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我有幸来到内蒙一游,并在这里结实了若多――我当时的偶像,现在的唯一。在那时,我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而若多则是一个偶像级的演员。他在这里拍片,我们恰好碰上了。
第一天入住这个美丽的小旅店,就碰上了被一群人簇拥的他同时入住。试想,靠着一个学期真正体力劳动而换来的打工费,住进一个拥有海棠树与林中湖的木屋旅馆,环境清幽,景色宜人,又在本已很欢畅时,有偶像加入,是怎样惬意的事。
可惬意是一时的,因为无财无势无美貌的我根本不可能和他接触,我就失落了。没办法,人家一个大名人怎么会注意到我这个默默无闻的大学生。所以,我很自觉的结束了乱想,专心于起初的安排。不过,心底里我隐约还是期望有奇迹出现。
哎~,女人啊~
果然有神眷顾。
那天,我在离旅馆不远的马场丢了钱包。奇迹,绝对是奇迹。林若多,林大偶像竟然亲自给我送了回来。
那天正郁闷,门突然被响了。打开门,一张俊脸放大在了我的面前,是那么近。那时我那叫一个激动,帅哥啊,几乎淌泪。但,要面子要到死的我,强压住了震动的心,摆出最平静的样子,说:“有什么事么?”
就这样,我们算是认识了。
之后,我们的关系好了一点,最起码见面时会点头作为礼貌。除此之外,他仍然每天忙忙碌碌,被人群裹着,不会多注意我,而我没事就远远的看着他养眼。就这样,已经很满足了。
我真感谢当年那个那么爱丢东西的我。
当他再次敲开我的门时,我们正在开小型party。打开门的一瞬间,他出人意料的对愣住的我,荡起春风式的招牌笑容,来了一句:“你们在为丢失这个包庆祝么。”
我自然以最快的速度回过神来,拽过他故意在我面前摆动的包,说:“当然不是。没想到又是你捡到我的东西。好吧,为了感谢你,诚挚邀请你参加我们为明天探险而举行的启动仪式。”一定要上钩,我心里呐喊。
他奇怪的看着我,摆出一服很为难的样子,说:“我没看出你的诚意耶,不过,”他调皮的笑了,“我接受。”
我恭敬的把门敞开,他大声道:“大家好,我加入了。”
众人回过头,片刻的沉寂后,掀起了掌声与口哨声。他向大家鞠了一躬,微笑着走到围坐在地上的人群中随意坐了下来。我跟在他后面心中美美的,仿佛口哨声与掌声是为我想起。毕竟,要不是我,他们怎么会有机会和大明星近距离接触。我心中充满了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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