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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1 / 2)

九十五

原来,那天是她请几个同学小聚。

没想到酒至半酣,她新任准男友特地“尾随”客串,捧场助兴,当然走的时候,更要好好表现出男人的大度来,据说男人掏钱的动作是最帅的。

幸亏我跟光哥都有钱随身带的习惯,这样一来,我花了两个星期的生活费,只吃了一顿剩饭。

男人帮女人付钱一般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我总觉得自己有点冤大头的味道。

光哥回来问我你喜欢她吗?我说怎么了。他说,你先回答我。我说,还没到什么喜不喜欢的份上,现在也就是凑在一起乐乐罢了。光哥叫我小心点,别一不留神真成了张饭票。

回去之后,仔细琢磨,我认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便开始在狼群中认真收集有关她的消息。

才发现自称跟她有那么一小腿的,居然不在少数,最早的竟能追溯到开学第一个礼拜。基本上,肯说实话的没有一个对她不摇头。

第二次吃饭,离第一次没隔多久。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我开始懂得敬鬼神而远之的道理,这样的女孩,咱平民百姓的招惹不起,心下萌生退意。却不知那女孩走哪儿搞来的号码,打电话找上门来,开口就说我们出去吃饭吧。

我心想,能给她当张长期饭票的,虽据说经常会弄得心惊肉跳头皮发麻,时不时夜半尖叫着惊醒,好生不容易,但起码都尝过甜头。我连手都没碰过你的,你就想来讹我?难不成你以为我跟你还真有夫妻相了。

她见我没有反应,接着道,上次让你破费了,这次我请你吃饭。

这话我爱听,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不晓得她说话的可靠性有多少,弄不巧又是一大桌人,我赶去埋单当二百五,人家交班走人。于是依然不啃声。

她也不管,一口气说出时间地点,蛮横地叫我一定要来,不然小心点。

我想想,要是再不答话,为一顿饭被女人认为小气,传出去多少还是有些丢人。于是声如洪钟地一口答应下来。

待我怯生生赴约时,发现这回她所言非虚,真的就只看见她一个人坐在餐桌前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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