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木倾颜24岁的生日,木倾颜喝高了,一路上疯言疯语,一会儿骂上帝是个婊子,一会儿骂命运是扯皮条的龟公,操操不绝,日日不断,十足一个疯子。
离夕和韩凌楚双双扶着他s形走着,后面跟着一个酷似葛优的家伙,是离夕的暂时男友。木倾颜只知道这家伙非常有钱,但是有钱到什么程度就不得而知了。
今天晚上喝了两瓶茅台,后劲上来了,胃觉得往上涌,忽然木倾颜忍不住了,推开离夕和韩凌楚抱着一根站牌就不撒手了,狂吐起来,吐着吐着,眼泪不觉得释放出来。离夕和韩凌楚都没有劝慰他,只是心疼地看着他。
终于吐得差不多了,木倾颜无力地坐在站牌旁边,刺鼻的酒味觉醒着他迷离的视觉。看着这个城市不真实的夜晚,繁华的街道,悲伤的城,浑浊的眼泪,闪亮的霓虹灯。夜已入深,忙碌的城市疲倦下来,就像一个激情过后的男人露出慵懒厌倦的表情。对于上班族来说一天已经结束,但是对于习惯夜生活的人们来说着只是一个开场。
来来往往的人进出着各个酒吧夜总会,寻找着彼此的安慰,木倾颜艳羡地看着他们的身影,心底不觉产生一丝嫉妒。他们都有自己的追求,哪怕是一点一滴一丝一毫。而自己没有,什么都没有,目标,追求,理想木倾颜抬起头看着旁边露出心疼表情的离夕和韩凌楚笑了,幸亏还有们。
韩凌楚是木倾颜的女朋友,离夕是他的,算是红颜知己吧。虽然现在三个人的关系有些暧昧,但是他相信,她们会永远陪在自己身边。
“去泡吧,在怎么样?”木倾颜使劲摇了摇头笑着道:“放心,酒醒的差不多了,绝对不发酒疯了,我保证!”
离夕和韩凌楚愣了一会,点了点头同意了,木倾颜知道,两人永远不会拒绝自己,韩凌楚不管什么事都迎合自己,哪怕不是自己的本意,而离夕是个不会拒绝的女人,当然,只是对于木倾颜来说。
那个长的酷似葛优的家伙也没有反对,当然反对也是无效的。
平庸的生活里需要一丝调节剂,人生才不至于乏味.音乐,香烟,美酒,红唇,酒吧里全有。
酒吧的名字叫江湖。江湖是什么?有人说江湖是刀光剑影侠骨柔情,有人说江湖是羽扇纶巾才子佳人,有人说江湖是铁血丹心马革裹尸,还有一位大人物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人们厌倦了庸庸碌碌的朝夕晚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以他们感到厌倦,于是他们渴望一种振奋神经的调节剂。在酒吧里,每个人选择的角色不同,有人选择的是一掷千金的富家公子,有人选择的是等待着英雄救美的侠客,有人选择的是单纯发泄欲望的嫖客,有人选择的是醉生梦死的酒鬼,有人选择的是宁缺毋滥的采花贼,有人选择的是选择掉金龟婿的千金大小姐,而木倾颜无所谓角色,他只是一个过客,路过而已
四人进入江湖酒吧,迎面扑来了酒精烟草和荷尔蒙掺杂的气息,还有嘈杂的音乐刺激着每个人的神经,乱乱乱。
酒吧里每个人都张扬着自己的个性,男人眼睛像雷达一样扫视着酒吧里女人的胸部和屁股上,物色着能发生一夜情的伴侣。女人则衣锦夜行,散发着无与伦比的魅力,等待着每一个男人的搭讪,思量着这个男人是否能为自己的一夜青春买单。
江湖的老板叫妖,是个很帅的男人,帅得一塌糊涂,帅得掉渣,当一个男人帅到一定程度,那就不应该称之为帅,应该称之为美。妖很美,美到令张曼玉自惭形愧的地步。
妖是一个天阉,同时也是一个同性恋,因为是个天阉,所以是个同性恋。同性恋注定不被这个社会认同,所以妖的朋友不多,木倾颜算是一个。
妖正坐在角落里自饮自酌,顾影自怜,看上去有种闺中少女爱上重楼的感觉,与酒吧的环境格格不入,却又浑然天成,像是已经融入了这个环境。妖化了很淡的妆,长发垂肩,倾泻在眼前将他的大半个脸遮住,看上去有种迷离的朦胧美。身穿白色的中性衣服,勾勒出“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仅可盈盈一握的黄蜂腰,软兮兮像波斯猫一样地趴在桌子上瞪着酒杯发呆。
木倾颜韩凌楚离夕还有那个酷似葛优的家伙四人径直走过去,木倾颜看着妖正在呆呆的瞪着酒杯发呆,一阵无奈,暗忖,着家伙又在发骚了。
来到妖的面前抢过桌子上的啤酒喝了两口对他道:“一个人坐着发什么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