驰烈突然开口问道。

“我…我是汉族人,并非蒙古族的勇士,这首歌是我从一个歌唱家那里学来的!”我急忙辩解道。

“虽然是学来的,但是你已经唱进了我们的心中……孩子,你是一个不寻常的人啊!”天虎老爹微微感叹道。

“这首歌的意境真好,你是怎么唱出来的呢?这么好听呢?”驰雨闪烁着大眼睛好奇地问道。

“其实每一首好听的歌都需要用心来唱的,只要投入进真感情,唱出那首歌曲所要表达的真实意境,那么这首歌听起来就好听、耐听,我们每一个人只要认真一点儿的话都可以办到的!”我回到座位上喝了一口奶酒后说道。

“真的吗?以后雨儿可不可以跟云大哥学唱歌?”驰雨兴奋地问道。

“这……我的音域和你的音域不一样,我所喜欢的歌曲你未必能喜欢,因此……”我急忙婉拒着。

“只要是云大哥喜欢的,雨儿就喜欢!”毫无心机的驰雨连忙表着态。

众人听了她如此露骨的言语都纷纷大笑起来,笑得驰雨直跺脚不依。驰烈更是笑逐颜开,连连向我敬酒,示意我再努力一下或许今夜就可以抱得美人归。我只能无奈地摇着头,一杯又一杯的干着手中的奶酒。

“美丽的大嫂,你可否也为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呢?”驰烈满嘴酒气地邀请着灵儿。

灵儿突然小脸儿绯红,好像极为为难地默默看了我一眼。我将鼓励的眼神递了过去,灵儿无奈,有些漂浮的身影醉步蹒跚地走向了场地中央,酒精似乎刺激了灵儿的神力,双眸微微有些泛蓝,口中隐约飘出一种音波,似真似幻,灵动的舞姿仿佛海洋中的鱼儿在自由自在地游动,又像是海豚在与其他生灵嬉戏,常人无法作出的动作在灵儿身上是那么自然而然、和谐无比,众人心中都产生了一种幻觉,那就是我们此时此刻正在一望无际的印灵洋上,风和日丽,海水清澈透明,鱼儿和海豚在嬉戏斗闹,海浪在温柔地层层叠叠……

当灵儿的身姿定格在一个瑜伽般的造型时,除了我以外在场的众人都已经成了痴呆魂散的样子了。我急忙带头鼓掌提醒,可是鼓了老半天众人依然没有任何反应。我一下子心慌了,急忙跑到场中搂起浑身大汗的灵儿,关心的问道:“怎么样了,灵儿?他们怎么了?”

“灵儿很累…很累…,快…快…快给我血……”

“血?什么血?我的血吗?”我立马慌了神。

再看灵儿,灵儿已经脸色苍白,没有知觉了。顾不得询问了,我急忙咬破自己的舌尖儿,嘴对嘴地将一大口鲜血渡进了灵儿的口中。灵儿被我的鲜血一滋润,渐渐地恢复了本来的神色。歉意地看着我,我害怕不够,依然不断地嚼烂着舌头,没办法,自愈力太强了!

灵儿的小脸儿再次的绯红起来,及时的推开了我,说道:“夫君啊,灵儿够了!你的血里为啥有这么多酒呢?灵儿又有些醉了…”

靠!矫枉过正了!我连忙扶起灵儿向她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嘻嘻…夫君请原谅,灵儿犯错了!灵儿不该用海魔音和海魔舞的!但是灵儿实在不会什么其他的歌或是舞蹈啊!驰烈的要求灵儿又不忍拒绝……他们没事儿,灵儿只要恢复了一些神力就会将他们从幻境中解脱的!”灵儿说完,嘴里好像又有了一丝微动,不久众人纷纷清醒,仿佛极不情愿地被某种可恶的声音所惊扰了一样。

还是族长有见识,只见他擦了一把冷汗,站起身来向我们深深地施了一礼,道:“多谢你们高抬贵手,否则天马族已经消失了!”

