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气愤地转身走出药房,忽然发现对面当铺里一袭鲜红若血。那女子手持一物,似在与朝奉争议着什么。
“你等我一下。”我对素梦说了一声,便快步走到那个叫“东西当铺”的地方。
“三百两银子,不能再多给了。”朝奉一脸坚定地盯着红衣少女手上的珍珠。
“怎么就值这个价啊?算了,我还是到别的当铺去吧。”她摆弄着手上稀世罕有的珍宝,便要出去。
我自然不能放她跑掉,伸手迅速扼住她的手腕:“想跑吗?”
“哎呦,帅哥,你把人家弄疼了。”她转过头看向我,一脸娇羞无限的样子。
我的手似乎有点发颤,她很美――我不得不承认。她的美不若素梦那样纯洁而不食人间烟火的脱俗,她是美得热烈,美得放肆,美得随心所欲,就像雍容华贵的牡丹,火红的衣衫更把她衬得犹如烈焰,喷薄而出的烈焰!
“这个珍珠,是我的。”过了许久,我说。
“帅哥这个是什么意思?你先抓着人家的手不放,又说人家的东西是你的,你――”她用同样燃烧着烈焰的瞳仁看着我,满含笑意。
我冷笑一声,用另一只手一把夺过珍珠,然后立刻放开她:“偷了我的东西,还敢在这里光明正大地当!”
“帅哥这是什么话,这宝珠明明就是人家家里的祖传之宝,你想跟人家搭讪就直接说好了,干吗用这样的手段?”她仰起头直视着我。
祖传之宝?她也真能扯!这是我钱袋里随身带着的把玩之物,不独一无二,也是世间少有。是什么家族都能祖传的吗?
“我就知道你不会承认。好,既然是你家祖传,那就说说这值多少钱――不算为难吧?”我也看着她,一副戏耍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