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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2)

“罗德里克先生,这是古莱茵王朝时代的宝物,只要一百金币就能买到。”

“罗德里克先生,这是我刚收到一件古董,虽然还不清楚它是什么,但我保证它绝对是好东西,不是好东西我不收你钱。”

“罗德里克先生……”

……

第二天早上,当罗德里克离开旅店门口时,一群人把他围住了,在听了这些人的话之后,他的心里只有那么一个念头:

“我什么时候那么出名了?”

他现在还不知道,今天还只是个开头而已,此后的每天早上,不管他如何乔装改扮,只要他一出门,这些聚集在门口的商人就会认出他来,然后热情地向他推销那些“无法估价”的古代“宝物”。

没办法,“一掷千金”(虽然事实是三百金币)的美名实在太过响亮,他现在在翡翠镇已经成了大名人了。

在翡翠镇人眼里,没用的东西就是破烂,而这些破烂除了卖给罗德里克这种人之外,还能卖给谁?这世上可不是谁都会花三百金币买一个破烂的。

不过,罗德里克可没这么想,他现在想的是:“其实这样也很不错,不但省了花在路上的时间,还省了不少挑选的时间。”

在看到罗德里克仍旧对古物充满兴趣后,所有的商人都很开心,毕竟这些东西在翡翠镇并不好卖,不过,大家马上就发现罗德里克变“小气”了,他居然每次都挑毛病压价,讨价还价时还争与人得面红耳赤的,并且再也没有花三个以上的金币买下任何东西。

其实原因很简单,这些“宝物”里真有实用价值的不多,值得修复的更是一件都没有,毕竟修复的成本也是很高的。而罗德里克买下这些东西,也是准备把它们转手卖给大城市里的贵族老爷们。

此后的每一天,早上都是罗德里克收购“宝物”的时间,下午则是他逛街购买修复法师袍用品的时间。

七天后,法师袍修补好了,中午时罗德里克去把法师袍取了回来,当他准备回房间时,一个商人在门口拦住了他,把一件“宝物”送到他的面前。罗德里克正想让对方第二天早上再来,但扫了一眼“宝物”之后,又改变了主意。

他很快地把“宝物”抢过来,拿在手上细细的查看,看过后似乎还愣住了。

这件“宝物”是四四方方的,仅仅有一个巴掌大,边缘刻着一种古老的花纹,花纹的中间似乎是几个字,样子就象是一块令牌。

不过,它的样子有点难看,因为它,实在太象一块烂木牌了。

这块“烂木牌”的主人把它叫做“魔法师之符”,这是一个罗德里克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名字。也许它在一个战士面前会叫战士之符,而在一个牧师面前就有可能叫牧师之符了。

谁知道呢?

宝物”主人原本打算二十个银币就卖的,但看到罗德里克那失态的样子,他鼓起勇气开了一个自以为的“天价”――二十金币。

要知道,这已经百倍于他本来的打算了。

显然他没能料到罗德里克的反应,只见罗德里克非常干脆地扔下二十枚金币,然后揣起这块古老的“烂木牌”转身闪进了客房。

“我开价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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