“都是灵儿不好,妄动了神力,还请老爹海涵!”灵儿说完赶紧盈盈下跪。

天马老爹急忙将灵儿搀起,高兴地向族人介绍道:“今夜我们不仅听到了最美的草原之歌,还见到了尊贵的海族公主,让我们一起用狂欢来庆祝吧!”

众人一听族长的这番介绍,纷纷高声呼喝,一时间联欢被推向了极高点……

第110章山洞第二天清晨,我神清气爽地起身走出了毡房,灵儿实在是起不来了,昨夜的疯狂已经让这个海族公主仿如一滩烂泥,若不是还正常地呼吸着,真的以为她重回睡美人的状态了呢!

朝阳从地平线上渐渐升起,大草原瑰丽的日出令我再次心醉神迷。伸手拔出了逆鳞迎向旭日,庞大的能量瞬间灌注进我的身体。两次使用逆鳞所带来的效果并不是我想像中的能量充盈,只不过是过了几分钟后体内就感到实在是无法再容纳了而已。收了逆鳞之后没有十分钟,充溢的能量如同化作一缕缕青烟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都凝结在持匕的右手之上了。

使用逆鳞“充电”的过程结束后,我的右手感到有些胀痛,非常的难受,仿佛有什么东西如细流般在手掌里躁动着。不一会儿,这种痛楚仿佛如一根长针扎到我的骨髓之中,挑动着我敏感的痛觉神经!我苦忍着这种锥心蚀骨的痛楚心中发誓,他*,以后再也不随意拔出逆鳞了!

出了一身的冷汗后,这种痛苦渐渐地减弱下去。我打了个口哨,胭脂从不远的草场飞奔而来,亲昵地用它的大头蹭了蹭我的脸。我伸手抚摸着这只得来不易的汗血宝马,它似乎非常享受我的右手对它的爱抚,那种舒服的低鸣让我突发奇想,难道我已经得到了什么魔力了吗?反正现在也是闲着,不如试验一下。想到这里,我飞身上了胭脂,策马向远处一片矮丛林而去。

矮树林虽然不大,但是非常的浓密。我跳下马走到一颗比较粗的矮树前,心中幻想着自己手刀如何如何的厉害,然后用右手快速向那颗矮树砍去…虽然我只是比划了一下,并没有真正地砍到树上,不过连一点儿真气破空的声音都没有,矮树也好像没有任何变化,真*扫兴!没趣儿,还是回去吧!望了一会儿矮树,见它们仍无任何变化之后,我悻悻地跃上胭脂策马回到了驻地。

“夫君,吃饭了!”灵儿的声音从族长的毡房中传来。

“哦,知道了,我就来!”说完我将胭脂放开,任其自由活动。一帮小孩儿都围着胭脂唧唧喳喳、品头论足,胭脂却显得非常高傲,打了个响鼻后绝尘而去,找寻自己的快乐去了。

早餐还是比较丰盛的,正在我们津津有味的吃着时,一匹快马从远处飞奔而来。

“报~~~~禀族长,丛林发现敌情!”一个年轻的天马族人气喘吁吁地汇报着。

“走,我们去看看!”驰烈闻言带着刚才的族人离开了大帐。

我和灵儿面面相觑却又不好意思剩菜剩饭,好不容易将早餐吃完,驰烈也一脸沉重地回来了。

“怎么了?难道奔狼已经来到丛林了吗?”天马老爹急忙问道。

“阿爸,恐怕那不是奔狼族人,丛林的七株又矮又粗的铁栗树被一种利器斜腰砍断,而且断口非常整齐,似乎是同一时间一下子被砍断的。这铁栗树平时连我们用最好的刀也要砍七八次才能砍倒一棵,一下子就砍倒这些,而且好像只用了一刀…这种功力简直骇人听闻!”驰烈担忧地说道。

我听后心中一惊,不会是我瞎比划一下就出现了这么大的效应了吧?可是看驰烈的样子又好像真的是在说我的杰作!当下我站起身来道:“是否如右臂向斜下方一挥而致的样子?”

