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第二次开庭的时间终于到了,离上一次只有整整十天。由于可能是史东亮的案子最后一次开庭,云菲、罗月娟、袁超三人都到了法庭,她们在心里为史东亮默默祈祷。
法庭上坐在公诉人位置上的还是原来那三位检察官,但他们这一次的神情和举止都显得安定多了,一幅胸有成竹的模样。那位年长一点的检察官在下车时,还对站在法院门口等待的袁超,意味深长地望了一眼。范达贵和厂里一班人马照例坐在原位上,古望曙依旧没来。
各工作人员按位置序列坐定后,审判长宣布开庭。
首先由公诉方发言,那位年长一点的检察官站起来说,我们现在已经掌握了嫌疑人新的犯罪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有罪。他要求法官允许他们立刻传唤证人出庭。法官们同意了他们的要求,宣布立即传公诉方证人出庭。
法警带进来的是一位二十多岁的男青年,他相貌平平,衣着打扮却很新潮,颈上挂了一串不知成色几何的铂金项链,头发参差不齐,是理发师故意剪出来的那种乱,是“剪不断,理还乱”。他站在证人席上,习惯性地甩了一下搭在额前的头发,眼神似乎有一种从未见过这种阵势的慌乱,但马上镇定下来,操着一口粤东风味的普通话开始发言:
“法官们好,大家好,我是道明制药厂运输班里开电瓶车的驾驶员。4月8日当晚九点左右,我开着电瓶车,先在包装原料库装了一车药瓶,再运送到成品车间去,路线必须要经过科研楼前的那个拐弯口。当时我在科研楼前拐弯时,看到有一个人影蹲在科研楼右侧后山空隙处,手里正撕着破布,撕成一条一条的,装在地上的塑料袋里。因为当时车灯是往厂区车间这一边打的,所以我没有看清面容,以为是收破烂的混进来了,并没在意。我在成品车间卸完药瓶后,空车回来时,车灯恰好是向科研楼这一边打的,那个黑影此时突然站立起来,面容朝我这一边,我认出来了,就是科研所里上班的小史,即今天站在这里的史东亮。他穿着一件浅灰色夹克,一条黑色长裤,手里提着那个塑料袋,他发现有车灯照射后,随即转过去,钻在科研楼后面去了。因为我们这些人平时不是特别关心厂里的事情,他们科研楼内的事情更是无从顾及,所以当时并没有特别在意,只想早点下班。直到前天,公安局的人找到了我们运输班里,询问那天当班的人发现了什么异常情况没有,还说知情不报者,同样要拘留坐牢,我便将这件事情和他们说了。我当时绝对看清了,那个撕破布的黑影,就是今日站在这里的被告史东亮。”
这位小青工的话说完后,全场立即不约而同肃静下来,人人脸上都有一种震惊的脸色。那位年长一点的检察官当即作出了补充发言。
“审判长,审判员,刚才证人的发言已经足以证明,被告人在那个时候将破布撕成一条条状,只能是作为引燃物点燃汽油用的。因为如果是清洗废旧机器,那整块整块的破布当然更合适不过了。我在这里还要向被告律师提出疑问,被告律师说嫌疑人在当晚七点到十点多这段时间,一直在反应间里清洗机器,那怎么又在九点多的时候,躲到科研楼后面的排水沟里撕破布头去了呢?这点请被告律师解释清楚。”
他接着又重新取出从史东亮床底下搜出的那一身衣服,将它摊开来对法官说:“刚才证人发言时看到衣服的颜色,正是这一身浅灰色夹克和黑色长裤,我不知道被告律师对此还有什么疑问。”
袁超完全被这个意外情况击跨了,他对检察官咄咄逼人的质疑没有一丝办法。他一点也不能预感出,检察官在刚刚开庭后,就立即搬出了这个致命性的武器。云菲坐在那里双脚不停地抖动着,脸上如同蒙了一层白纸。
袁超只对证人提出了两个疑问,一是问他在案发后,为何时隔这样久才向公安机关提供这样重要的线索,二是要求他出示他当晚确实在运输班里上班的证据。
那名小青工对第一点解释是,他以前因为在奖金发放上和厂领导有过矛盾,所以他从来不主动关心厂里的事;对第二点的解释则更加通俗易懂,他从衣袋里翻出了一张4月8号晚上药厂运输班里的出勤登记表,那上面签有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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