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野人前方幽暗的树林中,隐约出现一个高达三丈的巨大黑影来,那野人竟然招了招手,向那黑影缓缓走去……
午后的斜阳,热烈地照射在落神之森的边缘地带,温暖地阳光,撒满了整个星雪镇。
这样的阳光,自然是照不进茂密的落神之森,即使是森林最边缘地带,已经能看见十丈高的巨木,等闲的也有八丈以上,树与树之间密密麻麻,风雨不透。
而这片森林,无疑又是大陆之上最危险的森林,成群结队的野兽之中,还有一种叫做异兽的种群。这种异兽属于野兽中的变异种类,不但天赋强悍,甚至有的还会运用元素之力和灵魂之力,即使是大陆上的高级剑者,在它们的面前都讨不到半点好处。
然而,危险一向都是与利益并存。这些异兽的身上,有很多材料都是大陆上各行业稀缺的,比如异兽的毛皮可以做高品质的衣甲,骨骼和血液可以用来炼药,角爪可以制做武器等等,其中最为抢手便是异兽的战魂和幼子。
异兽的幼子通过秘法的驯化或结盟的办法,成为剑者们战斗的伙伴,随着等级的提高,绝对拉风而且实用,还有高级异兽死后在战魂晶石中保存的战魂,则可以封印在武器中,强化武器的威力。
更何况,在这远古的森林之中,还有数不清的高等药材和宝石。
人类中的贪婪本性,一向使得他们无孔不入,不知何时起,便有无数的冒险者结队来到落神之森,以猎取异兽为牟利手段,有的人带走了丰盛的收获,更多的人则是把性命留下,成为滋养这些树木的肥料。
因此,人们都把这片森林称为“冒险者坟墓”。
星雪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逐渐形成的小镇之一。它离着落日之森只有三里之遥,座落在一个山坳之中,既可遮风挡雪,又离森林近便,环绕着三五十间房子,成为冒险者们极为青睐之处。除了偶而有不长眼睛的普通野兽光临小镇,成为冒险者们的野味,那森林中的可怕异兽,却从来没有主动离开森林攻击小镇的记录。
似乎,那阻隔了风雪的禁制,也同样挡住了里面的异兽。
星雪镇外,寒风中,冰雪路上,忽然远远走来了一高一矮两个人。
高个的是一个四十左右岁的中年人,身材魁梧如同巨熊,浓眉巨目,一脸的彪悍之气。在这零下二三十度的气温中,竟然也只穿了一件极为单薄的灰衣,背着一把将近五尺的湛蓝铁剑。
这把剑分量极重,刃宽背厚,既可以戳刺,又适合劈砍。
矮个的竟然只有中年人的肩膀高度,瘦瘦的身体上,罩了一件灰色的兜头斗蓬,除了可以看见鼻子以下一小块苍白的面孔,全身都被罩得严严实实,大概是走得太远的缘故,双肩因喘息显得微微起伏。
中年人转头看了一眼旁边的人,眼神中的冷气瞬间变得无比的慈爱,就如同一只暴熊在望着自己的幼子一般:“孩子,坚持一下,前面就有休息的地方了。”
灰色斗蓬里的人轻轻点了点头,两人朝着镇上的第一家酒店走了过去。
街上有三五成群的冒险者走来走去,大多身背铁剑,服色各异,路旁一面三角小旗迎风招展,上绣一个龙飞凤舞的“酒”字。酒旗之下的店门上方,挂着一方横匾,三个金色大字:客来香。中年人略略打量一下周围,领着穿斗蓬的人踏入酒店。
洒店里面积不大,场面却异常火爆,充斥着南腔北调,各地方言,时不时爆出几个粗口,浓浓的洒气菜香将外面的严寒化解得点滴不剩。一个穿着麻衣短袍的酒保穿梭其中,忙得不亦乐乎。屋子中间升着一个巨大的火炉,带着阵阵热气,柜台后面,一张肥胖的脸,两撇鼠须,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圆框眼镜,标准的奸商嘴脸,正在查看帐本。
看着眼前的场面,中年人的眼中不觉露出一抹暖意,想当年,自己不也曾是这群冒险者中的一员吗?
刀头舔血,死里求生,一次次的生死逃亡,不断地提升着自己的实力,不就是为了那令他魂牵梦绕的女人吗?
