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咒骂自然是影响和谐的声音,但我慎重强调,在1984年9月20日之前,刘二杆在我们刘村人眼中的确是个彻头彻尾的贼。
不过我同时强调,在改革开放之前,贼在我们刘村其实算不上多么难听的称谓。从严格意义上讲,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刘村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除了还需吸奶不会走路的娃娃,基本上都当个贼。
当然,我们刘村的贼从来没有偷盗过金银珠宝,不是不想偷,还是没地方偷,因为在三十年前我们刘村压根儿就找不出任何一件金银珠宝。我们刘村的贼也很少偷盗现金,不是不想偷,还是偷现金的成功概率太小,小到接近于零。这是因为在三十年前,我们刘村最富有的家庭存放的现金也不会超过一百元,为了这点现金的安全,刘村群众所采取的藏匿手段及保安措施可能超过今天全球第一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让再狡猾的贼绞尽脑汁也难以得逞。我们刘村最有钱的人出门外去时,身上携带的现金通常也不会超过五块钱,这点钱往往放在内裤中紧贴身体保存,让再高明的扒手也难以下手。
我们刘村人偷盗的对象主要是食物以及与食物相关的东西,比如稻田里丰收在望的稻谷、屋前屋后树上的果子、菜地中的蔬菜、山坡地里的红薯、鱼塘中的鱼虾……等等等等。总之,从理论上讲,一切可以入口可以填满肚皮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我们刘村人偷盗的目标。
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刘村的贼其实是天底下档次最低的贼。可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刘村人均只有三分水田,而在三十年之前,一亩水稻的产量通常只有三四百来斤,也就是说我们刘村群众辛苦耕种一年到头,人均只能收获一百来斤稻谷,一百来斤的稻谷碾成大米通常只有七十来斤。三百六十五天平摊下来,每天的口粮只有2两米左右。这2两米是理论上的数字,只具有统计学的意义,因为我们刘村虽然穷,但它作为广阔农村的一个单位,同样肩负向国家交纳公粮的光荣义务。
就算每天2两米吧,即使在减肥成为流行时尚的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它也无法提供一位时尚苗条少女正常生活所需的全部能量。虽然我们刘村人都是勤劳的人们,在除了种水稻之外还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土地种下了许许多多可以填充肚皮的作物,比如红薯、花生、黄豆,但当时的刘村人不是今天的时尚减肥族,他们每天从早到晚面朝黄土背朝天,需要的食物远远不只2两米的大米饭,还是十倍甚至十五倍的2两米的大米饭。
所以,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刘村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时时刻刻都充满饥饿感,哪怕是刚刚放下饭碗哪怕肚皮刚刚被塞饱,他们心中同样充满饥饿感。
我八岁的儿子正好看到了上面的这段文字,他对此疑惑不解:
“你们刘村人都是猪啊,吃这么多还吃不饱!我有了肯德基麦当劳,一天不吃一粒米都行。”
我瞪了他一眼:
“滚!”
饿则思变,我们刘村人在饥饿之中自主创新了一系列食物替代品,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红薯。种红薯不是件轻松的事,刘村的土地有限,所以我们刘村把红薯种在距离村庄数里甚至十几里地的山上。为了种出一担红薯,刘村人要在村庄与山上往返数个来回:先挖二遍土,再插苗,再施肥,再松土,再施肥,再翻叶,最后在秋天挖掘出土,挑回家来――在我写作过程中,我儿子又逛了过来,瞅到了这段文字,他很不解地问:
“那时候的红薯是不是很贵啊?”
“贵不贵不好说”,我说,“大约二分钱左右一斤吧。”
“二分钱?”我儿子说,“二分钱一斤的东西,要来回折腾走上几十上百里远的路,你们刘村人都是神经病!”
我刚想抓住机会对我儿子开展忆苦思甜的教育,我儿子看到我阴云密布的脸,赶紧安慰似地补充了一句:
“红薯就是烤地瓜吧?烤地瓜香喷喷的最好吃,你们刘村天天吃这么好的东西,也是很幸福的。”
我差点扇他一个嘴巴。
我们刘村的红薯不是用来烤着吃的。红薯从地里挖回家之后,洗净,切成一厘米见方的丁,再放到水中浸泡一天,泡出里面的主要成份淀粉,也就是红薯粉,用来制作粉条做菜。泡过之后的红薯丁捞出来,再晒干。晒干后的红薯丁既不是白色,也不是粉红色,更不是让人感觉浪漫的其它颜色,还是黑色,我们刘村称之为黑疙瘩,这就是刘村最主要的食物替代品,用来掺到大米中煮饭,按这种配方煮出来的饭在刘村叫做黑米饭。
改革开放之前,刘村每家每户一年四季毫无例外都吃黑米饭,各家黑米饭的主要区别在于两种配料的比例不同。殷实人家的黑疙瘩与大米的比例通常是二八开或三七开,一般人家黑疙瘩与大米的比例通常是八二开或七三开,小部分人家的黑米饭中则只有一种配料,即只有黑疙瘩,找不到一粒大米――很不幸,刘二杆家就属于这类人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