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夜里,宋志忠家里的玻璃被人砸了,窗口洞开,有风吹进来。虽然是夏天,但后半夜还是挺凉。桂云说:这肯定是赵国武干的,明天你去点他家的柴垛。宋志忠说:算了,这件事本来是咱们理亏的,赵大柱偷钱,他家里也未必知道,放在谁身上,谁都得生气。你又没说好听的,本来这件事赔个理,道个歉,也就过去了。一个屯子住着,闹这么僵也不好。那天要是我在家,肯定不会弄成这个样子。现在打了玻璃也好,打了玻璃,这个疖子也就出头了。等那天我再去陪个理,把话谈开,这件事也就过去了,以后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丢哪一千多块钱,认个倒霉吧。到了白天,宋志忠又没有了赔礼道歉的勇气。心想,反正自家的玻璃也被砸了,他该把气出了吧。
转眼到了秋天,发生了一件事,表侄刘文被派驻所抓去了,他和几个半大小子在外村同学家玩,偷了同学家里准备买拖拉机的七千块钱。被抓后,供出了表叔家的一千二百块钱也是他偷的。至此,真相大白。宋志忠托了几个和自己关系不错,又能和赵国武说上话的屯邻,到赵家说情,并当面赔了不是。赵国武见宋家人认了错,自己儿子的名誉不洗自清,也没再说什么。但经过这件事,两家人的心里都留下了阴影芥蒂,也许很长时间都不会去除。电子站
我是阳萎者
(bsp;我是阳萎者
我生在一个很需要阳具坚挺,久战不殆,百战不衰的时代。我恭逢其盛,恰遇其实,不胜荣幸。做为男人,我从未把阳具当成一个很重要的器官,它只不过是天生带来,人人都有,并非为我所独具,就像人生来就有四肢和五官,不足为奇。人生下来可以没有屁眼儿,但没听说谁生下来身为男性,没长这干活的玩艺儿。所以,这东西太平常,也太平庸了。而且还会经常惹麻烦,不就是为那么一坨肉吗,犯得上吗?就为了快乐那么几分钟,把官弄丢了,把钱弄没了,大发了可能还会缺胳膊少腿,小命玩完,太不值了。
小时候我就没把这坨肉当回事儿,当玩具玩,没事时摆弄摆弄,也是一种简单的游戏。但这东西有时还挺娇贵,造成感染,又红又肿,疼痛难当。又不敢告诉大人,但终躲不过大人的眼睛。他们照例要大惊小怪,领给医生看,我虽小,但也知道这东西羞于见人,更何况大人领给我看的还是一个姑娘。但她并不手怯,把我那东西托起,仔细观察,又漫不经心的放下,只用镊子夹来一块黄药棉涂在上面。那东西凉凉的,和那姑娘医生的手一样凉,像冰,让我打了两个寒颤,可怜巴巴的看着那个小如蒜瓣的物件。姑娘医生对母亲说,上两次就好了,只是不要让他再玩这东西,这是恶癖,成习惯了,这辈子他都没出息。我记住了这个姑娘医生,记住了她的话。不敢明目张胆的玩儿,就在裤袋里剪了一个口子,手插进裤袋,很容易就能摸到那个东西。别人以为我两手插在裤袋里很牛气,其实我是在玩那宝贝。
稍大一些,我这个恶癖不治自愈,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的“遗忘”,我忘了它的存在,虽然它长在我的身上,是男人一个重要的器官,担负着享受快乐和给别人快乐以及传宗接代的功能。只是在撒尿时,我才把它拿出来,看着尿液激溅出一条强劲的抛物线,却没想到制造这条抛物线的源头。我本能的觉得这东西很丑,连看一眼都是“罪恶”,更别说偷偷欣赏。直到有一天,我摸到它的根部絮了一个硬扎扎的鸟巢,才开始注意到它。它已变得巨大无比,粗壮如椽,那个细小的肉尖已经消失不见,一个类似小榔头的粗野东西从里面破绽而出,让我觉得又陌生又新奇,又胆战心惊,惟恐被人发现。夏天穿单薄的长裤,我总要套一件很大的背心,遮挡住裆部。有时坐下来,也尽量并着腿,不让裆中的那个物件露出形状。它在我看来实在太巨大了,大的让人心里很惭愧,不好意思,自己怎么长了这么大个东西。随着它形体的巨大,它对我身体的影响也逐渐增强,直到控制了我的整个身心。
它非常敏感,反应迅速,常常会因为一点点的刺激莫名其妙的胀大起来。这时我就不敢出去见人了,因为那个明显凸起的部位会暴露我的全部秘密,我得一点点的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