“哦~~~是啊!难道大哥知道是什么人?”驰烈惊奇地问道。

“呵呵…不好意思,为兄早晨闲着无聊,到林中试了试手刀而已!”我老脸通红地挠了挠大头倒着歉。

“啊~~?大哥真是功力通玄!这种力量简直就是神迹!”驰烈大声惊呼道。

“好了,别大惊小怪的了,你想学我可以教你啊!”我连忙叉开话题道。

“太好了,现在就教我可以吗?如果我学会了这种神功,日后奔狼那帮兔崽子就不敢再龇牙了!”驰烈兴奋地直搓手。

“这功夫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练成的,你要有毅力和耐心!”我顺杆瞎掰着。

“没问题,只要大哥肯教,小弟绝不放弃!”

“好吧,先用你的马刀练习砍劈的动作,记住:抽刀、侧劈、回鞘!每天五百下,达到每分钟一百下的时候我再教你更深的功法!”为了摆脱驰烈的纠缠,我连傅红雪的抽刀斩瀑之功法也用上了。

“好嘞!”驰烈听罢,连饭都不顾了,飞一般地跑了出帐外实践去了。

“老爹,奔狼族到底是什么样的种族?”我突然对奔狼族感了兴趣。

“说起来话长啊!原本我们同住在一个草原,那时候水草肥美、牛羊众多、马儿健壮,双方的人数也不多,大概都是千八百人左右,相处还算融洽。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多,奔狼族又鼓励多生,他们的人数渐渐地超过了我们。奔狼族最擅长的就是狼群式作战,无论是什么样的对手,他们最少都是七个人一组共同应对,这七个人几乎都是一家的兄弟姐妹甚至是妻儿老小,作战时敢于冲锋、以相互献身为荣为傲,打法十分的凶悍,所以战斗力极强!而且他们的合击之术早已经默契非常、炉火纯青了,因此非常难以对付。好在我们天马族的战士个个都是优秀的骑兵,并及时学会了如何配合作战,所以,前一阵子在抢草场的时候并没有吃大亏。近些天来,不知是什么原因,我们的战马总是莫名其妙地口吐白沫地死去,造成族人们的战斗力急剧下降,这也是为什么我要出高价购买战马的主要原因。”

“看来都是草场惹得祸!不过,你们为什么不迁徙到别的地方呢?”

“离这里向北大概十天左右路程的地方,倒是有一块非常肥美的牧场,比这里要大得多;而且最近我们经过调查,这里的水质将要发生变化,山脚下的水源好像都被某种东西污染了,现在我们争夺的草场是唯一没有被污染的最后一块草场了,那里有一处独立的水源。由于远方的那块牧场早已经被奥斯帝国偷偷派兵侵占了,近些年来宁顺帝又醉心于长生之术,不问世事。我想这块土地丢失已经是迟早的事儿了!我们只能以此处为生,所以必须为生存而战斗!”

“原来是这样,一会儿派人带我到被污染了的水源走走,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污染源在作祟!”

“我来带你去吧!那几个地方我熟悉!”旁边的驰雨连忙自告奋勇地毛遂自荐着。

“也好,就让雨儿带你们去吧!以前她常到那里玩耍的!”

出了大帐,我唤来了胭脂,驰雨也牵过来一匹纯白色的战马,小巧的身子一纵,灵敏的操控着自己的良驹向远方快速奔去。我抱着灵儿一起上了胭脂,胭脂好像对那匹纯白色战马挑衅行为非常的懊恼,希律律一声长嘶,一杆箭似的猛追过去。不消一炷香的时间,两匹马就并驾齐驱了。

在两匹马相互赛跑着追逐之下,我们很快就到了最近的一处水源地。那是被他们称之为丽赫天山山麓下的一个非常大的溶洞。洞内有大量的石钟乳,潺潺的流水冰冷而清澈,洞内温度较低,虽然景色优美,但是总让人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哥哥曾经在这里深处的山洞中得到过一把匕首,听哥说那把匕首好像有灵性一样在呼唤着他,正是在它的感召下,哥哥才找到它并把它带出了山洞的!”驰雨一边下马一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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