可是如今……唉,想到这里,中年人暗自叹了一口气,拉着旁边的灰衣人,来到角落里仅有一个空桌坐下,沉声道:“伙计,来一坛好酒,十个馒头,四个下酒小菜。”
酒保在那边早已应了一声,向后厨喊了下去,并热情地跑过来招呼新来的两位客人:“哈哈,两位刚到咱们星雪镇吧,您到咱家算是选对了地方,想要什么应有尽有,不知两位还需要点……”他的两眼一接触到中年人眼神,浑身仿佛一颤,就感觉被一只野兽盯住一般,眼神仿佛被钉住一样忘了移开,两只手僵在半空,手中的抹布“啪”地落在了地上。
中年人盯了足有三秒,这才自然地移开目光,缓缓道:“再来一大碗开水,水要热,碗要开净。”
伙计点点头,木然拾起掉落的抹布,转过身向后厨走去,浑然不知后背已经湿透。直到走出很远,他才拍了拍胸口,长长吐了口气,喃喃自语道:“这家伙,究竟是不是人啊。”其实他浑然不知,刚才已经在生死边缘走了一圈。
中年人刚才望向酒保时,施展了一种独门秘术,叫做感知术,可以探查对手浅层次的思维波动,例如兴奋、悲伤、杀戮、掩饰等等,如果那时酒保的思维中哪怕出现一丝地负面活动,便会立刻招来中年人的全力击杀。
中年人反身将身后铁剑解下,放在身边的桌面上,正是他一伸手就可以握住的位置。这一路来,也不知经历了多少危险,此时,决不容许有半点闪失,那些追杀自己的敌人,实在是太可怕了。他的目光再次望向对面的灰衣人,坚决之中难掩疼爱之意。
无论如何,他也要保护好面前的这个人。
就在此时,旁边桌上几人的对话传了过来,中年人立时侧头望去。
“这几天,你们哪个见过那个孩子?”
说话的是一个满面和气的胖子,穿了一件皮袄,手中端着一碗烈酒。
孩子?中年人心头一凛,一只稳定地右手瞬间抚上了旁边的剑柄。不过,他的手马上又松开了。
只听得那胖子对面的一人答道:“你是说那个森林中的神秘孩子?”
“废话,除了他还有哪个?不过,现在他也不能算是孩子了,毕竟已经长到十七八岁了。”胖子喝了一口酒,闭着眼睛,仿佛在享受酒香,又象是在回忆着什么:“说起来,那个孩子简直是个传奇,这个森林中的传奇啊。”
旁边的第三人忽然来的兴致,接口道:“金山老哥,我来这里做倒卖生意时间太短,请您给咱讲讲,难道在这冒险者坟墓里,还能有人来去自如吗?”
听到此处,中年人不觉好奇,因为对这落神之森他是有一定了解的,别说普通冒险者,便是大陆上的一流高手,也未必能做到来去自如。
被称做金山的胖子斜了他一眼,颇有傲色道:“那是,跟我比起来,你当然算是一个新人,略略算来,我金山也在这小镇上混有十个年头了。”他再次喝下一口酒,缓缓道:“说起来那个孩子,其实我也只有一面之缘,不过,就算是那一次,却是我在这里挖到的第一桶金。”
“那个孩子也不知是从森林何处而来,据说从他十岁左右就出现在小镇上,不过,也只是每隔月余才会来一次。每次出现,他都会带来一些稀有的异兽材料和森林中最好的药草宝石,而他要的价格,却是极为公道。只是跟他做了一次生意,就让我净赚了五千云币。”
“什么!五千云币?”那个新手听到这个数目,立时呆若木鸡。要知道,这个数目可是一般商人半年也赚不到的数目。
金山对面的人想了想,忽然问道:“既然那孩子有如此能力,难道那些大型的冒险团队没有打过他的主意吗?毕竟,他年纪小,又是一个人……”
“蠢货!难怪你总是赚不到钱。”金山骂了一句,道:“既然能在那种危险的地方存活,难道还会没有可怕的本事吗?不过,跟你一样的蠢的人并不是没有,有一年,那孩子十三四岁时,一个十五人队伍盯上了他,想等他来小镇易货之时把他擒住,并让他带路寻宝,可谁知……嘿嘿……”
“结果又怎样?”对面的人当然急切想知道答案,十五个冒险者对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当真是实力悬殊,可是面对着一个有着神秘身份的孩子,想猜出胜负--难