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愉快地哼着歌曲离开了小木屋,离开了小树林,对他来说,外面是一个很精彩的世界,自然不会有半点舍不得,虽然黎叔待他不错,不过这些年来也没少受折磨,如今可以脱离黎叔的魔爪,自然是高兴万分。
也许是被外面世界的无限向往刺激了,破天不知不觉把速度提到最大,路上的魔兽们只看到一道道残影从身边而过,破天也懒得理这些魔兽,要知道他的戒指里可没少这些魔兽的晶核,实在是有些腻了。
按照正常速度,破天是要4个月才能走出十万大山的,不过现在他把步法开到最大后,硬生生只用了12天就走完了四分之三的路程,剩下的四分之一只需要4天就可以解决了,破天一边惬意地躺在一棵树干上,一边悠闲地啃着鸡大腿。
“这戒指真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之物呀,更难得可贵的是,还可以随着主人的意愿而出现或自动消失,不愧是神器。”破天每次看到骷髅戒指,都很感慨。
第二天黎明刚刚破晓,破天就开足了马力向前冲着,这一路也不知道翻过了多少座大山、踏破了多少条河流和丘陵,眼看胜利就要在望,破天忍不住朝天大吼了一声。
不知不觉到了下午,再翻过两座大山就可以暂时休息了,破天对照了下黎叔给的地图,再次确认了一下,而后继续赶路,在翻过第二座大山的时候,破天听到了人的声音,而且不只一个人的声音,这些声音让破天立马激动了起来。
多少年了,在这个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地方呆了多少年了,除了每天面对黎叔那个难听的声音,就再也找不到其他人类的声音,这些声音不由让破天感到万分亲切,这也意味着自己终于可以回到人类社会了,想着想着不禁热泪盈眶。
好不容易冷静了下来,破天努力地控制了下情绪,把眼泪擦干,深深呼吸了几口气,然后装作路过此地的样子朝前走去,他想看看到底是些什么人在这。
走了不到20米的地方,破天看清楚了,前面的人是4男2女,周围是一群风狼,数量有些多,至少有300只吧。仔细一看,破天不由乐了,还真是品种齐全呀,最外围的那位个字矮矮、皮肤糙糙、鼻子有点像酒槽的明显是个矮人,而后边的那位个子高高、容貌清秀得过分、耳朵有点尖尖的一看就知道是个精灵,而外围右边的那位同样高大帅气不过眼瞳在战斗的时候会变成暗金色的明显是个魔族,而其他几位就很正常了,都是人族。
前沿阵地的是一个拿着大剑的冷酷英俊的小伙子,脸上有一道伤疤,不过这并不有损他的形象,反而增添了一股别样的阳刚风采,而矮人就在他旁边,小心戒备着。
而正中的两位小姑娘让破天的口水流了一地,左边的那位弯弯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红润的樱桃小口,原本白皙温润的笑脸可能是因为一直战斗而略显红润,身着一件红色的法师袍,脚上磴着一双小靴,手里拎着一根法师杖,浑身透出一股刁蛮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